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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五冊▪P13

  ..續本文上一頁但他們都曾是自己百般慈愛過的骨肉,爲什麼要厚此薄彼呢?所以,應平等關愛天下一切有情。

  又于親屬起貪愛時,如《月上童女請問經》雲:“我昔曾殺汝一切,我昔亦被汝殺害,一切互相爲怨殺,汝等如何起貪心?”

  對親屬生起貪愛時,就像《月上童女請問經》所說:“我往昔曾殺害你,我往昔也曾被你殺害,所有人彼此互爲怨敵,彼此殺害,你們怎麼會還生貪心呢?”

  以下引公案說明:

  往昔,藏王赤松德贊的女兒蓮明公主,十七歲時不幸夭折。藏王便問蓮花生大士:“我女兒蓮明公主看來是個宿業清淨的人,她有幸遇到您們這些如真佛一般的大智者、大譯師,爲什麼這樣短命呢?”

  蓮師解釋說:“蓮明公主不是因爲宿業清淨而轉生爲你的女兒。這是因爲過去我和你以及菩提薩埵曾轉生爲叁個劣種人的兒子,一起修建夏絨卡繡大塔,當時,蓮明公主是只毒黃蜂,它叮入你的血管,無意之中被你捏死。因爲這個命債,它才轉世作你的女兒。”

  法王赤松德贊是真正的文殊菩薩,連他都有由過去怨業轉生而來的子女,何況我們一般的凡夫呢?

  《安士全書》中記載:

  清朝康熙年間,桐城的儒生姚東朗,兒子十歲時得了重病,奄奄一息。

  父母可憐孩子,問他:“你真的沒緣份做我兒子嗎?”

  孩子忽然用北方話說:“我是山東的某某出家人,曾積累了叁十兩金子,師兄見後起貪心,把我推入水中。我當時向觀音菩薩呼救,只見大士說:“你命該如此,這是前世的罪孽。”這樣,我就被淹死了。

  地方上有人將此事上報官府,你當時身爲縣令,收取了師兄賄賂的叁十兩金子後,平息了此事。我因爲沈怨未洗,就投胎作你弟弟,就是你已死的弟弟姚嵩紹。追隨你二十多年,一直沒有討還債務,因此死後又轉爲你兒子。十年以來,你已還清了叁十兩金子。我要走了,只是你家有一根柱杖,我很喜歡,可以燒了送給我。

  我的師兄也因討債而投胎爲你的大女兒,她嫁到溧陽縣潘家,即將生産。我死後就投生爲她的胎兒,索取命債。”

  由此公案可知,六親眷屬無不是前世的怨家,爲了討債才來投生。未說破時,以爲眼前、身邊的人,都是自己的親人;被明眼人點破後,才知前後左右都是怨家債主。所以,有何必要對前世的怨家格外貪執愛惜呢?

  及如前說無定過時,一切親怨速疾變改所有道理,當善思惟,由此俱遣貪瞋二心。

  而且,對前文中士道所說親怨無定過患,一切親怨迅速改變的道理,應當善加思惟,由此能夠同時遣除貪嗔二心。

  以前,印度的嘎達亞那尊者,到一位施主家中化緣時,看到施主懷抱著兒子,津津有味地吃著魚肉,有一條母狗跑過來啃食骨頭,他就用石頭打狗。

  尊者以神通觀察,發現那條魚原是施主父親的轉世,那條母狗是他母親的轉世,前世殺害自己的仇人轉爲兒子來償還宿債。見到這種情形,尊者感歎說:“口食父肉打其母,懷抱殺己之怨仇,妻子啃食丈夫骨,輪回之法誠稀有。”

