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之終
文/見劍法師
“恩”字爲“因”與“心”的組合,“因”有親義,親近則有情誼,因此只要與我們有關系的人,必定對我們有所恩惠,只是深淺程度不同。在衆多的人際關系中,佛法又爲我們歸納出四種對我們恩澤最深的對象,即父母(家庭)、衆生(社會)、國土(國家)、叁寶(宗教)。父母對我們有生育之恩;國土給予我們安定的生存環境;叁寶對我們有法乳深恩;《梵網經》雲:“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因此一切衆生皆對自己有恩。
佛陀曾說:“使我疾成無上正真之道決皆是我父母育養慈恩,從死得生感動天龍鬼神,父母恩重孝子所致。今得爲佛並度國人,皆由孝順之德。”由此可知父母恩又爲四重恩的根本基礎,若能真正報答父母深恩,即能成就無上佛道。但,如何才能真正報答父母恩呢?《雜寶藏經》雲:“非但今日贊歎慈孝,于無量劫,亦常贊歎。”報父母恩的具體行動即是落實孝道于生活中、于修行中,不過,這並不同于世間的私情執著,修行人乃是以報生生世世的父母恩爲終極目標而努力。
修行人如何報父母恩呢?父母對于我們的恩德,並非一般物質上的孝養所能報答。孔子的學生子遊曾經問孝于孔子,孔子對他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以孝順聞名的曾子亦曾說:“孝者有叁: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其下能養”,可見落實孝道就要從“心”開始。物質上的“能養”只是基本,真正的孝順是一念孝敬之心,如佛經中所記載:“爲于父母,忏悔罪愆,爲于父母,供養叁寶,爲于父母,受持齋戒,爲于父母,布施修福,若能如是,則得名爲孝順之子。”孝敬父母,從“心”開始,這就是修行人落實孝道的觀念與方法。
曾子亦曾說:“養,可能也;敬,爲難。敬,可能也;安,爲難。安,可能也;久,爲難。久,可能也;卒,爲難。父母既殁,慎行其身,不遺父母惡名,可謂能終也。”學佛道者,即是要藉由修善斷惡的方法來提升自己,並將一切修行功德回向給父母,這亦是儒家當中最高層次的孝順方式──“立身行道”。
過去悉達多太子生後七日,其母摩耶夫人就舍報生天。悉達多太子長大後出家修行,最後成就至高無上的佛果,受人天景仰,並至忉利天爲母說法,使之蒙受法益,這就是修行人落實孝道的最高典範,《孝經》亦雲:“立身行道,揚名于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志于佛道,成就佛果,以佛法的真理來供養父母,使之獲得永遠的清涼與快樂,此乃修行人孝順父母的最上方便與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