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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中“四攝法”的基本內容及其社會價值

  佛法中“四攝法”的基本內容及其社會價值

  內容提要:佛法中的“四攝法”,是佛教徒實踐菩薩道的一條重要途徑。本文通過相關經論對“四攝法”的解說的疏理,對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的基本內容作了概括;並指出佛教“四攝法”設立的目的,是通過對“四攝法”的運用,建立起社會大衆與佛教徒相互融洽的關系,從而達成弘法的宗旨;另外,文章還指出“四攝法”的社會價值在于現實生活中的人們通過對四攝法的實踐,可以建立起對社會的奉獻精神,養成語言的藝術,培養起敬業精神,樹立起互利互惠的共享精神,從而化解物質文明及科學技術進步帶給人類負面的人與他人、人與自我間的矛盾,促使社會大衆樹立起正確的價值觀。

  關鍵詞:四攝法、基本內容、設立目的、社會價值

  一、緒言

  自佛陀創立佛教以來,佛陀一生說法四十九年,談經叁百余會。從現行流通的佛陀言教來看,佛陀不但鼓勵佛教徒應遵循五戒、十善、四谛、八正道等修持方法,努力淨化身心,升華自我,完善個人修養,而且更倡導佛教徒應把完善個人修養的行動融入到爲社會大衆無私奉獻的情懷中去。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佛教徒在“自利”的同時又要“利他”的修養理念。爲此,佛陀還特別提倡佛教徒將“利他”作爲菩薩道的發出點和基本目標。千百年來,佛陀提出的這種自利利他的菩薩道精神,鞭策著世界各地的佛教徒一方面自覺自律、精進學修,完善自我人格的升華和修養;一方面以利他慈悲的情懷,積極投身于關注弱勢群體的社會慈悲事業和福利事業中。爲了達到這一目的,佛陀對“利他”的菩薩行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其中,“四攝法”就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佛陀提出“利他”原則的細化和行動准則。

  隨著時代的進步,社會的發展,通信技術的完善,交通工具的發達,以及市場經濟體製的不斷成熟,經濟一體化、世界全球化的進程日益加快。這一進程爲社會大衆的物質及生活提供了許多便捷,與此同時,也帶來了許多負面影響,造成了人與自然關系的失調,物質生活的相對豐富與精神生活的貧乏形成反差,蘊藏著潛在的生存危機及價值(精神)危機。這些危機帶來的人與自然、人與他人、人與自我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及人對社會的奉獻精神也隨之衰落。面對以上社會現象,當前社會大衆必須冷靜思考並作出回應。

  筆者以爲,佛教文化在這一領域中是能發揮積極作用的,這是時代提供佛教徒弘法利生的曆史機遇。有鑒于此,筆者以佛法中的“四攝法”爲契入點,對以利益社會大衆爲起點的“四攝法”的基本內容,通過各種經論作一些疏理和概括,並對其解決現實問題的社會價值進行辨析,目的在于增強社會大衆在現代社會中如何面對生活的勇氣。這只是一種粗淺嘗試,並以此就教諸賢達。

  二、相關經論對“四攝法”的解說

  “四攝法”,梵語catvāri samgraha-vastūni,巴利語cattni samgaha-vatt hūni。若按梵、巴語的直譯,意即“四種把握法”。也就是佛教徒在修學菩薩道的過程中感化(攝)衆生的四種方法。又作四攝事、四集物,簡稱四攝、四事、四法,即布施攝、愛語攝、利行攝、同事攝。對于“四攝法”的運用及其內容,各種經論中有不同側面的解說。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有:《雜阿含經》、《梵網經》、《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等。

  如《雜阿含經》卷二十六中說:何等爲攝力?謂四攝事。惠施、愛語、行利、同利[1]。在此,佛陀明確地提出四攝事即惠施(布施)、愛語、行利(利行)、同利(同事),並進一步解釋說:若最勝施者,謂法施;最勝愛語者,謂善男子樂聞,應時說法;行利最勝者,諸不信者能令入信,建立于信,立戒者以淨戒,悭者以施,惡智者以正智令入建立;同利最勝者,謂阿羅漢以阿羅漢,阿那含以阿那含,斯陀含以斯陀含,須陀洹以須陀洹,淨戒者以淨而授于彼。[2]

  佛陀于此明確指出並加以贊歎,最殊勝的布施就是用佛法去利益衆生。最殊勝的愛語,就是根據衆生的興趣(樂聞)而調整說法的語言(應時說法)。最殊勝的利行(行利),就是根據衆生心態,而分別教以能對治(調整)其心態的方法:對于沒有信仰的人,想辦法讓其建立信仰;對于持戒的人,教導如何持戒清淨;對于悭吝不舍的人,教導其修布施(奉獻)法,對于認識不正確的人(惡智者),通過各種途徑讓其達成正確的認識(正智)。最殊勝的同事(同利),就是根據衆生的不同身份(以羅漢四果爲例),而以其相應的身份去引導他。在這裏,我們明顯地感到“四攝法”的內涵並不寬泛。

