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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莊嚴寶-大乘菩提道次第論·第八章 皈依與淨戒

  現在討論于不知成佛之方法應如何對治,和發菩提心之道。

  頌曰:

  “基礎體性及差別,所緣因地及受法,儀軌功德及過失,

  喪失對治及學處,如是由此十二門,闡述發菩提心義。”

  第一項:發菩提心之基礎(或所依)——這是要說明什麼樣的人,才能夠發菩提心,或具有怎樣的基礎,才能如法的發菩提心。這必須要(叁個條件):

  (一)具足大乘種性,

  (二)皈依叁寶,

  (叁)得七衆中任何一種別解脫戒。

  第一、具足大乘種性

  這是因爲任何一法都必須要其他的法作基礎才行,例如:願菩提心乃行菩提心之基礎,而皈依(受別解脫戒)等又是願菩提心之基礎(如果沒有前者,後者就失去了所依,不能生效了)。瑜伽師地論菩薩地中說得很清楚,願菩提心一定要在行菩提心之前;皈依等又必須在願菩提心之前。又說,行菩提心必須先有持別解脫戒之基礎,而持別解脫戒又必須以皈依爲先基。如菩提道燈論及俱舍論等,都有這樣的解說。

  一個人如果沒有大乘種性的話,雖然(形式上)發了菩提心,但實際上還是等于沒有發一樣的。菩薩地中曾這樣說過。關于大乘種性,不但需要性相具足,而且必須予以顯發才能起作用的。前面第一章已經詳細談過,茲不複贅。

  第二、皈依叁寶

  把自己的身心性命,一切全體交付歸屬和仰仗對方,此對方就是所謂的皈依處。此皈依處不應是具世間威力的大梵天,韋紐天,馬喻得哇等,也不是自鄉中,依住于某山、某崖、或某湖、某樹的神神祗天、龍、大力精怪等。因爲這些神鬼等都不能救護我們,不夠資格作我們的皈依處的緣故。經雲:

  “世間諸事物,山石樹木等,神鬼諸祭祠,不能作皈依。”

  然則自己的父母和親友及對我們愛護利濟的人,能否作我們皈依處呢?答案也是否定的。文殊遊戲經雲:

  “父母難作皈依處,妻女親屬亦不能,

  彼等終將舍汝去,隨彼意樂他方行。”爲什麼以上所說的事物,神鬼和親友都不能作吾人之皈依處呢?因爲他們自己都未能脫離痛苦和怖畏!爲別人作歸作救是需要自己先解脫痛苦和怖畏才行的!徹底解脫了一切痛苦者,只有佛陀,只有佛法和成就了的法友——聖僧。因此向這叁者作依,才是對的。頒曰:

  “于怖畏時除怖畏,于無救時作救歸,

  佛陀正法與聖僧,我今至*誠*作皈依。”

  有人想:雖然我們向叁寶皈依,但是否真正有了歸救之呢?這樣的疑心是不對的。大涅磐經雲:

  “若人皈依于叁寶,必能解脫諸怖畏。”

  現釋皈依,略如下頌:

  “類別所依境與時,意樂儀軌及作業,

  學處以及其功德,九門诠釋皈依法。”

  (一)皈依的類別有二:共同的皈依和特殊的皈依。

  (二)皈依的所賴(或所依處)有二:

  (i)共同的所依處這是指一般人因爲懼畏輪回的痛苦,把叁寶作爲與鬼神一般的救護者。

  (ii)特殊的所依處這是指屬于大乘種性之人、天等,已得清淨之(成就)補特伽羅。

  (叁)皈依的境亦有叁:

  (i)普通的皈依境,在這個項目之下有叁寶;

  a.佛寶——是指那斷、智、力叁者皆已圓滿之佛陀薄伽梵。

  b.法寶——①宣說的教法:十二部經等。

  ②證入的教法:道谛及滅谛。

  c.僧寶——①屬于異生類的僧團,比丘四衆等。

  ②屬于聖者的成就僧團,那得到四聖果或八支分的人。

  (ii)特殊的皈依境。這可以由叁方面來說:

  a.從對象的觀點來看,佛寶就是具有色身的如來,法寶就是大乘經,

  僧寶就是菩薩之僧團。

  b.從現觀(或證境的)觀點來看,佛寶就是那具有法報化叁身的人,

  法寶就是那寂滅的正法(涅磐性),僧寶就是登地以上的諸菩薩衆。

  c.從究竟的觀點來看,只有佛寶才能算是真正的究竟皈依處。大乘寶

  性論雲:“若論究竟了義教,究竟皈依惟佛陀。”

