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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章經講錄 序 題解▪P2

  ..續本文上一頁與佛法較試。帝納其議,擬定十五日,設賽場于白馬寺之南門外。道士等,把他們的靈寶經,放在東壇上。帝也將佛經,聖像,佛舍利等,安置在西壇上。比賽開始時,褚善信等,靠著平時呼風喚雨的神術,誠懇天尊,庇佑他們得勝。誰料無知的旃檀柴,竟將他們的靈寶諸經,燒成灰燼;一切法術,也都不發生效驗。但置于西壇的佛經,聖像,舍利,則完全無損;並且發射珠光,五色輝煌,在空中蔽日成環,覆蓋大衆。衆皆喜歎,得未曾有。這一部佛說四十二章經,也就是當時置在西壇上,旃檀柴所不能燒的一部經。

  本來佛學的經、律、論,除了小乘的,用巴利文(Pali)書寫的外,大乘的都是用梵文(Sanskrit)寫成的。迦葉摩騰及竺法蘭到洛陽後,先學會了華語,才將經文的意義,用口頭譯成華語,讓我國譯經的文人,寫成漢文。佛說四十二章經,所以是寫迦葉摩騰及竺法蘭同譯的。

  上來解完經題,並介紹譯經的人,及譯經的年代。現在就要漸次講入經的內容了。

  釋迦佛所講的經,在後來結集時寫成的,都有幾條固定的,真實性的通例,作經序;使後世讀者,可以證信無疑。其體式,和現在的科學者,寫科學實驗的報告,很相同。其通例像:(一)講經者。(二)聽經者。(叁)講經的地方。(四)講經的因緣。(五)所講的內容。但此經寫法之次第,和通例稍有不同,因爲佛法初來時,譯法只好求適合漢文的體式。可是詳細譯之,其通例也都有,今引經序分。

  世尊成道已,作是思惟:離欲寂靜,是最爲勝。住大禅定,降諸魔道。于鹿野苑中,轉四谛*輪,度憍陳如等五人,而證道果。複有比丘,所說諸疑,求佛進止。世尊教敕,一一開悟;合掌敬諾,而順尊敕。

  (解)在這一段經序裏:(一)世尊,標明講經者。(二)憍陳如等,及複有比丘,標明聽經者。(叁)鹿野苑,標明講經的地方。(四)度憍陳如等,及教敕比丘開悟,標明講經因緣。(五)離欲寂靜,住大禅定,是總題。以下正說四十二章,就是發揮這個總題的內容。我們現在先來詳細解釋經序。

  經序,約分爲四小段。第一小段“世尊成道已。”世尊兩字,就是指我們的教主,釋迦牟尼佛。他不但是娑婆世界的欲界,色界,無色界,而且是一切器世間,有情世間,及正覺世間的最尊者,所以稱爲世尊。他出家後由參訪明師的所聞,繼由深思而清修,最後證得人生及宇宙的真理,而成道。

  第二小段“作是思惟”至“降諸魔道”五句,是追敘他的大道將成時,坐在菩提樹下,用自己的佛性,所蘊藏的智慧,再加十多年學力,所發展的智識,而澈底的了解:一個人如能離絕世間一切的欲望,不被財、色、名、食、睡等所纏縛,而入于幽寂純靜的境界,是最好不過的。所以他就提起超越的意志,初步诃棄欲界裏一切的善、惡,種種念頭,與靈覺裏的觀照,會合而入色界的初禅定。進一步離棄覺觀,使內心淨靜而入二禅。再進一步,離喜而證妙樂地的第叁禅。又再進一步,苦樂雙捐,而入第四禅的舍念清淨地。從第四的大禅定中,即時顯出叁明的神力。所謂叁明,就是六神通中的宿命、天眼、漏盡等叁通。“明”字的意義是智之知法顯了。所以(一)宿命明,是能了知自身、他身,過去世的生死相。(二)天眼明,是能了知自身、他身,未來世的生死相。(叁)是能了知現在所受的一切苦相,都是迷妄——“漏”——所感召。因而奮起一種斷盡迷妄的神力,謂之漏盡明。這叁明一顯現,所以他才能夠破毀魔王的愛網,(參考下面經文第二十六章天魔娆佛)斷絕婆羅門,及其他外道不了義學說之見縛。

