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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随笔▪P2

  ..续本文上一页干。真学佛者,是学与佛不二,同一无著无黏,洒脱自在。固不是立变成佛,亦不是执著医案、药方,以为究竟也。

  28.

  烦恼者,扰乱之意。心若有动,即是烦恼,不论为忧愁,为喜乐。世多不察,以为逆境方是烦恼,实则遇得意时,内心一样奔荡不定。故必须练八风不动,学者往往只练其半,于利、誉、称、乐每多忽略,是不能至究竟地矣。

  29.

  一句弥陀,缘起清净;一句弥陀,种现互熏;一句弥陀,念念消业;一句弥陀,假即空中;一句弥陀,全性起修;一句弥陀,全修在性;一句弥陀,止观具足;一句弥陀,体用如如;一句弥陀,即空即有;一句弥陀,非空非有。心地明白后,方知一句弥陀之妙。经云:“若人但念阿隬陀,即是无上深妙禅。”天如禅师说:“悟后不修净土,保管老兄未悟!”

  30.

  心地光明,动作自在,欲念稀薄,举止安详,不惊不怖等,皆功德相;若心常晦昧,动辄有碍,情多业重,行动张皇,皆罪过相。古德有云:“罪性本空,放下便了。”是重在“放下”二字。“放下”者,慧照观空,知一切本空,不被流转,自然渐归消逝;是又重在“知”字。此“知”乃由“解知”而至“证知”之“知”字。圆觉经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皆著重在“知”字。如实“知”自心,乃有解脱希望,“知”之一字真众妙之门也。

  31.

  士何事?曰“尚志”,志立,天下无不可成之事。所谓“制心一处,无事不办”也。故立志为圣则圣,立志为贤则贤,立志为盗贼小人,则亦盗贼小人而已矣!人不发愤立志则已,若发愤立志,则志莫大于成佛。声色货利非不可爱,然而溺人智慧,汩人性灵也;诗文品艺非不可取,然而玩物丧志,徒劳无功也;乃至盖世功名,漫天霸业,非不可为也,然而有为之法,总不彻底,所谓“英雄肝胆壮夫志,到得头来没下梢”也。学佛则事不碍理,理不碍事,小无不包,大无不举,入世有方,出世有路,世出世法,一了百了。谨愿尽法界虚空界,一切有情,同立此志,同修此行,同证此果,百千万劫永行佛道于无疆也!

  32.

  仰首观天,云生无端,云灭无妇,妄念亦犹是。有白云,有黑云,善恶亦犹是。然而天既非青,天亦非天,莫非假名,性天亦犹是。乃至虚空亦非虚空,性天亦无虚空之相可得。故执法性为实,或执法性为不实,而笑执善恶者,是犹五十步笑百步耳。六祖云:“不见一法存无见,大似浮云遮日面;不知一法守空知,还如太虚生闪电。”

  33.

  人情喜逸而恶劳,喜顺而恶逆,而劳逸顺逆,每非人力所能安排,与其徒憎无益,不若借劳逆以磨练,资成吾性。盖必日处艰钜烦恼、惊涛骇浪之境,方有临深履薄、战兢惕励景象,方有练智练力、竿头进步机会。语云:“居安思危”。又云:“晏安酖毒”。艰钜患难,固吾之严师益友也。经曰:“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即其义乎。

  34.

  先父芸卿公,生而颖异,勤奋好学。家贫,学业于萧山、沪滨,未尝废翰墨,每下笔千言,斐然成章;书法崇右军,遒劲俊秀,神采飞舞,得十七帖之真髓。又善于手工技巧,曾为花盆、纸品、漆工诸艺,无不精妙。禀性仁厚,克己待人,分多润寡,仰事俯畜者数十年,道德文章蜚声乡里。著有藏拙斋随笔四卷,凡天文地理、风物人情、诗文词章、历史掌故、政见时事等,靡不涉及,都三百则,驰骋古今,臧否人物,议论风发,慧眼独具。阅历沧桑,饱经忧患之后,深悟诸行无常,淡于名利。于童年时,曾见其自题照片词云:

  年来壮志多违背,每向东风洒泪。猛抬头,秋霜有约;乍凝眸,残雪惊催!说什么功成名遂,亦真无谓。古来志士英才,毕竟镜花水月。

  词气苍凉,有觑破尘缘之意,后果入佛虔修,以金刚经及弥陀圣号为常课。年六十三,病逝医院,临终神态清明安详。表兄俞慧云居士曾赋诗怀念。录其二绝云:

  其一

  事畜辛勤四十年,百千忧患一身先。

  应知天道终无爽,跨灶欣看梓舍贤。

  其二

  秾杏纤桃取次栽,熙然万物登春台。

  此身原不殊生佛,乘愿何时得再来?

