袪世人對于佛法之誤會
──十五年九月在星洲中華總商會講──
今天得與海外僑胞,在星洲之中華民國的總商會歡聚一堂,以佛教之道理相談敘,是非常欣幸的!趁此良好的機會,且先將世人對于佛教所誤會之處,略與各位討論一下。
依佛法言:本來一切衆生均具有佛性,佛之真理不從外得。不過、因世人未明佛教真相之故,致生誤會而爲障蔽,遂于佛法不能信解。今天到會諸君,大都對佛法是有信仰和了解的,但諸君欲希望一般人皆信解于佛法,尤不可不將其誤會之處一爲分釋之:
一、愛國者以佛教不宜國家興盛之誤會:有一種富愛國心的人,存心愛國民大衆,欲使本國興盛,雄峙世界,得到美滿的幸福和榮譽。此種人是極可敬的,但每每不信佛教,因他認佛教雖高深玄妙,但是不能使國家興盛的。其實此種心理,純是誤會的。他不知佛教是宜于愛國的,很可以幫助國家之興盛的,並不與愛國行動相妨礙的。例如古來有最信佛之阿育王及戒日王等,曾以信仰佛教而統一興盛其國家。後舊教複興──即婆羅門教等──,佛教衰亡,其印度國家亦隨之衰亡。又如我國唐太宗及明成祖時代,最興佛教,而國亦強盛。明末清初,一般人皆毀佛教而竟至衰亂。今日本、暹羅等國,爲亞洲最信佛教之國,亦爲亞洲僅有之獨立國。由此可見能信仰佛教、奉行佛教,實可以興盛國家,而不信佛教,每致衰亡,故愛國者正須研究了解于佛法也。二、流俗以習見之僧尼代表佛教者之誤會:一般人以佛教雖講得如何高深圓滿,但因習見一般僧尼之行爲,並無足以令人可尊崇者,遂以之推測佛教,不過如是,不足信仰!此種人是以所見僧尼代表佛教,實屬誤會極矣!以未一究佛教內容之真相也。請以佛教內容之成分言之,佛教應分叁種:一、佛:人格極高尚,因能抛除富貴,發心救世,以道濟人故。二、佛法:佛法置于現世之科學、哲學中,均爲無上之真理,實可以利樂人群,並行不悖。此法爲釋迦牟尼佛所自證而教人的微妙真理,故稱佛法。佛法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之法也。叁、佛教徒:修學佛法的曰佛教徒。此分二種:甲、超人的佛教徒,如諸天及聲聞、緣覺、菩薩等。乙、人的佛教徒,此又分二:一、非部衆的,如宰官、長者等;二、部衆的,此又分二:一、清信士女,如在家奉佛之優婆塞、優婆夷等;二、出家僧尼,此又分二:一、修證宏化者,二、流俗習見者。
平常一般所見之出家人,不過是佛教僧尼中流俗習見之一小部份,何能以之代表高深廣大之佛教,明乎此,則無謂之誤會,可完全消釋矣,再表于左以清眉目:
┌佛教徒┌超人的佛教徒
佛教┤佛 法┤ ┌非部衆的──宰官長者
└佛 └人的佛教徒┤ ┌清信士女
└部衆的┤ ┌修證宏化者
└出家僧尼┤
└流俗習見者
叁、經濟學者以佛教徒爲分利之誤會:現代一般講經濟學者,以爲人人能生利,則人類之生活發達,可共享優裕之幸福;因專注重生利方面,遂病佛教徒爲人類之贅疣,是分利而不生利的寄生蟲,認佛教爲不可信仰,茍信仰則有害于人類,是誠極端之誤會也!須知信佛是信佛,作事是作事。佛教徒,凡士、農、工、商均可作,不能專诋其是分利的。況且世上之人,均是互相爲利的,士、農、工、商,各有其責職,各有其互利之所在,當公平分判之。即以佛教徒中之僧尼言,若能求得佛理,開化世人,使增高道德心,不作害人事,所謂以宏法爲家務,利生爲事業,如是則佛教僧徒不唯不分利,而間接直接爲利于人群,正無量矣!
四、經世者以學佛必須出家之誤會:有人心想學佛,而以學佛必須出家,遂致不敢學佛,此亦大誤會也!須知學佛不必一定出家,出家僅佛徒中之一種,在家亦可學佛,但能明了佛理,潛心修持,成佛地位,人人可到。參照第二條所釋,自然一切無礙也。
五、熱心世事者以學佛爲消極之誤會:有欲挽回世道、拯救社會者,以學佛爲消極,不能裨益人群,此亦大誤會也!須知佛法中有大小二乘,小乘在自度,當其修行時雖似消極,而實則以小乘爲階梯,仍漸次達到大乘之積極救世;至大乘菩薩,則純爲自度度人之積極行爲。故佛法不唯不消極,且是積極中之積極者!
六、懶散者貪山林閑靜爲佛法清淨之誤會:有人生性懶散,夢想出家,以爲山林閑靜,可享清福,如是之人,遂使世人誤會佛教徒皆是好懶貪閑,無所事事者。須知真僞當辨,善惡宜分。如上之人,本非真實佛徒。何以故?若是真佛徒,雖處山林,非貪靜樂;蓋以預備自救救人之材具耳。如讀書者之在小、中、大學時之景況,正所以作將來濟世利人之用也。至所謂清淨二字,佛將世界人群治理得極和好安靜之意,非懶散者之貪閑靜可當此也。
七、著無者執虛空斷滅爲佛法寂滅之誤會:有人執虛空斷滅一切沒有爲佛法之寂滅,此亦誤會,而未知佛經中所謂:“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之意也。淺言之,佛所雲寂滅,是人世上各能相安無事,共得清平,內無劫盜之苦,外無侵奪之患,即一切不好的事完全沒有曰寂滅。由此可見佛說之寂滅二字,正是世界人類之所共同希望者也。
八、著有者懼佛法說空消滅人世之誤會:有人以佛經中說有五蘊皆空,無常、苦、空等,誤認爲佛法一味說空,若信佛法,則將來人世亦必爲之消滅。因生恐懼,不信佛法,是不知我佛當日說法之方便意旨也。佛說法時,對著無者則說有,對著有者則說無,皆破其迷執,務以使一般人澈底知道人生、宇宙之真相耳。
上來所說,乃略釋世人對于佛法所生之誤會而已,尚未談到佛法之正題。太虛在星洲尚有時日,改日再與各位詳細討論佛法中之真義。(甯達蘊記)(見海刊七卷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