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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诘經紀聞敘

  維摩诘經紀聞敘

  太虛

  民國八年九月,我在北京觀音寺聽太虛法師講維摩诘經。于講義外,還有許多口說,我都隨手記在講義上。畢鬥山先生看見了,便介紹我同王尚菩先生相會,約定同編這部書。後來、王先生將他所記的編好,我還沒有動手;只得將我的筆記作一種材料,供獻王先生,請他參取。他便重編一番,我也沒有工夫細看,就付印了。卷首同編人,列了我的名字,實在是不敢當的!

  我對于這部經,頗有點特別的意見,不揣冒昧,寫在後面:

  一、創造的淨土  我常覺得世間修習淨土法門的人,不免過于沾滯事相,倚賴他力。雖也有得了念佛叁昧──實證唯心──的,但初初的發心,大都與貪圖人天福報沒有差別。惟有此經所說的淨佛國土,專從本因上著眼,所以是自力創造的;並且隨時隨地都可以創造。不靠接引,不在西方。一個人覺悟了,淨土便在他的眼前;所以經中說:“若人心淨,便見此土功德嚴淨”。然而個人覺悟,還是不彀;所以直心──誠實心、向上心──、深心──研究心、修習心──之外,還要有大悲心──同情心及群性──,就是發願要使世界上人人都覺悟。因爲無論甚麼世界,都是衆生“共同分業力”所造成的,所以淨土不是別的東西,就是已經覺悟的社會。經中說:“衆生之類,是菩薩佛土,菩薩隨所衆生而取佛土”。凡已經覺悟的人,若要宣傳一種合理的主義,便須如維摩诘之隨處開導、方便饒益;不擇淨穢,不計苦樂,才能彀使這世界“不離娑婆而入衆香”。所以、新生活、新社會,即刻便要創造,不一定等到種種條件的完成;當處便可構成,不一定遠到鄉村去組織──這是依世法舉的例──。不要選擇,不要等候,隨時隨地用自力創造的,便是真淨土。

