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王達五問(叁則)
問一:因果法則與忏悔,是不是矛盾的?染業可以忏悔嗎,那就是有因不一定有果;不能忏悔嗎,那忏悔又有何益?
答一:忏悔有兩面的意義:一面是消滅往昔的舊業,一面是止息以後的新業。引句成語,就是“畢故不造新”。往昔的諸業大多是可以忏悔的,但業因甚強而已成熟者,是不可轉的定業。然悔的本身,也是一種因果,新的惡業不生,新的善業即生長;而往昔的惡業也因善業的生長,由慢慢的減退以至消滅。善猶水也,惡猶火也,以水製火,火焉得不滅?種豆得豆,種瓜得瓜,這是一定的因果法則。但是瓜、豆種下之後,如果又加以催毀,維有播種的因,卻不能生出以後的果。這就是因果法則與忏悔並不矛盾的明證。至已經成熟而強有力的業何以不能忏悔的道理,就是緩不濟急;這與弦上之箭一經射出無法收回是一樣的。以上是說的事忏悔,除此還有一種理忏悔,六祖謂“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可爲理忏的說明。惟本來無一物是空寂而清淨的諸法實相,非登地菩薩不能體證,在初學尚未證得的凡夫,只可把住念頭時時覺照。禅宗用功大抵如是,理忏即使未能實證,也可以使定業重報輕受。問二:小乘發心但求自了,也能果證羅漢解脫生死,那學佛何必以大乘是尚?再反轉來說,大乘利人即是自他俱利,而其證果還可超出羅漢以上,但求自了的小乘人,又何必不發大乘心?
答:小乘羅漢還有法執所知障,他的解脫只解脫了叁界六道的分段生死,沒有解脫菩薩的變易生死,不能稱爲究竟,所以學佛的人都應該發大乘菩薩心,修大乘菩薩行。但求自了是不合算的,所以本唯大乘。可是、這是大乘菩薩的看法,在小乘人因爲根器的關系,他是不能覺得的。佛應小乘人的根機,使先得自了,所以便又有了小乘。
問叁:淨土仗他力可以帶業往生,不再退轉,皆習淨土者所常道;不知淨土所謂一心不亂,何嘗不仗自力?業未滅盡,又何能往生就不退轉?往生既不退轉,是學佛了生死之目的已達,那麼見佛聞法還求甚麼?
答:第叁問題,淨土的確不能離自力,因爲必須自心了解淨土法門,深信切願,又加以若多若少持念佛名,習行衆善的心力,才能與阿彌陀佛的本願力感應,才能臨命終時仗佛力接引帶業往生。佛說十方虛空有無量世界,淨穢不一,所以西方淨土也的確是有的,並非诳說。往生以後,但受諸樂無有衆苦,相處的伴侶又都是不退轉的菩薩,更加見佛聞法,那有新染能生?那有舊染不滅?怎麼會退轉呢?所謂仗他力,明白的說,未往生以前及正當往生時,要仗自力感他力,往生以後依仗他力增自力。不退轉的意思,是說帶去的業在佛土淨緣增上力中,定可以消滅至盡,故可不退。見佛聞法,正是增上淨緣,怎麼能說往生以後再無聞法的必要?(王達五記)(見海刊二十七卷九期)
(附注) 原題“敦請虛公本師開示的幾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