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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廣五蘊論講記▪P2

  ..續本文上一頁經》更直接的說:

  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焰,諸行如巴蕉,諸識法如幻,日種性尊說。......無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

  佛教與外道不共的根本教理是緣起,在《阿毗達摩俱舍論》中,對緣起定下了十一條界說,是:一者無作者義,二者有因生義,叁者離有情義,四者依他起義,五者無動作義,六者性無常義,七者刹那滅義,八者因果相續無間斷義,九者種種因果品類別義,十者因果互相符順義,十一者因果決定無雜亂義。以上十一條界說,如果再加以歸納的話,可以歸納爲以下四個重點:

  一、以緣起的觀點,沒有一個創造世界的造物主----大梵天王。

  二、以緣起的觀點,沒有一個永恒存在的神我----阿特曼。

  叁、以緣起的觀點,世間萬法皆無常。

  四、以緣起的觀點,有因有緣必然生果,並且是因果相續。

  而五蘊聚合說,是建立在緣起的基礎上,它是原始佛教基本理論的一部分,由此揭示出世間存在的實相。

  第二講、五蘊論與廣五蘊論

  【1】一本十支之學

  五蘊聚合說,是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理。觀根本聖典的《雜阿含經》,在一叁六二部小經中,“五陰誦”占了一七八經之多,就可知其重要性。在漢譯的經典中,除了《雜阿含經》之外,還有一些關于五蘊的單品小經被譯出來。例如東漢安世高譯出過《五陰喻經》、唐代義淨譯出過《佛說五蘊皆空經》,這兩種經都收在大正藏中。

  在印度方面,以五蘊聚合說是佛教的基本理論,所以在後代的從許多論典中,都曾予討論過。部派佛教時代,薩婆多部將諸法歸納爲五位七十五法,而以五蘊統攝其七十二法——叁種無爲法不在五蘊統攝之列。到了大乘佛教時代,繼龍樹的中觀學派之後,無著、世親建立大乘有宗的瑜伽行學派,世親造《大乘五蘊論》,以之作爲唯識宗入門的論典。

  唯識宗所依的經論,主要是“六經十一論”。六經是:大方廣佛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中土未譯)、阿毗達磨經(中土未譯)、楞伽經、厚嚴經(中土未譯)。十一論是: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集量論、攝大乘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辨中邊論、二十唯識論、觀所緣緣論、阿毗達磨集論。六經以《解深密經》爲主依,十一論以《瑜伽師地論》爲主依。在六經十一論之外,尚有所謂“一本十支”之學,作爲建立唯識宗的重要論典。這是以《瑜伽師地論》爲本論,以百法、五蘊等十種論典爲支論的名稱,這是研究唯識學必讀的論典,其重要性不下于六經十一論。十支論的名稱如下:

  一、略陳名數支:《百法明門論》,一卷,世親菩薩造,玄奘叁藏譯,這是略錄《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名數,以一切法無我爲宗。

  二、粗釋體義支:《大乘五蘊論》,一卷,世親菩薩造,玄奘叁藏譯,這是攝《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境事,而以無我唯法爲宗。

  叁、總苞衆義支:《顯揚聖教論》,二十卷,無著菩薩造,玄奘叁藏譯,這是錯綜《瑜伽師地論》十七地要義,而以明教爲宗。

  四、廣苞大義支:《攝大乘論》,叁卷,無著菩薩造,玄奘叁藏譯,這是總括瑜伽、深密法門,诠釋《阿毗達磨集論》、《攝大乘論》宗要,而以簡小入地爲宗。玄奘譯本之外,另有後魏佛陀扇多、陳真谛的異譯本。

  五、分別名數支:《阿毗達磨雜集論》,十六卷,安慧菩薩造,玄奘叁藏譯,這是總括《瑜伽師地論》一切法門,集《阿毗達磨經》所有宗要,而以蘊、處、界叁科爲宗。

  六、離僻彰中支:《辨中邊論》,一卷,彌勒菩薩造,玄奘叁藏譯,這是敘七品以成瑜伽法相,而以中道爲宗。

  七、摧破邪山支:《唯識二十論》,一卷,世親菩薩造,玄奘叁藏譯,這是釋七難以成瑜伽唯識,而以唯識無境爲宗。

  八、高建法幢支:《唯識叁十頌》,一卷,世親菩薩造,玄奘叁藏譯,這是廣诠瑜伽境體,而以識外無別實有爲宗。

  九、 莊嚴體義支:《大乘莊嚴論》,十叁卷,無著菩薩造,波羅頗迦羅密多譯,這是總括瑜伽菩薩一地法門,而以莊嚴大乘爲宗。

  十、攝散歸觀支:《分別瑜伽論》,彌勒菩薩造,此論中土未譯。

  【2】五蘊與百法

  以上十部支論,《唯識叁十論》是建立唯識宗的基本論典,所以稱爲“高建法幢支”。《唯識二十論》在于破斥小乘外道的邪說,所以稱爲“摧破邪山支”。而被稱爲“略陳名數”的《百法明門論》,和“粗釋體義”的《大乘五蘊論》,都在于說明諸法的名數及體義,而爲學習唯論的基本論典。