  因此,輪回中的一切都是無常,親不是恒常之親,怨不是恒常之怨。世上沒有固定的親怨,目前的敵人曾是最親密的朋友,目前的親人也是昔日最可恨的仇敵。

  《修行地道經》說:“當發行慈心,念怨如善友,展轉在生死,悉皆爲親族。譬如樹生花,轉成果無異,父母妻子女,宗親亦如是。其行慈心者,等意無憎愛,不問于遠近,乃應爲大慈,等心行大哀。”(應發起慈心,念怨敵如善友,在生死中輾轉投生,都曾作過自己的親屬。就像樹木生出了花朵,花朵又轉成了果實,父母、妻子、宗親也是如此,彼此之間的關系一直不斷在變換。行持慈心的人,應當心意平等、遠離憎愛,不問疏遠、親近,都要一視同仁。這才是大慈心,才是以平等心行持大哀憫。)

  所以,怨和親並沒有真實的自性。親友某時會轉成怨敵,怨敵某時也會轉爲親友,一切都不固定,故應普遍對一切有情發起平等心。

  或者思惟:一切叁界有情,都有生老病死等苦惱,本性是苦。所以,我不應損害本性是苦的有情,而應平等饒益。

  或者思惟:一切衆生平等都是四大五蘊假合的幻相,僅僅是地、水、火、風,或色、受、想、行、識,若再進一步分析成微塵和刹那,最後則是如虛空般的大空性,其中誰是親、誰是怨呢?所謂的親怨,只是以分別心所假立的。

  或者思惟:若我不起分別,則萬法本無親怨。別人罵我、打我、嗔我,沒有能罵所罵、能打所打、能嗔所嗔,只有幻化的聲音和色像,所以不必執著對方是敵人;別人贊我愛我,也沒有能贊所贊、能愛所愛,如空谷回音、夢幻泡影,不必執著對方是親友。如此思惟便知,分別親怨多麼無意義。

  未五、雖不遮止怨親之心但遮貪嗔

  此取怨親差別事修,故不須遣親怨之心,是滅由執怨親爲因所起貪瞋分黨之心。

  這只是取怨親的差別事來修習,所以不需遣除親怨之心,這是要泯滅由執著怨親爲因,所引生的貪嗔分黨心理。

  午叁、攝義

  圓滿菩提心的體相,應當具足希求利他之心和希求菩提之心兩種德相。修菩提心時,按七因果教授,先修希求利他之心,再修希求菩提之心。

  修利他心,發心親自荷擔救度一切有情的重擔。先要修好兩個基礎,一是修平等舍心,二是把有情修成悅意相。在此基礎之上,再修習慈、悲、增上意樂。

  爲什麼要安立如是次第呢?一般來說,不斷思惟自身諸苦後,再轉緣衆生思惟,即可體會他苦,而引起願他離苦之心。但是,要讓此心猛利、堅固、恒常,則須修成, 悅意慈,即見一切衆生皆如自之獨子般的可愛相。

  在生起悅意相之前,先須修好平等舍心。理由是:我們的心始終纏縛于貪嗔之中,親友痛苦便于心不忍,怨敵有苦就幸災樂禍,非親非怨的衆生受苦,則置之不理、漠不關心;如果不能去除這種偏執,則會障礙大慈大悲。所以,首先應修整不平等的心地。

  所謂平等舍,要舍去的是對有情的貪嗔。反省自己,無始以來是否一直在串習貪嗔呢?通常,我們對所愛的人,都會有強烈的貪執,即使只是短暫的分離,內心也難以平靜,思念不已。然而,對于怨敵,卻連一分鍾也無法與之相處,一見他就嗔心大發。就像這樣,我們一直困在貪嗔之中,完全不似大乘行人。所以,認爲自己對有情有慈悲心,是否只是貪心呢?聲稱發了菩提心,是否遇到衆生只發貪嗔心呢?這些都要仔細辨別。

  因此,在沒有灌溉悅意慈水、播下悲心種子之前,首先要修理平整不平的心地。對待任何衆生,首先要修成不貪不嗔的平等心。

  如何才能修成平等心呢?這必須通過思惟道理,遣除心中的偏執。可由以下幾方面思惟:

