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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乘佛法心要·小乘·五蘊

  五蘊

  

  我們可以把覺知體和覺知對象分開。剛開始時,我們可能會認爲覺知體是真實的自我,幻相只牽涉到覺知的對象物。事實上,當我們審察覺知體的覺知時,我們會發現同樣的錯誤——把許多微細的分子誤認爲實質的東西。讓我們來分析一下人的五蘊。五蘊當中的色蘊和形式及覺知外在事物的方式有關;其余的四蘊——受蘊、想蘊、行蘊及識蘊——和內心有關。許多聚集在一起的元素被誤認爲是自我,如同許多聚集在一起的分子會被誤爲是一件東西一樣。譬如,細察之下,識蘊包括許多不同的意識要素,而且這些要素永遠都在改變;例如說,我們有快樂的感覺、不愉快的感覺、害怕的感覺……等等。當我們看看構成心的一切矛盾因素時,我們就知道並非只一個獨特不變的知體,而且覺知的心是由許多不同的、時刻在變的元素構成的。我們永遠都無法說,其中的任何一個元素就是自我的意識或感覺。假如自我確實存在的話,我們大可以說:“啊!是的,這確實是自我,那就是意識,那就是某一種感覺。”事實上,有時候我們所認爲的“我”,是一種和快樂或憂傷或某種意識有關的感覺;有時候,這個“我”似乎是我們的身體;有時候,這個“我”似乎是覺知到身體的心;有時候,似乎兩者都是“我”。這就是爲什麼自我的覺知是一種幻相、一種錯覺。所謂的“我”永遠都不固定,它只是一種和其他的事物有關的觀念。如果它永遠都是一樣的,那麼,我們就能夠很清楚地指著它說:“這就是我。”可是,當我們想到“我”或談到“我”時,我們不斷地改變所指的方向。這很清楚地表示,這個觀念是多麼大的幻相。一旦有了“我”的幻相之後,“我的”的觀念跟著産生了,整個過程也變得更加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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