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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組織論中的全化論

  評組織論中的全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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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君先骕敘述南非洲斯末資將軍的全化論,先說從達爾文以來的機械論,反對者有柏格森等的生命論,最近則有溝通兩者間的組織論,而全化論即爲組織論中之一派。予按照胡君所敘,則前者張東荪君所譯爲層創的進化論,或突出的進化論,亦應爲組織論的一派。組織論即“諸法衆緣生”義,但全化論似乎比層創論更較圓美!全化論之特點,首在攻破十九世紀來由科學方法所生之誤認。科學約重要方法即爲分析,但分析可發生兩種錯認:一、分析時、或分析又綜合時,與未經分析前原情形,必有所遺漏或不同,而以分析時、或分析又綜合時所得爲原情形真相,即爲誤認。二、以分析所得之質素爲實體,而以原有情形爲此質素構成之結果,即爲一種顛倒。以實際上原有情形乃爲自然之事實,而分析所得爲分析所獲之抽象的結果而已。此與佛法中大乘法相之攻破小乘等之法執者,頗同意致。

  其次之特點,乃在提出各事各物各有其逐漸稀薄而至于無盡的“場”,而各各事物,不過爲其各各“場”的中心。此所謂“場”,與層創論所謂“時空的架構”,當亦相近。佛典說六大,前四大爲分析所得的質與力,而第五曰“空大”,則非分析所能得,即同時空架構的場。然唯此全化論所說心靈的場,乃能說到識大或阿賴耶識,故較層創論又進一步。

  又其最重要之特點,乃在所謂愈趨愈進于全體化的觀念,亦即全化論所以名爲全化論者。最完全的全體,爲充足物質、生命、心靈,而靈肉相即不離的人格。要之、宇宙一切,皆各各漸趨于完美的人格化,即全體化,是爲宇宙之目的: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噫!非六大無礙之毗盧遮那身,其孰能當此!(見海刊十一卷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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