  第叁小段“于鹿野苑中…而證道果”四句,是敘述講阿含經的最初成就。但若依佛講經的時期、次第來說,那麼在講阿含經以前,還有二段殊勝的因緣在:第一、佛于成正覺後,因爲自受法樂甚深,所以在最初七日,爲金剛薩埵諸大菩薩,說出法身佛毗盧遮那的真言。第二、再因宏法心切,卻後叁十一日,爲文殊、普賢等大菩薩,稱性直談的,說一乘最上的華嚴經,但是除了菩薩以外,聽得懂的人很少;所以在講完華嚴經後,就轉入波羅奈國的勝地,叫鹿野苑、轉四谛*輪。簡稱四谛法。是四阿含經中重要學理之一。轉者就是車輪旋轉的意思。四是數目的四。谛是真理。法是會發生效力的方法。輪是所說的理論,能使人類身心所犯的錯誤,終得解脫;如車的輪,能摧碾崎岖的地面,化爲平坦大道。四谛的總目:是苦、集、滅、道,等。“苦”是指叁界裏的六道有情,自心所受的八苦:如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熾盛等。“集”字的意義,是說,八苦並不是自己來的,卻是有情的身心,被見、思二惑所迷戀,六種煩惱所蒙蔽。這兩種愚癡。感召而發生八苦之果。“滅”字是要讓有情,鏟除八苦的纏縛,叫身心解脫,而得寂靜的安樂。道谛的“道”字,意義是一條路。也可解爲方法。就是指叁十七道品,所包含的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支、八正道分等。如有情一步一步的,向叁十七道品,這一條路走,必能鏟除八苦的纏縛。或者這樣說:如有情能一級一級的,將叁十七道品的方法修持,他一定能身心解脫,而得寂靜的安樂。

  “度憍陳如等五人而證道果”。五人者:一、阿濕婆,二、跋提,叁、拘利,皆父王之族親;四、憍陳如,五、十力迦葉,後二人是釋迦佛的母舅。當太子出家時,父王思念不已,命令五人追尋。太子既出家不歸,五人無以返國複命,只好侍從太子出家。太子在修苦行時,有二人經不起苦,先遁去;至太子受牧女乳糜供時,其他叁人樂修苦行者,誤認太子也是挨不過苦的人,所以也舍太子而去。佛既成道,所以先到鹿野苑,叁轉四谛*輪,以度五人。初轉,指出人生所受,有逼迫性的八苦,是愚癡所感召,可修道以斷滅之,憍陳如先悟。二轉,勸五人應力行叁十七道品,爲離欲出塵之法,阿濕婆、跋提、亦悟。叁轉,昭示五人,已知苦是以集爲因,故修道必能證滅;最後迦葉、拘利、也悟。五人聞教後各自勇猛修持,果然不久皆證阿羅漢果位。

  第四小段“複有比丘,……而順尊敕”。乃是正敘講演本經四十二章的因緣,並約略描寫聽法者的情緒。文中複有比丘,系指外道耶舍等,五十五人;異教之叁迦葉等,一千人;及舍利弗、目犍連等,二百人。這一大群的異教徒,將他們蘊藏在腦子裏,所以不懂的問題。或有所懷疑的意見,都提出來,請求釋迦佛替他們解答、批評、判斷。釋迦佛很耐性地的,一條一條,替他們細細解釋,讓聽的人,對所提的疑問,都清清楚楚的了解。聽法後的異教徒,都合掌向佛致敬,情願出家,而加入釋迦佛的團體做比丘,以進行佛所教的道理。按比丘二字,是梵文(Bhiksu)的譯音,又譯爲苾芻,是男人出家,受具足戒者的通稱。其它的本義是乞士;意是學佛之士,上從如來乞法以練神,下就俗人乞食以資身,世界上盡有乞人,但是他們只乞衣食,不乞佛法,所以不稱比丘。現在的小乘國如錫蘭、緬甸、泰國、越南、寮、高棉、印尼,及大乘的印度、巴基斯坦、西藏,每天早晨,總可以看到,那些披黃袈裟,而偏袒右肩,赤兩足,用左手托缽,向人家乞飯食的,就是比丘。女的稱比丘尼(Bhiksuni)。上來解完經序,以下就要講本經的四十二章正文。

  

《四十二章經講錄 序 題解》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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