  《百法明門論》中這個“法”字,有廣義及狹義不同的解釋。狹義之法,爲“軌持”義。軌者“軌生物解”,持者“任持自性”。《成唯識論》卷一曰:“法謂軌持,軌者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舍自相。”以軌生物解說,我人的見聞覺知作用,無論見到任何一種東西,就會在那對象上生起一種見解;以任持自性說,任何一種東西,都有它特別的個性,我人對它所起的見解,無論是對或錯,而它本身個性仍任運攝持而不失。例如松有松之自相,柏有柏之自相,我人誤認松爲柏,而松並不因我人之誤認失其自相。廣義之法,是通于一切的意思。舉凡世間一切,有形的、無形的,真實的、虛妄的,精神的、物質的,事物其物的、道理其理的,林林總總,統稱之曰“法”,故佛典上常用“諸法”、“萬法”、“一切法”等名稱來加以概括。而世間萬法、一切法無以一一爲之說明,乃以歸納分類的方法加以诠釋。例如小乘薩婆多部立七十五法。诃梨跋摩造《成實論》,立八十四法。在《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立六百六十法,而世親菩薩造《百法明門論》,自六百六十法的名數中,摘要錄出一百種法,複束之以五位,來闡述宇宙萬有的現象、與萬法唯識的關系,這稱爲“五位百法”。:五位百法,一者心王法八種,二者心所有法五十一種,叁者色法十一種,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種,五者無爲法六種。這五位百法,其中有九十四種有爲法,而爲五蘊所統攝,六種無爲法不爲五蘊所統攝。五蘊統攝九十四法的情形是:

  一、色蘊:爲五位中的第叁位,即十一種色法。

  二、受蘊:爲五十一種心所有法中的受心所。

  叁、想蘊:爲五十一種心所有法中的想心所。

  四、行蘊:在五十一種心所有法中,減去受心所與想心所,其余的四十九種心所有法,及二十四種種心不相應行法,共計七十叁法,均爲行蘊所攝。

  五、識蘊:爲五位法中的心王法——八識心王。

  建立唯識宗、造《大乘五蘊論》的世親菩薩,是北印度犍陀羅國富婁沙富城人,住世年代約在公元叁八零至四八零年之間。陳代真谛叁藏譯〈婆薮槃豆法師傳〉,稱他:“于薩婆多部出家,博學多聞,遍通墳典,師才俊朗無可爲俦,戒行清高,難以相匹。”據說世親爲了取舍薩婆多部的理論,他曾匿名化裝,到該部的學術中心迦濕彌羅城,學習該部教理四年,後來回到富婁沙富城,用經量部教義,批判有部,集衆宣說。且隨講隨寫,著爲《阿毗達磨俱舍論》。此論一出,頗有爭論,而無能破之者,時人稱此論爲聰明論。

  世親在北印度宣揚小乘,隱蔽大乘,其兄無著憫之,托以疾病,誘其來見,命弟子于鄰室宣讀《華嚴經·十地品》,世親聞之,方知其兄苦心。他深悔以往弘揚小乘誹謗大乘的錯誤,要割舌以謝過。無著對他說:“你先前既用舌頭誹謗大乘,現在何不用舌頭來贊揚大乘呢?”這樣世親乃舍小入大,廣造論釋,宣揚大乘。他約于八十歲的時候,在中印度阿瑜遮那國逝世,時其兄無著已逝世二十余年。

  世親的著作很多,當時有千部論主之稱。其與唯識學有關的,有下列多種:

  一、阿毗達摩俱舍論:二十卷,唐玄奘叁藏譯。另有異譯本名《阿毗達摩俱舍釋論》,二十二卷,梁真谛譯,稱爲舊譯。

  二、大乘莊嚴論釋:二十卷,唐波羅頗密多羅譯。

  叁、攝大乘論釋:十卷,唐玄奘叁藏譯。另有梁代真谛、隋代達摩笈多的異譯本。

  四、十地經論:十二卷,北魏菩提留支譯。

  五、辨中邊論釋:一卷,唐玄奘叁藏譯。

  六、唯識二十頌:一卷,唐玄奘叁藏譯。

  七、唯識叁十頌:一卷,唐玄奘叁藏譯。

  八、大乘五蘊論:一卷,唐玄奘叁藏譯。

  九、百法明門論:一卷,唐玄奘叁藏譯。

  【3】诠釋五蘊論的廣五蘊論

  繼世親的《大乘五蘊論》之後百年間,又有一部《大乘廣五蘊論》問世,造此論者是十大論師之一的安慧菩薩。安慧是佛陀滅度後一千一百年間出世的人,住世年代約爲公元四七0年至五五0年之間。他是南印度伐臘毗國(又稱羅羅國)人,《成唯識論述記》稱他:“梵雲悉恥羅末底,唐言安慧,即糅雜集,救俱舍論,破正理師、護法論師同時先德......印度境羅羅國人,妙解因明,善窮內論,扇徽猷于小運,飛蘭蕙于大乘,神彩至高,固難提議。”

  安慧是世親之後,大乘唯識宗的大學者。他精通唯識、因明之學,善于議論,辯才無礙,在十大論師中,與護法論師相匹。他的唯識學,上承德慧,下傳真谛,而真谛則爲中土攝論宗的創始人。安慧與護法同時,但在唯識學上見解與護法相異。在心識四分方面,只承識自證分實有,而以見分、相分爲情有理無之法,故稱爲一分家。而難陀立二分,陳那立叁分,護法立四分,即所謂“安、難、陳、護,一二叁四。”

  安慧與護法之間,對于心識作用主張的異同,自古傳下來的偈頌稱:“二障相應前七轉,五八無執護法宗,所知法執五六八,我執相應唯六七,煩惱相應五七轉,五八法執安慧宗。”偈頌的意思是,安慧主張前五識與法執、所知障、煩惱障相應,第六識與二執、二障均相應。第七識與我執及煩惱障相應,第八識與法執及所知障相應。而護法則主張,前五識與二障相應,第六、七識與二執、二障相應,第八識不與執障相應。

  安慧的著作很多,重要者爲《阿毗達摩雜集論》、《大乘中觀釋論》、《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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