  二、實驗的不可思議  關于此點,法師于“解經題”中,約成六事,說得已十分精確。我還覺得此經所說的不可思議,處處是可以實驗的。因爲不可思議,是不可思量,不可擬議,非但語言文字不可用,並且連觀念都不能有;所以除開實驗,除開親證,再沒有別的方法可以證明。有一位講科學的朋友對我說:“維摩诘所示現的種種神通,你說他是實驗不可思議,那麼現在我們要實驗這個不可思議,只有學催眠術最好”。我說這話,正是孟子所說的“道在迩而求諸遠,事在易而求諸難”了。第一、要知道維摩诘經中所說的,都是假相──所謂真不二法門,是無有文字語言的──,既是假相,任憑你說他是催眠術,乃至說他是荒古時代的神話,都可以的。但是他所證明所歸納的不可思議這一個原則,我們現在還是可以實驗──讀佛書的方法,切不可“有所住而生其心”。要曉得佛經所載如來及諸菩薩一切應化事迹,都是隨順當時的文化程度與社會情況。若在今日科學發達的時代,自然是一例改觀。然而第一義谛,卻是越經久越新鮮的。試舉一最淺的例,我們但就尋常日用的事情,如吃飯、穿衣、睡覺等,從當然推到所以然──從現象推到實體──,只須問到第叁個“爲什麼”Why?便要歸結到不可思議。譬如問你“爲什麼要吃飯呢”?你必答道:“吃飯是要維持我的生命”。若再問道:“你爲什麼要維持這個生命呢”?恐怕能彀作答案的就很少了。我記得近日從報上看見一篇反對自殺的文章,說“生命是一種事實,我不是向人家要求一個生命才生出來,是我已經有了生命,我就不能不去維持他”。這幾句話,總可以算是正確的答案。但接著第叁問題就出來了:“你既然沒有要求生命,爲什麼你忽然又有了生命呢?是誰將生命給你的呢?他既將生命給了你,爲甚麼又要你自己去維持──找飯吃──呢?你自己拚命的去維持,爲甚麼終究維持不住,要老、病、死呢”?雖則從生物學、進化論、以及種種科學、哲學上的學說,推論起來,可以解答得一部分。但所說的,終是當然的法則,並沒有說到所以然的原理。所以這個“吃飯問題”,就歸結到“不可思議”了。其余一切日常經驗的事物,都是如此;無論如何研究,結果總不外一個“不可思議”,無論唯心、唯物各派的哲學家,他最後所歸納的原則,但以不武斷爲限,都要說到這一點。即如唯物派钜子斯賓塞Spencer,他所著的第一原理第二篇,說到萬有的原始,就完全是證明不可思議了。因之、哲學上發生一種智識論。從前的哲學問題,都屬于本體論與宇宙論的範圍,都是客觀的──屬相分──。近代學者,自洛克、休谟、康德以來,漸漸知道這些問題解決不了,便對于人類自己的智慧懷疑起來,要考究他究竟是一樣甚麼東西,所以才有知識論──屬見分──。智識論中最要緊的問題,就是“我們的知識是否有限度”?主張有限度的,也就有一派不可思議論,但是這種不可思議論,是專就第六識──推理──以下說的。宇宙的究竟,萬有的本體,靠我們的智力,到底不能推究明白。那麼、就算了吧!照這樣的不可思議,是似是而非的。須知單單的靠著第六識中的比量──比量就是思想的方法,就是邏輯──去尋求,雖不可得,然而第八識中的現量──現量近乎直覺,但直覺不盡是現量;有時倒發生直接的妙悟──,前五識──感覺──的淨色根,是第八識的親相分。他依根所發的作用──觀察實驗──,只要不爲第六識所起的虛妄分別──就是武斷的謬誤的推理──所蒙蔽,倒容易得事物的真相,這就是現代科學精神之所在。所以說到這裏,前五識應該合第八識爲一組。所以進一步的不可思議,必須經過柏格遜的直覺主義,就是“止觀雙修”。看明白這個“恒轉如暴流”,“能持種又能受熏”的“阿賴耶識”──柏氏也是用“直覺”的方法,直接體驗吾人意識界的“綿延”、“創化”,這就是他哲學的中心──,看明白了,便覺得這個物事,具有一種超越的、普遍的不可思議性,這才是第二步的不可思議境界。再進一步,便要打破知識論──見分──的範圍──因爲柏氏的直覺主義,還是就智識論一邊說的,不過他根據意識界的綿延、創化,推斷生物現象同宇宙全體,發見其真象都是綿延、創化;便也支配到本體論和宇宙論了,這是很不可及的──;到了這個地步,見相二分不分別了;能所二相都泯絕了;色法心法合而爲一了。“智慧”上的不可思議,就是“宇宙”“本體”的不可思議。不可思議,就是宇宙萬有及智識的實性。不能離開不可思議再尋實性;也就不能離開日常經驗的事物與生活來說不可思議。所以此經中散花的天女,對舍利弗說道:“言語文字皆解脫相,無離文字說解脫也,一切諸法是解脫相”。因爲離開“依他起”,便無法顯出“圓成實”。社會雖是虛僞的,但要實現真理,也就不能不盡力從事于改造。而此真理,當體也就是虛空性;一切平等,到處自在,隨順遷流,不可執著(當知此經中佛及維摩诘所現勝相,所說妙法,都不外發明此義)。到此、才是“真俗如如”、“事理無礙”。推之一切吃飯、穿衣、睡覺等事,都要作如是觀……這種不可思議性,在日常生活中,是零零碎碎的存在。若要憑借一種平常的東西,具體的表示出來,就是“美”、莊嚴清淨的法相──這就是第叁步究竟的不可思議境界;就是我所說的“實驗的不可思議”。第一步的不可思議,是“知識論”上所立的限度,所謂“似而未是”。第二步認明第八識的體相,所謂“是而未真”。第叁步親證不變隨緣的真如,才是真不可思議。這叁步雖不如法師所約六事的細密,卻也可以互相發揮。