  爲什麼佛陀才是真正的究竟皈依處呢?頌曰:

  “佛寶具足法身故,衆生蒙恩究竟故。”

  就是說因爲佛陀具足法身之德相,不生不滅而能顯現諸相和斷滅煩惱等殊勝功德,所以才能夠成爲究竟的皈依處。那麼法寶和僧寶二者,就不是究竟的皈依處了麼?寶性論雲:

  “二法及聖僧,非究竟皈依。”

  這又是什麼緣故呢?答案是:法寶者有二種。一是義法,一是證法。義法者不能超出名言及文句之範圍,好象行抵彼岸時,舟筏就必須棄置。義法者終被抛棄亦複如是。證法者亦可分爲兩種。1.道谛者屬于有爲法之範圍,不是常法,乃一種被學習之法,所以不是皈依處。2.滅谛者聲聞乘所宗,如吹滅的燈一樣,已經沒有繼續的存在,空無斷滅,所以也不能是究竟皈依處。

  僧伽者他們自己也怖畏輪回之苦,要向佛陀求皈求救。自己尚有怖畏之,怎能爲別人作究竟之皈依處呢,寶性論雲:

  “畢竟被棄故,學處(有爲)故,斷滅怖畏故,二法及僧伽,非究竟皈依。”無著大師雲:

  “恒常,無盡,堅固和勝妙的皈依處,只有一個,那就是如來薄伽梵圓滿佛陀。”果爾,此處所說的不是與前面所說的皈依叁寶相違反嗎,答案是:(前面所說的皈依叁寶,)乃是接近衆生的一種方便耳。大解脫經雲:

  “簡言之,皈依處只有一個,但爲了方便而權說爲叁種。”

  以善巧方便而權說叁皈依者,寶性論雲:

  “佛陀正法與僧伽,叁種差別及叁乘,

  攝受接引信士故,權立叁種皈依法。”

  這是說由叁種功德,叁乘教法,叁種行持和叁種信心等而(隨機)調教各類衆生。例如:

  (一)爲了接引喜愛菩薩乘之衆生而宣說佛陀之種種功德,對佛陀仰慕最深之人,就教以“皈依足尊之佛寶”而調伏之。

  (二)爲了接近喜愛辟支佛乘之衆生就宣說*法*之功德;對法教最爲仰慕者,就教以“皈依離貪之正法”而調伏之。

  (叁)爲了接引喜愛聲聞乘之衆生而說學處之功德;對僧伽仰慕最深者,就教以“皈依團衆之最勝者僧伽”的而調伏之。

  用以上叁種教相而攝受六位(?)而宣說叁種皈依處;乃薄伽梵以世俗之方便,對各種衆生所建立之次第法乘也。

  皈依的時間有一般性的和特殊性的兩種。一般性的皈依是:從現在起一直到生命終結時爲止,這一段時間中的皈依。特殊性的皈依是:從現在起一直到證得菩提覺位時爲止,這一整個之時間內之皈依。

  皈依的意樂亦有一般性的和特殊性之不同。一般性的意樂,是爲了使自己能脫離難以忍受之苦痛而作皈依。特殊性的意樂則是爲了使別人能脫離難忍之苦痛而作皈依。

  皈依的儀軌亦有一般性和特殊性兩種不同。一般性的皈依儀式如下:

  最初受皈依之弟子應先向上師祈請(傳授皈依),然後上師應在叁寶前作供養行。若(條件不足)未能行供養,則應緣想叁寶住于虛空中,以意識觀想而行供養及禮拜。然後上師唱念下面之皈依文,弟子亦隨而複誦之:

