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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燈·法身·第二十二章 身

  第二十二章 身

  第二十二章是,闡述關于尋常之身的事實。在此章中,佛陀說:修習叁摩地並希望迅速覺醒而得獲圓滿證悟之菩薩摩诃薩,應該不過于執著或愛戀此尋常之身。

  我們都聽說過我們現在所擁有的人身極爲珍貴,價值非凡且無法衡量。擁有人身是極大的福報,更甚于擁有滿願寶。爲何如此?因爲,具足八有暇及十圓滿的人身,可以讓我們達到利己及利他的雙重成就;因此,珍視人身的真義並不是愛戀它、不讓它經曆尋求二利事業的艱苦。擁有此珍貴人身而不善用它,是多麼浪費、多麼可惜!這就是爲什麼佛陀說:“切勿過于執著你的身體及生命!充分利用它!利用它來修持佛法,利用它來圓滿利己利他的事業!”我們的肉體及其生命力應該被用于佛法的目的,爲其他任何目的而承受的艱苦都不會帶來真正或有意義的結果,因此,不要貪執肉身及生命。

  我們聽過許多關于佛陀如何于過去生修持布施的故事,例如,當他生爲無垢王子(Prince Vimala)時舍身喂虎,又在身爲月光王子(Prince Chandra Prabha)時布施他的頭。我們凡夫是否應該效法佛陀而依樣犧牲我們的肉身及生命?不,我們不須如此。寂天菩薩說:“我們不應該基于不清淨的慈悲心而犧牲肉身及生命。”在證得初地菩薩的果位之前,我們所升起的慈悲心都不是至爲清淨的慈悲心。以不全然清淨的慈悲心而犧牲肉身及生命,並不能産生極大的功德。

  與其冒然犧牲自己的生命,我們應該充分利用自己的肉身來修持甚深的佛法——尤其應該修習勝妙叁摩地,並藉此成就圓滿的利己事業。基于己身的成就,我們將能于未來具持利益一切衆生的究竟功德,遠超過僅只犧牲肉身的暫時性功德。所以,當我們仍然處于無法真正利益衆生的階段時,不應該冒然犧牲自己的肉身及生命。目前,布施肉身及生命的最佳方法,是基于利益一切衆生的動機而努力,徹底了解佛法——尤其是甚深叁摩地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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