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鼻識所緣的對象。《廣論》曰:
“雲何香,謂鼻之境,好香、惡香、平等香等。好香者,謂與鼻合時,于蘊相續,有所順益。惡香者,謂與鼻合時,于蘊相續,有所違損。平等香,謂與鼻合時,無所損益。”
好香謂順根益情,爲鼻之所樂取者,如旃檀之香;惡香謂損根違情、非鼻之所樂取者,如糞穢之味。平等香者,鼻識緣取時無所益損,如磚石之無香。
四、味境:味境是舌根所對之境,爲舌識所緣的對象。《廣論》曰:
“雲何味,謂舌之境,甘、酸、堿、辛、苦、淡等。”
味有苦、酸、辛、甘、堿、淡六味,由其産生的分類,有俱生、和合、變異叁類;由緣取者之意樂,可分爲可意、不可意、俱相違叁類。
五、觸境:觸境是身根所對之境,爲身識所緣的對象。《廣論》曰:
“雲何觸一分,謂身之境,除大種,謂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饑渴等。”
地、水、火風四者是能造之觸,其所造的假觸,有輕、軟、滑、澀、冷、渴、飽、饑等多種。
五根五境之外,還有“無表色”,此又名法塵,這不是眼、耳、鼻、舌、身五根所對,五識所取的境界,而是意根所對,意識所緣過去五塵落謝影子,及自識所變,有可緣義之色。此又名法處所攝色,此是假境,略爲叁種,一者可見有對,如顯色等;二者不可見有對,如眼根等,叁者不可見無對,約指意業而言。
第四講、四大與極微
【1】地水火風是極微性
佛教的五蘊聚合說,以色蘊的四大種,爲構成物質世界的基本質料,世間萬物及人之肉體,均由四大所組成。換一個方式說,即四大相倚,乃有極微,極微相聚,則成色法。
事實上,四大之說,並不是佛教所創立的理論。印度古代的哲學家,即以地、水、火、風爲構成物質世界的質料。印度古代六派哲學之一的勝論派,其理論有謂:“其地、水、火、風,是極微性,若劫壞時此等不滅,散在各處,體無生滅,說爲常住。”
若說地、水、火、風(事實上指的是堅、濕、暖、動)是極微之性,則極微即是四大之相。于此我們探討,極微到底是什麼。極微是什麼呢?極微梵語Paramanu,舊譯鄰虛塵,新譯極微。就是把物質分析到極微小,小到不可再分的單位,就稱爲極微。據《俱舍論》卷十二曰:
“分析諸色至一極微,一極微爲色極少。”
少到什麼程度呢?論典上載,以一極微爲中心,集合上、下及四方等六方之極微合成一團,稱爲一微量,此微量非肉眼可見,唯天眼可見之。合七微量爲一金塵,合七金塵爲一水塵,合七水塵爲一兔毛塵,合七兔毛塵爲一羊毛塵,合七羊毛塵爲一牛毛塵。合七牛毛塵爲一隙遊塵。金塵、水塵,能夠通過金中、水中的空隙,兔毛、羊毛、牛毛塵,表示爲兔、羊、牛毛尖端之微塵,其微小可知。隙遊塵、指其能通過窗隙,如我人肉眼可視光中浮遊的細塵。極微合成具體物質的時候,至少須具足地、水、火、風四大,與色、香、味、觸四塵(四微)始能形成,不能缺一,故稱“八事俱生”
由于四大及極微學說,開啓了印度的唯物思想。印度古代有一個迦爾瓦卡派,就是唯物論者的代表。迦爾瓦卡派何時成爲印度思想流派,其學說、經典爲何,均已不可查考。
根據漢譯的四阿含經《中阿含》中的《沙門果經》,《寂志果經》,《摩登伽經》所載,“六師外道”中的阿夷陀翅舍欽婆羅、富蘭那迦葉、末迦梨拘舍梨、婆浮陀伽旃延等,全是這一流派的典型代表。
此派學者以爲,世界的本質,是地、水、火、風四種基本原素組成。本來印度許多學派,認定世界由“五大”所組成。五大即地、水、火、風之外,再加上虛空。而此學派只承認地、水、風、火爲構成世界的原素,而去其虛空。因爲他們認爲,虛空無法由我人的心識所能認知,只是從推斷而來,故由“四大”構成感觀的世界。此世界中,不但無生物由四大構成,即一切生物如動植物等,亦由四大構成。在動植物來說,四大分離,其名曰死;在無生物,四大分離,其名曰滅。
此派以物質爲宇宙間唯一實在。我人的心識亦系由物質所産生的。換句話說,宇宙間先有物質,後有精神,精神是物質的附屬品。世界由四大所組成。四大元素本身雖不具有意識,但人的意識、系由四種元素以特殊的方式結合成的肉體所産生。這有如米和水中並沒有酒性,但以特種方法使之發酵就産生了酒性。此學派認爲肉體和精神是統一的,人死之後,元素分解,地還歸地身,水還歸水身,火還歸火身,風還歸風身。諸根歸入虛空,肉體焚化後只剩下灰白色的骨灰,隨著肉體而消失,意識也同時消失。因此,沒有永恒的、脫離肉體而獨立存在的靈魂。
唯物論者不承認有超自然的實體或神的存在,主張宇宙萬物:“自然而有,非從因生”。他們否認前生後世,否認天堂地獄,也否認因果報應,生命輪回。他們不主張祭祀和祈禱,認爲解脫就是死亡。甚至于以爲:“種種祭祀儀式,無非是缺乏理智和能力的人的一種謀生手段。”因此,此學派的理論,可說是“上帝非有,靈魂絕無”的理論。
