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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的理論與方法 第四章 禮佛持咒的忏悔功用

    第四章 禮佛持咒的忏悔功用

  第一節 禮佛的忏悔功用

  在佛門寺院的晚課中,有一篇“大忏悔文”。大忏悔文主要的內容,就是稱頌、禮拜八十八佛;然後,念上一篇忏悔文,以表示發露忏悔;最後是發願回向。經文是采自《華嚴經》的普賢行願品,也就是十大願王中的第八願。

  爲什麼這篇以“八十八佛”爲主的功課,可以稱爲“大忏悔文”,成爲佛門住衆每天晚課時必念的功課之一呢?這篇大忏悔文是宋朝時代,西夏一位從西域來的法師,號“不動”者所編集;因爲他是修密教金剛部的,所以又被人稱爲“金剛”法師。大忏悔文裏面的八十八佛名,是引自《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和《佛說決定毗尼經》。前者有五十叁佛名,後者有叁十五佛名,加起來共八十八佛名;最後的“南無法界藏身阿彌陀佛”,則是另外加入的,不在前二經的佛名之內。

  這五十叁佛名和叁十五佛名,真得具有那麼大的作用,使得依它們而組成的功課,被稱爲“大忏悔文”嗎?我們來看經中怎樣說。

  在《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中,有一段經文是:

  “時藥上菩薩說是過去五十叁個名已,默然而住。爾時行者即于定中,得見過去七佛世尊毗婆屍佛而贊歎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所宣說五十叁佛,乃是過去久遠舊住娑婆世界、成熟衆生而般涅槃。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及余一切衆生,得聞是五十叁佛名者,是人于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不墮惡道;若複有人能稱是五十叁佛名者,生生之處常得值遇十方諸佛;若複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叁佛者,除滅四重、五逆及謗方等,皆悉清淨。以是諸佛本誓願故,于念念中即得除滅如上諸罪,”(注一)

  這段經文,對于想忏悔的人來說,相信是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因爲,只要恭敬的禮敬五十叁佛,就是造了四重罪——殺、盜、淫、妄;或者造了五逆罪——殺父、害母、殺害阿羅漢、破和合僧團、惡意出佛身血,以及誹謗大乘經典等最重的罪業,都可以滅除,內心重獲清淨。既然四重五逆的大惡大罪,都可以因敬禮五十叁佛而消滅了;其他無意間所犯的小罪,則只要敬禮五十叁佛,便能獲得滅除,更是不用疑問了。

  再來看《佛說決定毗尼經》中,如何解說“叁十五佛”的功用:

  “若有菩薩,成就五無間罪,犯于女人、或犯男子、或故犯塔犯僧,如是等余犯,菩薩應于叁十五佛前,所犯重罪,晝夜獨處,至心忏悔……。菩薩如是現此叁十五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清淨忏悔。菩薩若能淨此罪已,爾時諸佛爲其現身,爲度衆生亦說種種諸行,成就愚惑諸衆生故。”(注二)

  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稱念(或觀想)、敬禮叁十五佛,也可以滅除五無間的重罪,功用和五十叁佛是一樣的;不動法師將它們排列在一起,加上普賢行願品的發願回向,稱之爲“大忏悔文”,實在是無可厚非。因爲,稱念、敬禮這八十八佛,可以忏除四重、五逆、五無間地獄的重罪,自然可以說是功用最大的忏悔文了。

  禮佛、念佛既然有這麼大的忏悔功用,那麼,我國佛教徒的愛好禮佛念佛,以拜佛爲忏悔的正途,也就不足爲奇。

  除了八十八佛爲寺院晚課必須稱念、敬禮之外,一般佛教徒也有只禮拜一尊佛或菩薩的。像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藥師佛、當來下生彌勒尊佛,以及觀世音菩薩、文殊菩薩、普賢菩薩、地藏菩薩……等,都深受我國佛教徒的恭敬與禮拜。經典上也都有記載敬禮這些佛菩薩的功德,除了能消業障滅罪,也能增長福德智慧。

  總之,禮佛對一般佛教徒來說,是有它重大且廣泛的意義。因此,忏悔時自然就少不了禮佛。

  第二節 持咒的忏悔功用

  咒語的忏悔功用,似乎跟禮佛不相上下,也有它不可思議的功效。

  在佛門的早晚課中,咒語的誦念,占了很大的比例。尤其是早課,從楞嚴咒到大悲咒、十小咒的持念,已經占了一半的功課;晚課雖然咒語較少,但仍然安排有大悲咒;同時,蒙山施食,也多靠咒語的加持,就是念完了阿彌陀佛經,也要念上叁遍的“往生咒”來消業障。大乘佛教似乎離不了咒語,有顯就要有密,顯密配合,已成了大乘佛教的特質之一;不僅中國祖師所編的早晚課有顯有密,就是印度大乘經典,也常常在經文之間,含有一篇或多篇的咒。  