  “十方一切佛陀及菩薩,請您們護念我啊!上師請您也護念我啊!弟子某某從現在起一直到未證菩提之前,(以身心性命)來皈依二足尊之佛陀,皈依遠離貪欲的正法,和皈依殊勝團衆之僧伽。十方一切佛陀及菩薩,請您們于一切時護念我,爲我作歸作救,作皈依處。”

  受皈依之弟子應當以最誠意之心,如是至心祈禱,念誦叁次。

  特殊之皈依儀軌 此可分爲前行,正行和結尾叁部分。前行是在一個合格的上師前,供養一個具有鮮花的曼陀羅,並向他祈禱請求傳授皈依法。此時上師對來求之弟子,若認爲具有大乘根性堪爲法器,于初夜時,應准備建立叁寶之造像陳設供品,並宣講皈依之利益及功德和沒有皈依之過失及危險,中夜時再開始作正行之儀軌。最初,應該于叁寶之造像起真實感,對之禮拜及供養,然後弟子隨上師念誦下面之禱文:

  “一切佛陀和菩薩,請您們護念我啊!上師請您也護念我啊!弟子某某從今日起,乃至未證菩提之間(以身心性命)皈依一切二足尊之薄伽梵佛陀,皈依遠離貪欲之寂靜涅磐法,皈依住不退轉聖位諸菩提薩垛僧衆。十方一切佛陀及菩薩,請您們于一切時護念我,爲我作皈作救,作皈依處!”

  如是念誦叁次,然後觀想迎請現觀境之叁寶前來真實相對,如在目前,對彼禮拜供養,心中誠摯地想道:“一切叁寶都知道啊!應該做什麼,怎樣去做,叁寶都清楚啊!”這樣想著依上面的祈禱文念誦叁次,就進入惟一空性之皈依叁寶法,依叁輪畢竟清淨(無能作,所作及作業叁者)之見而行禮拜供養及皈依,心想:

  “一切法本來無我,無任何實體,佛、法、僧叁寶亦複如是,這才是無盡之皈依處,恒常之皈依和圓滿之皈依處。”

  馬著巴請問經雲:

  “怎樣才是以沒有塵囂的心來行皈依呢!”那是說:能了解所謂圓滿佛陀者乃一切法空,無色、無相,無法可立之定義,此即是皈依佛。能了解一切萬法畢竟歸溶于廣大之法界性中,此即是皈依法。能了解有爲法和元爲法沒有絲毫的差別,此是皈依僧。

  後夜行儀軌皈依之結尾時,應先舉行供養以酬謝*廠家玉*之恩佑。莊嚴經論雲:

  “于一切苦難,惡道絕望處,以及諸怖畏,小乘外道法,能作皈作救,是爲勝皈依。”

  一般之皈依處是指能于一切苦痛作皈作救,于叁惡道,絕望之困境及種種怖畏時爲作皈作救。特殊之皈依處是指能夠回護行人不墮于小乘及外道之法薮中。

  皈依後應當時常尊奉之行則(或學處)如下:

  (一)于一切時應當努力供養叁寶,在自己飲食的時候也應該先供養叁寶。即使遭逢性命的危險和被詛咒時,也決不背棄叁寶。時常不斷的思念叁寶之功德。受過皈依的人,應該這樣去學習和訓練自己。

  (二)除了皈依佛外,不再皈依其他神祗。大涅磐經雲:

  “我今皈依佛,最勝善知識,從此不皈依,其他各神祗。”

  皈依法之後,從此不應對衆生作損害之事。經雲:

  “皈依法寶已,永離損害心。”

  皈依僧之後,從此就不再依止任何外道。經雲:

  “皈依僧寶己,無複依外道。”

  (叁)于如來佛寶之造像應時時恭敬,即使一個土製的半截泥佛像也應該殷重恭敬。對于法寶之所依:經卷和書籍應時時恭敬。即使是佛經上的一個字,一句話,都應該尊敬頂戴。對于僧寶、法師們也應當時常恭敬。即使是他們的日常用具,甚至那袈裟上的補釘也應恭敬尊重。

  皈依之利益,略說有八;