  叁、絕對的解脫  在世法中說解脫,總是相對的;即令將人類社會的風俗製度上所有種種束縛完全解放,也算不得絕對的解脫。那麼、絕對的解脫豈不是出世麼?不對!出世還是沒有解脫,何以故?著了“解脫相”故,著相便是不解脫故。你看維摩诘何嘗出世呢?出世的諸大弟子、菩薩等,都曾被他奚落一番;就是要解脫他們的“解脫相”。所以解脫也可以分作叁層說:第一層、是世法的解脫,就是隨順時機解放人類、國家、社會上種種不合理的束縛──此層似與佛法無關,不知小乘的出家,就是因爲不滿意于現社會,極端厭世,只求自度,便決意擺脫了。大乘卻不然,他要將汙濁的世界,變成莊嚴的佛土,所以行六度法:布施、忍辱(就是犧牲)、持戒、精進(就是奮鬥)、禅定、般若(就是澈底的覺悟)──。第二層、是自心的解脫。托爾斯泰說:“青年應該猛省啊!不要就權勢武力及其他一切殘忍行爲方面著想,應該從自己最可尊貴的靈性,及善良真實的生活方面著想。若要求善良、真實,應該從不自欺做起。虛榮心,名譽心,嫉妒心,同一切自私自利的欲望,須先擯除;時時作省察矯正的工夫。我們一念及社會的生活,首先當對于國民,自己承認是一個有罪惡的人”(一九0六年告俄羅斯人書)。又說:“自由、就是解脫性靈的束縛。惟有能彀自己戰勝自己,才算是使性靈完全解脫束縛。自由不是他人給我的,是內發的,是自然的;不是外來的,不是強製的。求自由的方法,應該以個人心內的變化爲第一著,由此擴充起來,至于外部社會的變化,就得了真正的自由”(一九0五年世紀之終)。就佛法說來,內心的束縛,如貪、嗔、癡、惡見等根本煩惱,必須拿自己的智識,照察了悟。只要真正覺悟了,自然可以解脫──頓教──。但是習氣太深的,須要修持,才能彀真正解脫──漸教──。解脫到俱生的──與生俱來的──細微習氣都淨盡了,並且連這個“解脫相”都解脫了,便是第叁層絕對的解脫了。到了這地步,就和維摩诘一般。他的宇宙觀、人生觀,是已經澈底的。他知道世界無盡,衆生無盡,他的悲願亦無盡。所以認定不斷的改造社會──就是度盡無數無量無邊的衆生,連自己也算在內──,是入世後唯一的事業。便隨時隨處指導救助,示行方便。有時同一般勞動家度這平淡勞碌的生活,有時也和種種階級的社會委蛇周旋。卻是他另有一種意義與精神,在他“常惺惺”的意識內,所以看來一切都沒有解脫,卻一切都是絕對的解脫──不染一切,亦不舍一切──,這就叫做“不可思議解脫”。我說完以上叁義──不過是略說。即如近來德國的哲學的思想,已經直接受了佛學的影響。倭铿的新理想主義,說永久性即存于變化中;個人生活,應歸結于圓滿的大精神生活;承黑格兒的思想,調和一切矛盾的觀念。這些學說,都可作此經的注腳。若要廣說,“窮劫不盡”。有人駁道:“你拿佛法附會西洋哲學,並且牽涉到社會問題上去;這全然是法執”!我說:“你這是妄生分別,你且將維摩诘經從頭至尾細讀一遍,再看我的話對不對”。本來“心佛衆生,叁無差別”;“東海西海,心同理同”。你若一定要將佛法和現代的學術,截然分作兩起,不許人家權巧方便,應機說法,這叫做壟斷把持!簡直是“我執”,還不配說“法執”!

  最後、我還要附陳一個意思:我做這篇跋,是用的語體文,總想多少破除一點文字障。從第一義說來,語言文字都是障。文字不過是語言的符號,所以這兩個障還只算是一重障。現在卻覺不然了,說法講道用的是語言,解經造論用的是一種與語言不相幹的文字──其實晉、唐兩代譯經,本近口語,不過時代久了,語言變遷,現在就化爲古語古文了──。一般人發願求佛學,經論的文字多半是看不懂的,聽講才能夠得一點開悟。語言障之外,另加一個文字障,一重障變作兩重障──甚至讀佛書,是喜歡他的文章古雅,是想于行文時、清談時,搬運幾個佛典──,我看這就是佛法不能普及,不能使人得正知解的一個大原因。所以必須用現代的語言,規複唐、宋間禅門的語錄體──再加一番科學方法的組織,定一個研究修習的程序──。那麼弘法度生,方不至流于形式的,空談的。這層若辦不到,我敢斷定,就是東土佛法的末日到了!八年十二月十八日。黎錦熙(見海刊一卷一期)

  

《維摩诘經紀聞敘》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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