  對于“四攝法”,佛陀在《梵網經》中也有解說,如該經卷上說:若佛子,施心者,能以施心被一切衆生,身施、口施、意施施、財施、法施。教導一切衆生內身外身同城男女田宅,皆如如相,乃至無念財物,受者施者亦內亦外無合無散,無心行化達理達施,一切相現在前行。若佛子,好語心者,入體性愛語叁昧第一義谛法語義語,一切實語者皆順一語,調和一切衆生心無嗔無诤。一切法空智,無緣常生愛心,行順佛意,亦順一切他人,以聖法語教諸衆生,常行如心發起善根。

  若佛子,利益心者,利益心(生)時,以實智體性廣行智道,集一切明焰法門,集觀行七財,前人得利益故,受身命而入利益叁昧。現一切身、一切口、一切意,而震動大世界,一切所爲所作,他人入法種、空種、道種中,得益得樂。現形六道,無量苦惱之事不以爲患,但益人爲利。

  若佛,同心者,以道性智同空無生法中,以無我智同生無二,空同原境,諸法如相,常生、常住、常滅,世法常相續流轉無量,而能現無量形身色心等業,入諸六道一切事同,空同無生, 我同無物,而分身散形故,入同法叁昧。[3]

  從《梵網經》這段文字可以看出,佛陀對“四攝法”的內涵的解說比《雜阿含經》中的解說有更加明朗化的傾向。在布施攝中,佛陀對受布施的對象(一切衆生),布施的實體(身施、口施、意施、財施、法施)以及布施的心態(叁輪體空)[4]都作了詳細的說明,比《雜阿含經》中單只提到以法施爲內容的布施更加寬泛。在愛語攝中,基本上仍是以說法爲內容,但在說法的心態及對象上,也有了明顯的擴充。在利行攝上,對利行的辦法(以實智體性廣行智道,集一切明焰法門,集觀行七財)及目的(前人得利益故受身命,他人入法種、空種、道種、得益得樂)乃至心態(現形六道,無量苦惱不以爲患),都比《雜阿含經》的內容要深入得多。在同事攝上,對同事的基本原則作了規定,即除了與大衆打成一片以外,更重要的是要引導大衆進入佛法(分身散形故,入同法叁昧),這比《雜阿含經》中只注重隨其身份而適應其身份的原則更明細化。

  而佛陀在《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中,在介紹菩薩修學菩薩道的法門時,只是簡單地提到:以四攝法饒益有情……行四攝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5] 佛陀並沒有作詳細的解說,唐·良贲(717-777)大師在《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中,廣引經論,對“四攝法”的內涵及作用,作了進一步的解說:四攝法者,攝有情故。《成實論》雲:一者布施,衣食等物攝取衆生(生活用品等財施);二者愛語,隨意語言取彼意故(隨衆生興趣而使用不同的語言);叁者利行,爲他求利助成他事(隨衆生的需求而幫助他達到目的);四者同事,如共一船,憂喜同故。[6]

  良贲大師引《成實論》的觀點,可以看出與《阿含經》中“四攝法”的內容,除了布施外,是基本相同的,但比起《梵網經》中“四攝法”的內容,又顯得過份籠統。

  除了以上經典外,有的論著中對“四攝法”的內涵也作了解說。如《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卷第九說:四攝者:一布施攝事,二愛語攝事,叁利行攝事,四同事攝事。雲何布施攝事?答此中布施者,謂諸施主布施沙門及婆羅門、貧窮、苦行、道行乞者,飲食、湯藥、衣服、花蔓、塗散等香,房舍、臥具、燈燭等物,是名布施。複次如世尊爲手長者說:長者!當知諸法布施中法施最勝,是名布施。雲何愛語攝事?答此中愛語者,謂可喜語、可味語、舒顔平視語、遠離颦蹙語、含笑前行語、先言慶慰語、可愛語、善來語,謂作是言善來具壽,汝于世事可忍,可度安樂住不,汝于飲食、衣服、臥具及余資緣勿有乏少,諸如是等種種安慰,問訊語言名善來語,此及前說總名愛語;複次如世尊爲手長者說:長者!當知諸愛語中最爲勝者,謂善勸導諸善男子善女人等,屬耳聽法,時時說法,時時教誨,時時決擇,是名愛語。雲何利行攝事?答:此中利行者,謂諸有情或遭重病,或遭厄難困苦無救,便到其所起慈愍心,以身語業方便供侍,方便救濟,是名利行;複次如世尊爲手長者說:長者!當知諸利行中最爲勝者,謂不信者方便勸導,調伏安立令信圓滿,若破戒者方便勸導,調伏安立令戒圓滿,若悭貪者方便勸導,調伏安立令施圓滿,若惡慧者方便勸導,調伏安立令慧圓滿,諸如是等說名利行。雲何同事攝事?答:此中同事者,謂于斷生命深厭離者,爲善助伴令離斷生命,若于不與取深厭離者,爲善助伴令離不與取,若于欲邪行深厭離者,爲善助伴令離欲邪行,若于虛诳深厭離者,爲善助伴令離诳語,若于諸酒深厭離者,爲善助伴令飲離諸酒,諸如是等說名同事;複次如世尊爲手長者說:長者!當知諸同事中最爲勝者,謂阿羅漢、不還、一來、預流果等,與阿羅漢、不還、一來、預流果等[7]。

  從以上的解說中可以看出,《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對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的解說是比較詳細的。首先,對布施的解說是分作兩個層面進行的。第一層面是財施,對財施的對象,也有具體的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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