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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唯識宗的創立 第五節 奘門叁大論辯▪P6

  ..續本文上一頁然素懷謙挹,加複謹慎。”根據法藏《華嚴經傳記》卷叁記載,慈恩寺還有一位靈辨,道宣將其寫作靈辯,而道宣于此中所寫的靈辯與其並非同一僧人。弘揚《華嚴經》的靈辨龍朔叁年(663年)九月五日圓寂,而參與佛道辯論的靈辨則在武周時期仍然健在。根據《開元釋教錄》等記載,從儀鳳四年(679年)五月至垂拱末年(688年),他參加了日照譯場,任證義。

  在此次佛道辯論前一年,即龍朔二年(662年)十二月八日,靈辯承蒙召見,于蓬萊宮碧宇殿奉诏開《淨名經》題目。此不贅述。

  龍朔叁年(663年)四月十四日,講論開始,道士方惠長開老經題。其後的論辯過程如下:

  靈辯問曰:“向陳道德唯止老教,亦在儒宗。”答:“道經獨有,儒教所無。”難:“《孝經》曰“有至德要道”,《易》雲“一陰一陽謂之道”,此則已顯于儒家,豈獨明于老氏?”答:“自然之道爲本,余者爲末。”難:“自然之道不攝在陰陽,老氏可爲本。陰陽亦苞于自然,《周易》豈爲末?”答:“元氣已來,大道爲本,萬物皆從道生,道爲萬法祖。”難曰:“道爲物祖,不異前言。《老》、《易》同歸,若爲遣難?”惠長不能答。[12]

  在上文中,道士以《道德經》爲題,沙門靈辯隨即提出“道”與“德”的概念並非僅僅由道家明之,儒家亦重之,如《孝經》、《周易》等經典。而道士方惠長則反駁說,道家以“自然”之道爲本,余者爲末。這是道家獨特的地方。而佛教方面則反駁說,如果自然之道並不攝于陰陽之中,以道爲本可以成立。但是若將陰陽包含于自然之內,就會推出《周易》之道爲末的結論,這與當時流行的看法是相左的。而方惠長則堅持其“道爲萬法祖”的立場。這爭論的實質在于“道”與陰陽究竟是何種關系的問題。也就是蘊涵于先秦道家中的以道爲本的生成論與流行于兩漢的元氣自然之生成論之間如何協調的問題。唐初的道教思想界並未完滿地解決這一問題,因而方惠長在辯論中自然就處于下風。

  接著,靈辯又從“道體”方面向道教方展開質疑。道宣的記載如下:

  重問曰:“向雲“道爲物祖,能生萬象”,以何爲體?”答:“大道無形。”難:“有形可有,道無形應無道。”答:“雖複無形,何妨有道。”難:“無形得有,法亦可有形。是無法有形不是無,無形不有道。”答:“大道生萬物,萬法即是道。何得言無道?”難:“象若非是道,可使象外別有道。道能生于象,既指象爲道,象外即無道。無道說誰生?”答:“大道雖無形,無形之道能生于萬法。”難:“子外見有母,知母能生子。象外不見道,誰知汝道生?又前言“道能生萬法,萬法即是道”,亦可如母能生子,子應即是母。又前言“道爲萬法祖”,自違彼經教。《老子》雲:“無名天地始,有名萬物母。”母祖語雖殊,根本是一義。道既是無名,甯得爲物祖?”惠長總領前語不得。因嘲之曰:“既非得意,何爲杜默?已倒谷皮,答吞米賊。”又難曰:“道無有形,指象爲道。形亦可道,無有祖,指象爲物祖。”答:“道爲物祖,象非物祖。”難:“道別有形不得,象即道形。”答:“大道無形。”難:“大道非祖?”答:“道本無名,強爲立名,爲物之祖。那得非祖?”難:“道本無名,強爲立名。亦可道本非祖,強爲物祖。”答:“然。”難:“道本非是祖,非祖強說祖。亦可大道無有形,無形強說形。”又難:“離象無別道,象未生時有道生。亦可離眼無別目,未有目時有眼見。”答:“道是玄微,眼爲粗法,二義不同,安得爲類?”難:“象是質礙,道本虛無。有無性乖,若爲同體?”惠長又無答。

  這一單元中,第一個層面是“道體”是否無形的問題。既是無形,何言有道?這是佛教方面的诘難。第二層面則圍繞著“道”與“象”的關系問題。佛教方面的邏輯是,如果說象不是道,就應該承認象之外還有一個“道”存在;如果說道能夠産生出象,那幺就應該說象本身就是道,象之外就不存在道。上述兩方面,道教都不予承認。第叁層,佛教方面從“象即是道”這一前提出發,得出“象爲物祖”的結論,而道教對此並不認可,堅持“道爲物祖”的既定觀點,但在佛教方的緊逼之下承認了“道本非祖,強爲物祖”的結論。第四層,佛教方面又轉回到“道”與象的關系問題上。佛教方诘難說,依照前述“強說”的邏輯也可以說,道本無形而強說有形。對這一诘難道教方沒有回答。