  (一)有遇佛法,趨入內道。

  (二)能作法師,爲衆所依。

  (叁)昔作惡業,皆悉清淨。

  (四)不爲人與非人等障礙所損。

  (五)一切所作,皆得成辦。

  (六)常具廣大福德之因。

  (七)不墮惡趣。

  (八)速證菩提。

  第叁、受七衆戒之任一種

  現在討論發菩提心之第叁個條件;受特別解脫戒。這包括四衆或八聚。除了極短期的八關齋戒以外,其他七種別解脫戒中之任何一種,皆可作爲發菩提心之條件基礎。菩薩地論說:七種別解脫戒之受者是: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和優婆夷。這就包括了(全部的)出家和在家衆。在此七衆的戒律中,只要受持任何一種的別解脫戒,就可以了。

  有人會問:“爲什麼發菩提心一定要受特別解脫戒呢?”這個問題可由(一)引用譬喻,(二)引用經文和(叁)根據道理叁方面來回答。譬如說,要迎請一個大轉輪聖王來,不能請他到一個充滿汙穢和垃圾等不幹淨的地方,必須要請他到一個打掃清潔,布置莊嚴,使人心情適悅的華廈中才合適。同樣的道理,發起菩提心王(的大志)時,在一個充滿了身、口、意的汙穢和罪業的心中,是不能成事的。那是需要一個身口意叁業清淨,持戒莊嚴的身心中,才能發生作用的。莊嚴經論中亦說,發菩提心須以淨戒爲依處。八關齋戒,只受持一日,所以是一種暫時的小戒。但七衆的別解脫戒是需要終身受持的,所以是大戒。因此發菩提心之依處.需要後者才行。菩提道燈論雲:

  “七種別解脫,常戒不與共,爲菩提心戒,能作彼依處,非他戒所能。”

  綜上所論,七衆中之任何一種別解脫戒,皆可發菩提心之條件基礎。就道理來說,別解脫戒的性質和其主要精神,是著重在“不作損害他人”之事。而菩提心戒則正是要利益別人和不作損惱別人之事,所以是應理的。

  難曰:“別解脫戒說,黃門閹人和某些天人(其無性機能者),皆不能夠得別解脫戒。這樣來說,他們不是沒有發菩提心的機會了嗎?”答案是:經中明言(即使這些人)也是可以受持菩提心戒的。

  又難曰:“別解脫戒在命終地,一定會舍去,可是菩提心戒卻是(永遠)不會舍去的。這樣豈非菩提心戒失去了依處嗎?”

  答曰:“受別解脫戒的人有叁種不同的意趣。若是爲了獲得叁界的快樂而受戒,那就是業果性質利樂之戒。若是爲了(出離叁界)徹底解除自己的苦痛而受戒,那就是聲聞出離性質之戒。若是爲了證取大菩提而受特別解脫戒,那就是菩提心之淨戒了。前二者之別解脫戒在黃門閹人和諸天的身上是生不起來的。死時其戒相亦會自然消滅破戒之後也不能忏悔而複戒,所以這兩種別解脫戒不能爲菩提心戒之依處。至于菩提心之別解脫戒(則與二者大不相同)。黃門閹人和諸天皆可受持。死時其戒相亦不會舍去。破戒後亦能忏悔複原,所以它既能作生起菩提心之依處,又能作相續菩提心之住處。如莊嚴經論釋中雲:

  “(菩提心)依處爲何?乃菩薩戒中之(別解脫)戒也。”

  再者,一法之生起必須有其依處,但其(相繼之)住相則不一定需要一個依處。比如:生起無潑戒之依處,必須要有靜慮戒才行。但住相則不必需要依處,雲雲。

  菩薩之別解脫戒不需要另立儀軌。用聲聞乘之儀軌,另如上大乘之意樂即可。這樣就可以成立菩薩之戒相,離(小乘之)下劣心而不離斷舍(諸惡業之清淨)心。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發菩提心之合格人需要:

  (一)具足大乘種性者,

  (二)已經皈依叁寶者,

  (叁)具足七衆中之任何一種別解脫戒者。

  

《解脫莊嚴寶-大乘菩提道次第論·第八章 皈依與淨戒》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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