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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中“四攝法”的基本內容及其社會價值▪P2

  ..續本文上一頁列。如:沙門(出家人)、婆羅門(掌管國家宗教祭祀的群體)、貧窮、苦行道行乞者。並對財施的實體,都一一指出。如:飲食、衣服、花蔓、塗香、散香、房舍、臥具、燈、燭等。另一層面是法施,就是爲社會大衆解說佛法。其次,對愛語的解說,也是從兩個層面加以說明的。第一層是善于運用世間語言,根據不同的情況,運用慰問語使其“舒顔平視”,運用可喜的語言,使其“遠離颦蹙”(不好的脾氣)等。另一層面是善于運用佛法語言,教導他人努力修學佛道。另外,對于利行的解脫,還是從兩個層面進行解說的。第一層面是屬于世間的,就是當他人在遭受危難時,想盡辦法幫助他人度過難關;另一層面是出世間的,對于沒有信仰的、毀破戒法的、悭貪不舍的、認識不正確的,都視其情節予以開導和規勸,令其改過自新。再者,對于同事的解說,仍然是從兩個層面來加以解說的。第一層面是對世間行爲的化導;另一層面是出世間層面的隨順。總之,從以上文字的解說中可以看出,對“四攝法”的解說比以上經典的解說更明確、更透徹、更易于佛教徒對“四攝法”的內容及操作方法有具體的把握。

  叁、綜合分析“四攝法”的基本內容

  通過以上經論對“四攝法”的解說,我們可以知道,對于“四攝法”的內容,有從原則化到明朗化的過程。因此,在內容上便有狹窄及寬泛的不同。但如果將以上經綸對“四攝法”內容的解說加以綜合概括,應該基本上能掌握“四攝法”的精神。

  1.“四攝法”中布施的基本內容:

  對于“布施”的實體,《雜阿含經》中提到了法施,《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只提到了財施,而《梵網經》中不但提到了財施,也還提到了法施,並且把身、口、意施與財、法兩施並列,于此,我們似乎可以將身、口、意的布施理解爲能力(財能)、知識、技術的布施。可在《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中,對于布施的實體作了更細化的解說,對受布施的對象“一切衆生”細化到“沙門及婆羅門、貧窮、苦行道行乞者”。還將財施細化到“飲食、湯藥、衣服、花缦、塗香、散香、房舍、臥具、燈、燭”等日常生活用品。同時還稱贊法施是所有布施中最殊勝的布施[8] 。因此,綜合以上內容,我們覺得“四攝法”中的布施攝應有以下幾項基本內容:

  (1).法施(用佛法教化衆生);

  (2).財施(一切資養生命的基本日常生活用品);

  (3).身施、口施、意施(個人能力、知識、技術的布施)。

  2、“四攝法”中“愛語”的基本內容

  對于“愛語”的基本內容,《雜阿含經》及《梵網經》中都中提到了使用佛法的語言。《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在這一點上並不明顯,而《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中對“愛語”的內容,不但從用世間語言令衆生歡喜的層面作了詳細的解說,更從用佛法的語言令衆生歡喜的角度作了解說,並稱贊使用佛法語言的殊勝。因此,綜合以上內容,“四攝法”中的愛語應有以下基本內容:

  (1).用世間生活化的語言讓衆生歡喜;

  (2).用佛法的語言鼓勵衆生生歡喜心並修學佛道;

  3、“四攝法”中“利行”的基本內容

  綜合以上經論的解說,“四攝法”中“利行”應有以下基本內容:

  (1).從慈悲利物的角度,給遭受苦難衆生以生活的勇氣和信心;

  (2).從修學佛法的角度,使一切衆生建立對佛法的正信、正行;

  4、“四攝法”中“同事”的基本內容

  綜合以上經論的解說,“四攝法”中“同事”應有以下基本內容:

  (1).從輔助的角度,幫助別人離苦得樂;

  (2).化現與衆生相同的身份(與大衆打成一片,同甘共苦),對衆生實施教化;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修學佛道的佛教徒,若能真正把握“四攝法”的基本內容,並以此爲起點來修學佛道,應該是對佛陀倡導的“利他”的菩薩精神的具體實踐。

