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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隨筆▪P2

  ..續本文上一頁幹。真學佛者,是學與佛不二,同一無著無黏,灑脫自在。固不是立變成佛,亦不是執著醫案、藥方,以爲究竟也。

  28.

  煩惱者,擾亂之意。心若有動,即是煩惱,不論爲憂愁,爲喜樂。世多不察,以爲逆境方是煩惱,實則遇得意時,內心一樣奔蕩不定。故必須練八風不動,學者往往只練其半,于利、譽、稱、樂每多忽略,是不能至究竟地矣。

  29.

  一句彌陀,緣起清淨;一句彌陀,種現互熏;一句彌陀,念念消業;一句彌陀,假即空中;一句彌陀,全性起修;一句彌陀,全修在性;一句彌陀,止觀具足;一句彌陀,體用如如;一句彌陀,即空即有;一句彌陀,非空非有。心地明白後,方知一句彌陀之妙。經雲:“若人但念阿隬陀,即是無上深妙禅。”天如禅師說:“悟後不修淨土,保管老兄未悟!”

  30.

  心地光明,動作自在,欲念稀薄,舉止安詳,不驚不怖等,皆功德相;若心常晦昧,動辄有礙,情多業重,行動張皇,皆罪過相。古德有雲:“罪性本空,放下便了。”是重在“放下”二字。“放下”者,慧照觀空,知一切本空,不被流轉,自然漸歸消逝;是又重在“知”字。此“知”乃由“解知”而至“證知”之“知”字。圓覺經雲:“知幻即離,不作方便。”皆著重在“知”字。如實“知”自心,乃有解脫希望,“知”之一字真衆妙之門也。

  31.

  士何事?曰“尚志”,志立,天下無不可成之事。所謂“製心一處,無事不辦”也。故立志爲聖則聖,立志爲賢則賢,立志爲盜賊小人,則亦盜賊小人而已矣!人不發憤立志則已,若發憤立志,則志莫大于成佛。聲色貨利非不可愛,然而溺人智慧,汩人性靈也;詩文品藝非不可取,然而玩物喪志,徒勞無功也;乃至蓋世功名,漫天霸業,非不可爲也,然而有爲之法,總不徹底,所謂“英雄肝膽壯夫志,到得頭來沒下梢”也。學佛則事不礙理,理不礙事,小無不包,大無不舉,入世有方,出世有路,世出世法,一了百了。謹願盡法界虛空界,一切有情,同立此志,同修此行,同證此果,百千萬劫永行佛道于無疆也!

  32.

  仰首觀天,雲生無端,雲滅無婦,妄念亦猶是。有白雲,有黑雲,善惡亦猶是。然而天既非青,天亦非天,莫非假名,性天亦猶是。乃至虛空亦非虛空,性天亦無虛空之相可得。故執法性爲實,或執法性爲不實,而笑執善惡者,是猶五十步笑百步耳。六祖雲:“不見一法存無見,大似浮雲遮日面;不知一法守空知,還如太虛生閃電。”

  33.

  人情喜逸而惡勞,喜順而惡逆,而勞逸順逆,每非人力所能安排,與其徒憎無益,不若借勞逆以磨練,資成吾性。蓋必日處艱钜煩惱、驚濤駭浪之境,方有臨深履薄、戰兢惕勵景象,方有練智練力、竿頭進步機會。語雲:“居安思危”。又雲:“晏安酖毒”。艱钜患難,固吾之嚴師益友也。經曰:“諸佛解脫,當于衆生心行中求。”即其義乎。

  34.

  先父芸卿公,生而穎異,勤奮好學。家貧,學業于蕭山、滬濱,未嘗廢翰墨,每下筆千言,斐然成章;書法崇右軍,遒勁俊秀,神采飛舞,得十七帖之真髓。又善于手工技巧,曾爲花盆、紙品、漆工諸藝,無不精妙。禀性仁厚,克己待人,分多潤寡,仰事俯畜者數十年,道德文章蜚聲鄉裏。著有藏拙齋隨筆四卷,凡天文地理、風物人情、詩文詞章、曆史掌故、政見時事等,靡不涉及,都叁百則,馳騁古今,臧否人物,議論風發,慧眼獨具。閱曆滄桑,飽經憂患之後,深悟諸行無常,淡于名利。于童年時,曾見其自題照片詞雲:

  年來壯志多違背,每向東風灑淚。猛擡頭,秋霜有約;乍凝眸,殘雪驚催!說什麼功成名遂,亦真無謂。古來志士英才,畢竟鏡花水月。

  詞氣蒼涼,有觑破塵緣之意,後果入佛虔修,以金剛經及彌陀聖號爲常課。年六十叁,病逝醫院,臨終神態清明安詳。表兄俞慧雲居士曾賦詩懷念。錄其二絕雲:

  其一

  事畜辛勤四十年,百千憂患一身先。

  應知天道終無爽,跨竈欣看梓舍賢。

  其二

  秾杏纖桃取次栽,熙然萬物登春臺。

  此身原不殊生佛,乘願何時得再來?

