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思考過程所養成的一種習慣。
所有這一切濃縮成重疊的念頭在我們心中此起彼落,我們從不容許任何事在心中真正發生,一個念頭來了,還沒有想完,另一個又起來了,如此接二連叁,重疊不斷。因此,我們不肯騰出一點空隙,讓自己真正有時間將東西加以消化,這也就是爲什麼我們必須開發布施度才能使自己真正敞開的原因。
下一階段或許是布施度更深層的形式,是隨時樂于與他人分享自己的經驗。這是件相當棘手的事,因爲其中也存在一種危險——你會想將自己學得的拿來教別人。這個問題相當微妙,你透露某些事,部分原因可能因爲那是你願意討論的話題;也可能是它讓你覺得很刺激,因爲你對那些問題知道得比別人多,想要炫耀一番。這確實有些難以處理,不過,將你的成就——不論任何一種——以語言的形式傳遞給他人,卻是自我發展的唯一方法。這尤其適用于爲人師表者,對程度高深的老師而言——實則對于所有老師莫不如此——不單是他個人求得學問就算了事,還必須將它傳授給人以發揮學問的效用,且不能心存任何圖報的念頭。這就是所謂的法布施——將所學不斷地給出。
誠然,你必須當心別將禮物送錯人。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並不很想聽你的經驗,尤其是與禅修之類有關的,你就不應繼續滔滔不絕下去,因爲再說下去就不是布施了。對于這個人,或許你該給他的不是[法],而是別的東西——我們必須以機智、清明與智慧來判辨,也就是智慧波羅蜜多必須應付的問題。然而,整體說來,如果我們想獲得什麼,就必須有所付出——一連續轉換的過程于是産生。
在西藏有一項傳統,如果你想向上師求法或請求指導,通常你要送禮物給上師;不過,我並沒有要向各位聽衆收費的意思。這樣做的涵義是,當你想要得什麼時——[我想要獲得法教,我要了解某件事……]——你也必須給出些東西。另一層的意義表示,你並不是個徹底的窮措大[編按:窮措大,指貧士],須要依賴別人、受人屈辱,因爲你只想得到幫助——而是你也有好東西可以給別人。
在西藏佛教傳統中,每當有人要去印度譯經或向印度大師求法時,他們要先花上兩年左右的時間在西藏各地籌措黃金——他們一定要先供養上師之後再接受教導。此舉的重點在于,雖然法教的價值並不能以物質的財物來衡量,但是我們仍必須認清它的珍貴。我們還必須准備好付出某些東西,其中最重要的一件當然就是[自我]——我們最貴重的、最值錢的財富,但必須將它給出來。
有許多特殊的修法,譬如西藏傳統中的大禮拜,一個人必須先做十萬次大禮拜後才能開始更進一步的禅定修習,這與佛教瑜伽的修法有關。大禮拜的觀念就是給出來、降服、敞開——一種出空的過程,或是爲了可以收受先行准備空器的工作。你得先將一個裝滿的杯子打開、倒空,那就是你必須先提供的,然後才能接受那些具完整價值、完美素質的東西。
對老師來說,那當然也是非常重要的;而我可以斷言,我們都是不同方面的老師,我確信每一個人都可以在不同層次上教導別人。不過,老師也必須隨時准備向學生學習,這點是極爲重要的;否則,學生就無法真正有進步,因爲就某一方面來說,老師會過于專注在如何使學生接受他的自我膨脹,想要製造另一個自己,而不是幫助學生發展他們個人的潛能。所以,老師也必須向學生學習,這樣,師生之間才可以産生和諧互動的關系。交流不斷地進行,當你在教學生的時候,他們不會對你感到厭煩,因爲你也在進步,時時都增加不同的、新的東西,教材永無匮乏之虞。我們甚至可以將它應用在技術性的研究或教學方式上,可以是數學、科學或不論什麼學科。假如老師願意向學生學習,學生也會變得熱心付出,這樣,真誠的愛與溝通即可建立起來,這就是最偉大的布施。
我們可以從佛陀的生平中看出,他從不以一種高高在上的權威姿態來教人,從不使用他是佛陀——一位證悟者——的權威,他教導別人時從不說:[你錯了,而我對了!]雖然有時他用自己辨識的智慧指點出這條路是對的而那條路是錯的,不過他永遠鼓勵弟子們要互相討論。弟子們對他的教學也總有所貢獻,而他經常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與弟子們溝通,並且問特殊的問題:[是這樣嗎?或不是這樣?]由弟子們加以判斷後,他再說[是]或[否];不論答案是肯定或否定,他接下來都會加以闡述,如此産生了一個連續的施與受的過程——我相信我們也可以采行類似的方式。
確實地,當一個人有話要說時,一般的情況是,他會喜歡先將事情說完,然後再看看別人有什麼批評或反應,這實是基于一種隱密的恐懼——對自己的信心不足,怕顯現出自己的愚昧,因此,我們希望把它當成是一項平白的事實般陳述出來了事;而結果因爲學生沒有參與感,使教學變得很正式,並且非常困難嚴肅,以至于學生們不能以學習爲樂,他們變成覺得是被教、被告訴這個或那個,如此則不再具有任何創造性,也因而無法真正滲入他們的人格,使他們的能力與知識得以發展。
當然,還有財物的布施。像我們曾說過的,那不僅是給東西或給錢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所持的態度。在東方,你會發現——我並不是說東方的行事方式都是對的,或是應視爲唯一正確的行事方法的某項權威,這只不過是另一種建議而已——一個人一般總是將自己最心愛的東西送給別人,而他這麼做,是因爲那件東西代表了他的心。最奇怪的是,當一位像我這樣的寺廟住持到西藏各地區巡訪時所發生的事——他會收于各式各樣的的禮物,譬如頭飾、裝飾品、女人的圍裙、女鞋或戒指之類。並非他們認爲他真的需要這些東西,而是因爲那是他們的寶貝,是實際上可以代表他們的東西,他們對它有擁有的欲望,所以才以這種方式給出來。
布施與功德(merit,梵文punya)的觀念並不只是給出財物與花大筆金錢的問題,同時還須要親身參與並全然投入這個給予的過程,這類工作的任何一種均須如此,譬如修禅定,你也須全然投入,必須與你正在做的事合而爲一。因此對于給東西,不論它的價值有多麼微不足道,你都必須全心全意地給出去,如此,你的部分自我也會被給出去。經由這樣,我們達到波羅蜜多——超越的行爲,越過局限。然後我們不再著意于善行,不爲做更虔誠的教徒而布施財物,同時也不在意積功德求善報。如果一個人只是爲了積功德而布施,那反而容易使我們的自我增長,並沒能真正給出去任何東西。因此,如果一個人能將他的自我——部分的貪執與占有欲——舍出,這才是真正在修[法]——無貪欲,而功德自動地成爲副産品,並非我們時時刻意要去成就功德。
《動中修行·布施》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