佛教的五蘊聚合說是以緣起爲基礎,五蘊是生滅的有爲法,所以說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後來到了部派佛教時代,上座部的說一切有部認爲,“我”是五蘊和合,所以稱“我空”;但對于構成假我的五蘊,認爲法體實有,常恒不滅。也就是說有爲無爲一切諸法,亘過現未叁世,曆然實有。即所謂“叁世實有,法體恒有。”法體,是一切法的體性、或存在的本質。叁世實有,是“時一切有”,謂過去、現在、未來,諸法皆有實體;法體恒有,是“法一切有”,指五位(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爲法)七十五法,分別爲兩大類,前四位是有生滅變化的有爲法,而最後一位無爲法——擇滅無爲、非擇滅無爲、虛空無爲,是超越時空、無生滅變化的無爲法,而有爲法無爲法均有實體。六派哲學的勝論派,以極微爲實體、爲常住,故說:“劫壞時此等不滅,散在各處,體無生滅,說爲常住。”後來部派佛教的說一切有部沿襲此說,故說“我空法有”,並謂“法體實有,叁世恒有。”所以《俱舍論鈔》中稱:“世界成即聚亦不增,壞即散極微亦不減。”
【2】極微學說與原子理論
印度古代的極微學說,後世學者譬喻爲原子理論。
人類古老的觀念,認爲“大地是萬物之母”——萬物自大地生出來。但是,大地又自何處生出來的呢?佛經中告訴我們,山河大地——正確的說,整個“宇宙”、無量數的星球、星系、星雲,全是自虛空生出來的。換句話說,色相——即一切物質現象,全是自虛空生出來的。
虛空中生起宇宙,是不是合乎現代科學理論呢?我們現在可與科學對照一下。科學知識告訴我們,一切物質,皆由分子組成,而分子是由原子組成。例如水分子是水的最小單位,水分子再加以分析,可分析爲兩個氫原子和一個氧原子,分析至此已不再是水,只是“原素”。基本原素有一百零五種(近年又有新元素發現),如金、銀、銅、鐵、氫、氧、氮、氦等,也就是說,宇宙間有一百零五種性質不同的原子。
原子英文Atom,其最初的原意是“不可分割者”,過去科學家以此爲最後的質點。但是由于科學的進步,發現原子是由帶有正電、質量比電子大的原子核,及圍繞原子核飛旋的電子所組成。原子核的半徑爲原子的十萬分之一,而質量卻占原子的百分之九十九。原子核是由質子和中子兩種粒子所組成,質子帶正電,中子不帶電,其質量與質子相等;而電子帶負電,其質量只有質子的一八叁六分之一,以光速環繞原子核旋轉。每一原子的質子和電子數目相同,以維持平衡。這樣,就說明原子可以分析,不是最後質點。
近年科學突飛猛晉,目前所知,物質最基本的組成單位是輕子、光子、誇克(Quark)。原子以下的次原子層,不是物質,只是“能”。“能”存在于何處呢?能即存在于虛空中。紐約世界宗教研究院長沈家桢博士,在其《金剛經的研究》一書中說:“在愛因斯坦以前,科學家說世界上的一切,可以分爲兩大類,一是物質,二是能。物質之間可以互相變換,譬如水可以變冰,冰也可變水;能之間也可以互相變化,如電可以變光、變熱,光、熱也可以變成電。可是物質和能是兩件基本元素,不能互相變換。一直到愛因斯坦用數學計算,發現物質和能也可以互相變換,這就是著名的E=MC2方程式。最初很少人相信這個說法,直到原子彈(物質)爆發後,變成大量的熱和光,再也沒有人懷疑物質是能的理論了。如此一來,宇宙間的一切,都是“能”,在各種不同條件下變現出來的現象。
沈博士在同書中續說:
“在二十世紀初期,人們認爲原子是宇宙間最小的因素,小到不能再分,它好像是一個實體的單位;直到近百年來,由于核子能的發現,才知原子也是人假定的一種“能”的表象而已。其實這些都是“能”,因種種因緣而顯現出來的表相。”能的英文稱爲Energy,這是人定的一種名詞,是人類用來表示這種作用的一種概念,至今尚沒有嚴格的定義,說明Energy究竟是什麼。但是,以佛學的眼光來看,此“能”就是唯識學上所稱的“功能”(種子),也就是宇宙萬法生起的根荄。沈博士在上第二段文字中續說:
“....其實這些都是“能”,因種種因緣而顯現出來的表相。人類就因爲這種變化多端的表相,而生出複雜的情緒,造成社會的喜怒哀樂。依佛法講,業報因果,生死輪回,無不由此而生,實則都是能的變化,並無實質。”
【3】五蘊皆空
外道、小乘以極微爲實在,爲色法的基本質料;大乘佛教以極微爲假法,根本不能成立,唯識宗亟力破遣極微,其故在此。那麼,物質的基本質料究竟是什麼呢?《楞嚴經》卷叁,佛陀對阿難說:
“汝觀地性,粗爲大地,細爲微塵,至鄰虛塵,析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鄰虛,即實空性。阿難,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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