  35.

  金刚般若波罗密经是般若部之重要典籍,乃大般若经四处十六会中第九会所说,计五八三七字,涵义丰富,主要是从文字引起观照,以达实相,是“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依之观照,可速证无上菩提。兹以五重玄义略释之。

  1.释名者,释经之名义也。此经以法喻为名,借金刚之坚、明、利,以喻般若之体、相、用,速能转迷为觉也。

  2.显体者,显经之主体。大乘经皆以实相为体。此经亦云:“信心清净则生实相”,故以实相为体也。

  3.明宗者,明经之宗旨,亦即修持法要。此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应生无所住心”、“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等等,指示以般若观照,于一切法无住无著,则直下成佛。故以慧照无住为宗也。

  4.辨用者,辨经之功用。此经云:“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言受持此经,即能灭罪。又云:“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是破人我执;又云:“无法相,亦无非法相。”是破法我执。故以破我灭罪为用也。

  5.判教者,智者大师以五时八教判释东流一代圣教,此经判属第四般若时,正说圆教实理,带说别教、通教二权理。而江味农居士则判此经为至极圆顿之教,极有见地。盖此经为直指佛性之无上法宝,如经云:“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又此经处处提示空、假、中三观具足,故不同观空之通教;言三即一,言一即三,圆融无碍,亦不同隔历不融、次第而修之别教。经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不但极圆,且亦极顿,故以至极圆顿为教相,不亦宜乎。

  36.

  法身虽同,但所现之相有凡圣之不同,正如明镜能现一切染净色像,故知法身本具染净二性。此染净二性,体同用别,故“台宗”谓“性恶不可断,修恶可断。”修恶者,烦恼染污也。修止观,是以净法薰心,使起净用之无上法门。净宗念佛,不起杂念即是止;字字分明即是观。禅宗参话头,不可用心意识参,即是止;不可堕在无事甲里,即是观。岂有一法能出止观之外?盖止观者本性之寂照也。

  37.

  我执是凡夫一大病痛,凡执著深者,必业重而障深;业重障深者,必福轻而慧浅;福轻慧浅者,必苦多而乐少,环视亲友,莫不皆然。反之,圆融无碍之人,往往具足福慧。盖能执之心是遍计执性,所执之事是依他起性,所依之体是圆成实性。情执若空,心体自融;心体既融则事事无碍矣。从知消妄执、去业障是学佛之大课题。

  38.

  凡夫之八个识,其用有八,其体则一。前五识是仗意识之功能,助成其用;第八识虽能摄持诸法,不能自造善恶,谓其是真妄和合者,因真心不觉,妄分能所,而成末那之妄执和意识之妄情。故八个意识中,力用之大,惟六、七二识。然末那但能恒常审量,妄执我见;惟六识既明且利,无境不能缘,无事不能作,其力极强。故欲转识成智,必先转化意识,意识若转,诸识随转,所谓擒贼先擒王也。不宁唯是,修习止观,或持佛名号,皆从第六意识下手,然则此识其功首罪魁乎!

  39.

  观行每用意识者,乃用其了别之功能,而除其攀缘之过咎也。念佛亦然,持名功深,循流溯源,从用入体,不期然而转识成智矣。方便善巧,孰逾于此?

  40.

  摩诃止观云:“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观。”是即以止观法,收定慧功,证寂照果也。若从三性境上论修止观,知妄想分别有即非有,不执为实,则遍计执性止;分别虽息,而多生积垢所薰,幻相宛然,知其虚妄,不取不舍,则依他起性灭;至此知一心之体,本来寂照,我心佛心,本来一如,久久修习,无明若尽,便证圆成实性矣。

  41.

  在学佛人中,每分禅、教为二,实则何可分耶?蕅益大师云:“从上诸祖未有敢离经一字者;从上诸大教主无有不透彻心宗,得大机用者。”不仅如此,禅之与教又皆滥觞于净土法门,所谓无不从此法界流,无不还归此法界也。灵峰宗论卷六云:“无禅无净,笼统真如,即秽即净,颟顸佛性。信释迦之诚语,悟法藏之愿轮,始知若律、若教、若禅,无不从净土法门流出,无不还归净土法门。”学佛者应知所归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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