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學序
太虛
──按勞分配之哲學問題──
閻百川先生之在山西,關于國民黨訓政時期所要做未能做之地方自治,似乎在十六七年前早就做過了,然未有穩固基礎及顯著成績,則因國際及國內潮流的牽蕩,亦因所施多未切于人民生活所需要──例受小學教育的,過後仍種田數年,即完全忘卻了,等于浪費──,故不能同于有根的植物一般自趨生長。今以講求防共方法而研究出“按勞分配”及“物産證券”“土地村有”等要義,然其學說皆從按勞分配而演出,故今就是略論之。
近世對于社會經濟,有“各盡所能各取所需”,與“各盡所能各取所值”之兩派學說。取所需,是共産黨及無政府的主張;取所值,即閻氏所謂按勞分配,亦謂之“資──生産的資本──公有”、“産──消費的物産──私有”。閻氏以此製最合公道人情。所謂公道者,即勞動與享受相當之謂,勞動少者少享受,勞動多者多享受,以勞動定享受,以享受勵勞動,是即合乎公道也。人情者,人心之所同然也。如勞動上之“好逸惡勞”,享受上之“好多惡少,好美惡劣”;處事定製,以其所好之多與美,以勵其所惡之勞,即合乎人情也。其謂““按需分配”──即主各取所需之共産黨等──是以生産工具給勞動者,固然十分不喜歡;“按勞分配”,使勞動者十分喜歡處同,而勞動結果全歸勞動者所有,無一分不喜歡”,可爲其攻擊共産製之最有力處。
但其哲理之精粹處,乃在“人生非勞動不能達享受之目的,製度爲限製欲享受而不欲勞動者,應使享受與勞動合一。故按勞分配屬于政治範圍,而分配製度之極則,只是按勞分配。若按需分配,便使享受與勞動分離,則勞動之目的,非爲享受而生産,非“不藏己不爲己”者,不能是超乎本能人情之上而爲公爲人的。爲公爲人是理的表現,爲己爲私是欲的表現,在人行爲上有公私,在內心上必有理欲,社會上可行的是公道,不可任的是私,人心上可啓的是理,不可縱的是欲,用本身的理以擒本身的欲是德行,用大家的理以擒大家的欲是政治。定製度只能收政治的效果,不能收道德的效果,縱令人人人情優化,事實上竟可按需分配,而定製度亦只能定按勞分配,而以優化人情屬教學德行,不屬政製”。
其說先分爲公爲人之理與爲私爲己之欲,于理又分順成環境的子理──後天而奉天時──,與改造環境的母理──先天而天不違──。子理是人與物關系上表現的,是什麼能什麼、就要什麼,如餓了該吃飯。母理是人與人關系上表現的,該什麼能什麼、才可什麼,如“蹴爾而予之,乞人勿屑”。似乎子理是順成欲的,母理是節製欲的。據此、自應比以“環境決定意志”之唯物史觀高一籌。
然閻氏對于“用本身的理以擒本身的欲”之德行教學,似稍欠注重。蓋“人與物”、“人與人”之事上,更有“人與自”之一事。人生大事,莫過于將自身人格優化,非此則仍未發展人類高等的精神,不過可平平庸庸的混度一生而已。吾意人以經濟生存,政治平安,教化進善,必能進善而後有人生之價值。閻氏謂“知行合一的政治教學與政治製度不可分開,優化人情的教學必與政治分開”,亦甚有理。故政製中所施之學校家庭社會教育,大抵爲資生學術,是與政治應合一者。由此應將“優化人情”之職能付之宗教,而與政治平等提倡。
宗教之獨能適今後人類的理智而最有優化人情的力量者,莫過儒之與佛;以儒而切近優化人生,極至乎不藏己不爲己之大同社會;以佛而深圓優化人情,極至乎證無我而契一切法緣生實相,其精義略備王君恩洋所著人生學。近之當道者,雖高至閻氏,亦猶未能重視此優化人情之要旨,故今特爲表而出之──王君屬序人生學,擬即以此篇充之。(見海刊十七卷五期)
(附注) 原題“按勞分配之哲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