  最後,靈辯上奏說:“靈辯忝預玄門,實懷慈忍。雖逢死雀,不願重彈。”高宗大笑稱善,辯論以道教方認輸告終。玄奘弟子慧立(子立)參加了講論,但未見發言記錄。

  五月十六日,在蓬萊宮,沙門又與道士論難。道宣說道士對答無記錄價值。

  六月十二日,在蓬萊宮蓬萊殿論義,靈辯與道士李榮一同奉見皇帝。高宗對李榮說:“襄陽道人有精神,好交言,無令墮其圍中。”李榮說:“孔子尚畏後生,況榮不如前哲。”靈辯奏:“靈辯誠爲後生,李榮故當是老。”高宗大笑。

  李榮開《升玄經》題:“道玄不可以言象诠。”靈辯問:“玄理本寂,思慮情智,不可度量。妙道既絕言詞,若爲得啓題目?”李榮答:“玄雖不可說,亦可以言說。雖複有言說,此說無所說。”靈辯難:“玄若可言诠,即當雲可诠。如實不可诠,當雲不可诠,何得向雲不可诠,今複言可诠?”李榮無法響應。靈辯對李榮說:“求魚兔者必藉于筌蹄,尋玄旨者要資于言象。在言既其[塞-土+巳],棘于理信亦迷蒙。”李榮回答說:“玄道實絕言,假言以诠玄。玄道或有說,玄道或無說。微妙至道中,無說無不說。”靈辯說:“此是《中論》龍樹菩薩偈。偈雲:“諸佛或說我,或說于無我。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安得影茲正偈爲彼邪言,竊菩薩之詞作監齋之語?”此後,靈辯嘲笑李榮,博得高宗大笑。

  高宗說:“向者道士標章,今乃翻是道人豎義。”靈辯說:“玄理是可诠,可使以言诠。玄理體是不可诠,如何得言诠?”李榮回答:“曉悟物情,假以言诠,玄亦可诠。”靈辯問難:“玄體不可诠,假言以诠玄。玄遂可诠者,空刺不可拔,強以手來拔,空刺應可拔。”並反問說:“空是玄不?”李榮回答說:“非是玄。”靈辯反問:“是玄可並玄非玄。若爲得並玄,正難空既不並,玄空體非是玄。言既可诠,玄可並玄非玄。若爲得並玄,正難空既不並玄,空體非是玄。言既可诠,玄言應得是玄。言雖不是玄,言亦可诠玄。空雖不是玄,何妨空並玄?”李榮回答:“玄是微妙,如何以空來並?”靈辯問:“玄是微妙,如何以言來诠?又汝玄理不可诠,玄理亦可诠。空雖不可並,空亦應可並。空體不可並,非並不得並。玄體不可诠,非诠不得诠。”李榮不能答,大聲抗議。

  高宗大笑,令靈辯繼續問難。靈辯難:“玄理幽深,至人可測。道士庸昧,若爲得知?”李榮回答:“玄雖幽奧,至人深知,凡則淺知。”靈辯難:“道士學玄理,至人能深知。道士得淺知,道士學仙法。仙人能高飛,道士應下飛。仙飛有高下,道士高下俱不飛。玄理有淺深,道士淺深俱不測。”李榮不能答,遭到靈辯的嘲諷。此不再贅述。

  綜上所述,龍朔叁年(663年)的這次論辯先後于四月十四日、五月十六日、六月十二日舉行了叁次,玄奘弟子慧立(子立)參加了講論,但未見發言記錄。道宣僅僅記載了靈辯的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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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關于靈潤和神泰的辯論的原始材料均見日本最澄撰《法華秀句》,載《日本大藏經》卷四十二,第68—82頁。本專題的寫作參照了恒清法師《佛性思想》第五章,東大圖書公司,1997年版。限于體例,未一一注出。

  [②] 關于此事的資料均見于《慈恩傳》卷八。

  [③] 唐窺基《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一,《大正藏》第44卷,第100頁中。

  [④] 此段落未注明出處之引文均見于道宣《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丁《今上召佛道二宗入內詳述名理事》一文,《大正藏》第52卷,第387頁下—388頁下。

  [⑤] 盧國龍《中國重玄學》,第207頁。

  [⑥] 李養正《評唐高宗時僧道名理論議之辯》,見《道家文化研究》第16輯,第299頁。

  [⑦] 盧國龍《中國重玄學》,第207頁。

  [⑧] 盧國龍《中國重玄學》,第207頁。

  [⑨]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丁《帝以冬旱內立齋祀召佛道二宗論議事》,《大正藏》第52卷,第389頁下—391頁上。

  [⑩] 李養正《評唐高宗時僧道名理論議之辯》,見《道家文化研究》第16輯,第305頁。

  [11] 李養正《評唐高宗時僧道名理論議之辯》,見《道家文化研究》第16輯,第305頁。

  [12] 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丁《大慈恩寺沙門靈辯與道士對論》,《大正藏》第52卷,第393頁上—394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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