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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因識果作生命的主人

  知因識果作生命的主人

  文/見煙法師

  每個人都希望成爲自在的人,換句話說,就是成爲生命的主人。在生命的長流裏,多少、久暫,都曾爲這個目標努力過。有些人作得了主,覺得很實在、很踏實,有些人則覺得處處受到逼迫、不自在。問題出在哪兒呢?在于對因果觀念的信受程度不同,才有如此的差別。

  因果觀念,不是假設,也不是由某人所創造,而是具有普遍性、必然性、有效性的科學定律。它含攝叁世,容納了精神與物質界,也包含理論與實踐。宇宙的森羅萬象透過它得以解釋,生命之網得以無盡地延展。

  有了這樣的認識後,現象與現象間,個體和個體間,不再是破碎、片斷,隱藏其背後的整體性,會隨著我們的信受與實踐程度,漸次浮現。所以說,一旦信受因果,只要切實實踐,坐看雲起的那份自在,是指日可待的。或許有人會這樣說:在雜沓紛泄的現象界及有限的生命裏,是很難去證明因果定律的。那麼要以因果定律作爲宇宙人生的真理,實在難以讓人接受。其實,我們只要以客觀、反省的態度,時時觀照現象界的變化,對于因果定律在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會愈來愈清楚。

  可惜的是,大部份的人在面對生命的大海時,每每望洋興歎;繼而,或是取一瓢水當成是整個海水,或是背向大海,走向幹涸焦枯的陸地。這樣的態度不僅窄化了生命,一旦境界現前,那種隔礙、不自主的感受會非常強烈,痛苦就緊隨而至。但是,人們往往把這樣的不自在,歸因于生命的廣闊,因而采取行動來簡化生命,或是出于臆測、或是想像。殊不知如此一來,路子會愈走愈危險,不自在的系縛會日益加深。

  詳言之,背離了因果的相續性,往往會産生二元對立及斷滅的見解,例如自殺就是這樣産生。這種錯誤的見解若沒有察覺,就會像幽魂般萦繞不去,指使我們走錯路。生命的個別性與整體性無法跨越,個體與個體間無法連系,創造者與被造者的鴻溝不能跨越,甚至破碎的生命、沒有希望的人生、沒有秩序的社會等等,都和背離因果有絕大的關系。

  對因果觀念信受深淺的不同,其所造成的結果也就有所不同,例如在社會中,實踐因果律的人比較多時,這個環境就相對穩定理性。我們可以看看西方文化的發展,西方人只實踐有限的因果律,便能掌握近代的文明,獲得某種程度的自在。我們若能正信因果,實踐因果,所成就的將會是自在的個體、社會,甚至文明。

  爲了要實現知因識果的自在,在態度和認知上的改變是很重要的。但是,要真正享受作主的豐碩成果,還是得從實踐入手:行事作爲謹慎小心,避免種下惡因,是知因識果的實踐;勤守五戒十善,廣修六度萬行,也是知因識果的實踐;若了解因果無非一念因心所現,發大願上求下化,更是知因識果淋漓盡致的表現。

  最後,知因識果更是重新開啓生命的鎖鑰。淺言之,能使一個人改惡行善,反省檢討;就社會整體而說,能提升社會的文明層次,甚至加深自然科學的層次;就修行而言,徹底的知因識果,則能成就無上佛果。叁世諸佛是叁千大千世界的主人,是生命的徹底證明者,這些作主的成果,都是點點滴滴從信受因果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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