  四、設立“四攝法”的目的

  綜觀佛陀遺留下來的言教,都是針對世間衆生的習氣(煩惱)而設立的對治(改正)方法。也就是說,佛陀的言教施設,具有很強的目的。那麼,佛陀設立“四攝法”的目的又是什麼呢?對于這一問題,《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解釋說:(布施)攝事者,謂由此布施等,攝近持令相親附,如是布施于他有情,能等攝、能近攝、能近持、能令親附,是故名爲布施攝事……

  (愛語)攝事者,謂由此愛語于他等,攝近持令相親附,如是愛語于他有情,能等攝、能近攝、能近持、能令親附,是故名爲愛語攝事。

  (利行)攝事者,謂由利行于他等,攝近持令相親附,如是利行于他有情,能等攝、能近攝、能近持、能令親附,是故名爲利行攝事。

  (同事)攝事者,謂由此同事于他等,攝近持令相親附,如是同事于他有情,能等攝、能近攝、能近持、能令親附,是故名同事語攝事。[9]

  從以上解說中,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佛陀設立“四攝法”的目的,只是引導衆生信受佛法的一種手段(方法)。因爲佛教徒在修學佛法的過程中,不僅是爲了自己感受佛法的真實利益,更要讓一切衆生對佛法産生堅定的信念而感受佛法利益。爲此,佛教徒必須通過“四攝法”的實踐,建立起自己與社會大衆相互信任的融洽關系,讓社會大衆對佛教徒生起依靠感(親愛心),佛教徒以此爲契機,爲社會大衆解說佛法,使其産生興趣、信心、信仰進而信受奉行,進入佛法大海,修學佛道,最終成就佛果。所以設立“四攝法”的目的,就是爲了讓佛教徒通過這四種方法來感化(攝)社會大衆。對于這一目的,慧遠大師(334-416)在《大乘義章》中也有解說:因其布施,緣物從道,名布施攝……因其愛言,緣物從道,名愛語攝……以道潤彼,雲利物,因利緣物名利行攝……因同緣物,名同利攝。[10] 慧遠大師的這段解說,可謂簡明扼要地闡述了設立“四攝法”的目的,與《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的解說有異曲同工之妙!

  五、“四攝法”的社會價值

  從以上對“四攝法”的內容和目的分析中,我們可以感受到,如果現實生活中的社會大衆,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能以“四攝法”的內容作爲指導,社會大衆的工作及生活將會十分融洽和諧。

  首先,社會大衆若能將“四攝法”中的“布施”在生活中實踐,從而建立起個人對社會的奉獻精神,那麼現實生活中貪婪的占有和自私的欲望,就會得到控製。其次,通過“愛語”的訓練,社會大衆會形成生活中的語言藝術,說話如春風拂面,會給人生活的勇氣和希望,做到真正的“語言美”,現實生活中互相爭吵、漫罵、惡語等現象就逐漸減少。再者,如果社會大衆在生活中能有“利行”的精神,不分事情的大小,不計勞動報酬,只要是對別人有利益的事就毫無選擇地做,從而建立起社會大衆盡職盡責的敬業精神,那麼,現實生活中對待工作馬馬虎虎,虛應了事的現象就不會存在。另外,如果社會大衆在生活和工作中,能以“同事”的精神來要求自己,彼此間建立起同甘共苦的互助互惠的共享精神,那麼,現實生活中家庭、同事、鄰居、領導與被領導間的糾紛和矛盾就會得到緩解,使家庭能和睦,同事間互利互惠。現實生活中的互不信任,謀取暴利,欺騙別人錢財等現象也就沒有了産生的根源。

  總之,社會大衆如果能將“四攝法”運用到生活工作中,通過“布施”建立起對社會的奉獻精神,通過“愛語”養成語言的藝術(語方美),通過“利行”培養起對社會盡職盡責的敬業精神,通過“同事”樹立起同甘共苦、互助互惠的共享精神。那麼,我們在緒言中提到的,隨著物質生活的發達及科學技術的進步,造成的現實社會中的人與他人、人與自我之間的矛盾就能得到化解,從而讓現實生活中的人們樹立起正確的價值觀,這或許是“四攝法”對當今社會和時代能發揮的作用及其價值所在。

  [10]、慧遠大師撰《大乘義章》卷十一,《大正藏》卷44,694b;

  

《佛法中“四攝法”的基本內容及其社會價值》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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