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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熊慕新問(十八則)

  答熊慕新問(十八則)

  問一:金剛經中屢言四句偈,四句偈究屬何指?

  答一:梵文以一行爲一偈,謂金經乃至最少一行經文;不拘那四句也。

  問二:金剛經第十七分:“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何以說慧眼聞經?

  答二:慧者照義,如眼之照色,名慧眼。經文即義,聞文義,即聞慧也。

  問叁:金剛經第十八分中所說“過去”“現在”“未來”之心皆不可得,何以不可得?

  答叁:緣起無性故,刹那即滅故。

  問四:金剛經第叁十二分末四句雲:“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不知所指貪著何事?

  答四:即指貪著一合相,著一合相,即著「身相”,“我相”也。

  問五:阿賴耶識的緣起,有始無始?

  答五:無始。

  問六:佛學上的分段生死與變異生死,有何區別?

  答六:分段生死,有一定限量的形壽;變異生死,可隨意願功力變易。

  問七:何以到佛果地位,與四智相應之清淨身土,亦是刹那生滅無常?

  答七:刹那無常生滅故活潑,即寂而常照之大用。(見海刊二十四卷八期)

  問八:焚頂受戒,始于何時?

  答八:始于清世祖。考最初用意,乃以此免度牒,及區別漢僧與喇嘛之標記。直至如今,視爲當然,實應急改。

  問九:阿賴耶識,前無所始,後無所終,它是不是宇宙的本體?

  答九:不是,是衆生心識中最富有變似功能力的一種識體,這識體亦爲一切衆生無始以來的無明業感的生滅法。

  問十:古德雲:“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誠如是說,假定一個人今生既不爲善,亦不爲惡,來生應轉生何道?

  答十:要看他不爲善不作惡之種類而定。不爲世善,不能生人天;不爲出世善,不能得叁乘聖果;不作自害惡,不作害他惡,可免受後世自他惡報。

  問十一:精神離開物質,能獨立存在嗎?

  答十一:精神可以獨立存在,如無色界有情。(見海刊二十六卷叁期)

  問十二:有情衆生在母體受胎時,若無神識入胎,其胎能凝結否?

  答十二:依佛法說,叁緣不足,不能成胎。

  問十叁:神識在未入胎前,它有形色否?

  答十叁:未入胎前,或是中有身,則有形色。

  問十四:據科學研究,精蟲爲構成胎的元素,故精蟲亦謂之生元,然則不須神識入胎可矣,其理對否?

  答十四:依佛法說:父精亦但爲成胎叁材料之一,不是單獨由精成長蟲。

  問十五:男女兩性,前世造夫婦因,今世感夫婦果,今世的夫婦果,則又造來世的夫婦因(即倒果爲因),如此輾轉循環,勢必永無盡期,是否生生世世永爲夫婦?

  答十五:亦有多生續爲夫婦的;但二人所造善惡業不同,或至怨厭,不一定再爲夫婦。

  問十六:依佛法言,凡發宏願者,只要願力堅定,當可如願以償。例如發願生西者,只要願力堅定,必可生西。誠如是說,則明皇與貴妃七夕在長生殿,夜靜無人,私發宏願,願生生世世永爲夫婦。按此種願力極其堅固,但不知能實現否?

  答十六:癡妄心願之固結,亦有可成;然二人所造善惡業過遠,亦多不遂。

  問十七:物質分析到鄰虛塵則空,精神分析到何等始空?

  答十七:到無分別則空。但心物自性本空之空,則不由分析或無分別而空。

  問十八:佛典所載真言,有人說:“釋尊住世說法,因十方世界語言殊故,而說真言”。誠如是說,則真言成爲十方世界語,幾等于現在英語爲世界語;而真言十方世界語,不過較之英語範圍爲廣耳。但不知此語于經有據否?

  答十八:真言乃是一種不同的語言,其人所說,于典無據。(見海刊二十六卷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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