  一、思惟怨親不定,對治貪嗔

  通常,我們會對某一類人特別好,因爲他是我的親友,或者他利益過我。對另一類人心懷嗔恨,因爲他是我的敵人或者他曾經損害過我。又對一類人態度一般,覺得無關痛癢,因爲他不曾利益或損害過我。這就是我們行爲的邏輯,誰利益我、承事恭敬我,他就是親友;誰損害我,他就是敵人;誰無利無害,就只是一般人。這是分黨,隨之而來的是貪嗔執著。

  現在,可以觀想一位自己最喜愛、一刻也不願分離的親人,然後反問自己:他是固定不變的親人嗎?

  顯然不是!因爲在漫長的輪回中,他和自己的關系不斷轉變,曾無數次成爲親友,也曾無數次作過怨敵和中庸衆生,未來也將隨因緣如此轉變。何來一成不變的親人呢?

  所以,“親人一定”只是一種錯誤的認識。單從短暫的片斷不易看出這點,但如果把時間無限拉長,在無始無終的生死中,便可發現一位有情和我們的關系都在不斷變換,其中並沒有任何不變的關系。

  自己今天最執著的兒女、愛人等,曾經是無數次舉著刀劍、無情屠殺自己的人,有何必要以暫時一時一地的因緣,就把他執爲最親愛、永恒的親人?況且,以後他還會轉成自己的仇敵,或者毫無關系的陌生人。如果因爲他利益過你,就一定要執爲親友,百般愛護,那爲何不以他前世傷害過你,而執爲仇敵呢?

  想想眼前這位“親人”如何像惡魔一樣,目露凶光、一臉凶殘,想想他如何心懷鬼胎、施展陰謀算計你,或者以惡毒的語言嘲笑、攻擊你,如此便能遮止貪執。其實,親怨都是心的假立,若多往怨敵方面思惟,“親”的假相就會消失。可見一切只是分別心的妄執而已,此外,並沒有什麼真實性可言。

  假如無法容忍害過你的人,就把他觀在心前,翻出他久遠之前的檔案,一旦認識真相,便可破除眼前一時一處的偏執。即思惟:這傷害我的人是生生世世固定不變的怨敵嗎?事實上,除了作怨敵之外,他還無數次作過親人和中庸衆生。比如,曾作過無數世的母親,用心血養育自己,對自己的恩德極其深廣。對這樣施恩無限的人,怎麼能以暫時的一點小事,就把他認定爲敵人,非要摧毀才罷休呢?怎麼能以眼前一點損害,就徹底翻臉,完全不顧生生世世的恩情呢?

  思惟:他曾經如何養育、照顧自己;爲了讓自己獲得安樂,如何不惜忍苦耐勞;在自己有困難時,如何想方設法地幫助。如此即知,只以今世短暫的顯現爲理由,就把他認定爲怨敵,完全不合道理。其實,唯一該痛恨的是無明,因爲無明使我們遺忘了這些本是前世恩德深重的父母,若只以現世稍有違逆就不報恩,甚至執爲怨敵,則極其愚癡。

  面對不親不怨的人,也思惟:我對他漠不關心合理嗎?他對我無利無害是事實嗎?其實,以暫時的無利無害怎麼能判定一直都是如此呢?既然曾無數次作過親人,怎麼能認定毫無關系呢?有什麼理由不聞不問呢?如此反思也能遣除對中庸者冷漠的心理。

  所以,不要以暫時的利益,就安立爲親友而一味貪愛;不要以暫時的損害,就視爲仇敵而報複還擊;不要以暫時的無利無害,就認爲與我無關,可以置之度外。“怨親一定”只是一種錯誤的見解,一無可取。

  所謂修平等舍,即思惟:親也是怨也是中庸,破除貪執;怨也是親也是中庸,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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