  35.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是般若部之重要典籍,乃大般若經四處十六會中第九會所說,計五八叁七字,涵義豐富,主要是從文字引起觀照,以達實相,是“爲發大乘者說,爲發最上乘者說。”依之觀照,可速證無上菩提。茲以五重玄義略釋之。

  1.釋名者,釋經之名義也。此經以法喻爲名,借金剛之堅、明、利,以喻般若之體、相、用,速能轉迷爲覺也。

  2.顯體者,顯經之主體。大乘經皆以實相爲體。此經亦雲:“信心清淨則生實相”,故以實相爲體也。

  3.明宗者,明經之宗旨,亦即修持法要。此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應生無所住心”、“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等等,指示以般若觀照,于一切法無住無著,則直下成佛。故以慧照無住爲宗也。

  4.辨用者,辨經之功用。此經雲:“受持讀誦此經,若爲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爲消滅,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言受持此經,即能滅罪。又雲:“是諸衆生無複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是破人我執;又雲:“無法相,亦無非法相。”是破法我執。故以破我滅罪爲用也。

  5.判教者,智者大師以五時八教判釋東流一代聖教,此經判屬第四般若時,正說圓教實理,帶說別教、通教二權理。而江味農居士則判此經爲至極圓頓之教,極有見地。蓋此經爲直指佛性之無上法寶,如經雲:“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又此經處處提示空、假、中叁觀具足,故不同觀空之通教;言叁即一,言一即叁,圓融無礙,亦不同隔曆不融、次第而修之別教。經雲:“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不但極圓,且亦極頓,故以至極圓頓爲教相,不亦宜乎。

  36.

  法身雖同,但所現之相有凡聖之不同,正如明鏡能現一切染淨色像,故知法身本具染淨二性。此染淨二性,體同用別,故“臺宗”謂“性惡不可斷,修惡可斷。”修惡者,煩惱染汙也。修止觀,是以淨法薰心,使起淨用之無上法門。淨宗念佛,不起雜念即是止;字字分明即是觀。禅宗參話頭,不可用心意識參,即是止;不可墮在無事甲裏,即是觀。豈有一法能出止觀之外?蓋止觀者本性之寂照也。

  37.

  我執是凡夫一大病痛,凡執著深者,必業重而障深;業重障深者,必福輕而慧淺;福輕慧淺者,必苦多而樂少,環視親友,莫不皆然。反之,圓融無礙之人,往往具足福慧。蓋能執之心是遍計執性,所執之事是依他起性,所依之體是圓成實性。情執若空,心體自融;心體既融則事事無礙矣。從知消妄執、去業障是學佛之大課題。

  38.

  凡夫之八個識,其用有八,其體則一。前五識是仗意識之功能,助成其用;第八識雖能攝持諸法,不能自造善惡,謂其是真妄和合者,因真心不覺,妄分能所,而成末那之妄執和意識之妄情。故八個意識中,力用之大,惟六、七二識。然末那但能恒常審量,妄執我見;惟六識既明且利,無境不能緣,無事不能作,其力極強。故欲轉識成智,必先轉化意識,意識若轉,諸識隨轉,所謂擒賊先擒王也。不甯唯是,修習止觀,或持佛名號,皆從第六意識下手,然則此識其功首罪魁乎!

  39.

  觀行每用意識者,乃用其了別之功能,而除其攀緣之過咎也。念佛亦然,持名功深,循流溯源,從用入體,不期然而轉識成智矣。方便善巧,孰逾于此?

  40.

  摩诃止觀雲:“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是即以止觀法,收定慧功,證寂照果也。若從叁性境上論修止觀,知妄想分別有即非有,不執爲實,則遍計執性止;分別雖息,而多生積垢所薰,幻相宛然,知其虛妄,不取不舍,則依他起性滅;至此知一心之體,本來寂照,我心佛心,本來一如,久久修習,無明若盡,便證圓成實性矣。

  41.

  在學佛人中,每分禅、教爲二,實則何可分耶?蕅益大師雲:“從上諸祖未有敢離經一字者;從上諸大教主無有不透徹心宗,得大機用者。”不僅如此,禅之與教又皆濫觞于淨土法門,所謂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也。靈峰宗論卷六雲:“無禅無淨,籠統真如,即穢即淨,颟顸佛性。信釋迦之誠語,悟法藏之願輪,始知若律、若教、若禅,無不從淨土法門流出,無不還歸淨土法門。”學佛者應知所歸趣矣。

  

  

《學佛隨筆》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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