  咒語究竟有什麼奧秘?持咒會予人怎樣的作用呢?我們單就忏悔方面來探討它,其他方面不談。

  先來談“楞嚴咒”。在《楞嚴經》卷七中,佛說:

  “阿難,是善男子持此咒時,設犯禁戒,于未受時,持咒之後,衆破戒罪,無問輕重一時消滅。……若造五逆無間重罪,及諸比丘比丘尼四棄八棄,誦此咒已,如是重業,猶如猛風吹散沙聚,悉皆滅除,更無毫發。

  “阿難,若有衆生,從無量無數劫來,所有一切輕重罪障,從前世來未及忏悔,若能讀誦書寫此咒,身上帶持,或安住處、莊宅、園館,如是積業猶湯銷雪,不久皆得無生忍。”(注叁)

  這是楞嚴咒的滅罪功用。從經文中來看,它的功用之大,與敬禮五十叁佛是不相上下的,同樣能滅五逆等五無間重罪;並且,還能滅除被稱爲斷頭罪的比丘四棄(四波羅夷)和比丘尼八棄罪,似乎已超過五十叁佛了;至少對出家衆來說,楞嚴咒是比五十叁佛來得有意義。因此,楞嚴咒被古代祖師安排在早課的第一篇誦念中,或許是含有特別的意義吧?大概也跟佛說此咒的因緣,也有關系。

  楞嚴咒之外,大悲咒在中國佛教界,也是很受重視的。由于楞嚴咒長,持誦就比較不容易;尤其是背誦。因此,除了早課時誦念外,其他的時間就少有人念;大悲咒便不同了,它比楞嚴咒短,背起來容易,念起來也方便。于是,大悲咒流傳的廣泛,就不是楞嚴咒所可以相比的了;而大悲咒的受重視程度,也是在楞嚴咒之上。

  大悲咒何以受到佛教徒如此的重視呢?我們仍然只從忏悔方面來探討。

  《大悲心陀羅尼經》中說:

  “若諸衆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千佛出世,不通忏悔,縱忏亦不除滅;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忏謝,然始除滅;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來爲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一切十惡五逆,謗人、謗法、破齋、破戒、破塔壞寺、偷僧祇物、汙淨梵行,如是等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滅盡;唯除一事——于咒生疑者,乃至小罪輕業亦不能滅,何況重罪。雖不即滅重罪,猶能遠作菩提之因。”(注四)

  這是大悲咒的滅罪功用;所滅的也是最重的十惡五逆等罪。佛門早晚課中,都安排有大悲咒的誦咒;抛開大悲咒在其他方面的功用不談,單就滅罪方面來說,無形中,誦念者已得了極大的利益。

  幾乎大部份的咒語,都有滅罪、消業障的功用,譬如:廣爲淨土宗信徒所持誦的“往生咒”,也有“于佛像前,胡跪合掌,日夜六時各誦叁七遍,即滅四重五逆;十惡、謗方等罪,悉得滅除。”(注五)所滅的也是重罪。再如早課十小咒中的“准提咒”,也有滅罪的功用。《准提經》說:“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受持讀誦此陀羅尼滿八十萬遍,無量劫來所造五無間等一切諸罪,皆悉消滅,所在生處皆得值遇諸佛菩薩。”(注六)此咒跟其他咒不同的是:規定要誦滿八十萬遍,一切重罪就能滅除。

  另外,“七佛滅罪真言”更是爲滅除佛教四衆所犯的四重、八重等罪而說。《大方等陀羅尼經》卷四載:

  “爾時文殊師利,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而白佛言:“世尊,若比丘于世尊去世之後,毀犯四重;若比丘尼毀犯八重;若菩薩,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毀犯如是一一諸戒,所犯重罪,當雲何滅?”佛言:“善哉!文殊師利,乃能請問如是等事,汝慈悲勝故,能發是問;汝若不發是問,我終不說彼惡世比丘所犯之過。善哉!善哉!文殊師利,汝今谛聽,當爲汝說。我去世後,若有惡律儀比丘毀四重禁,默然而受檀越供養而不改悔,當知是比丘必受地獄苦而無疑也。我今當出良藥救彼比丘重病……,”(注七)

  于是,佛陀說出了七佛滅罪真言。這真言乃是過去七佛所宣說的,它主要的功用,就是在滅犯禁戒的重罪。因此,叫做七佛滅罪真言。

  從上面的引例,持咒所能産生的忏悔功用,就不難了解了。《金剛經》中,佛說:“如來是真語者、如語者、不诳語、不異語者。”(注八)佛經都源于佛說,經中既然說咒語和禮佛能夠滅罪,自然是真實不虛、無可懷疑的了。

  注一:見大正藏第二十冊六六四頁上。

  注二:同上第十二冊叁八頁下及叁九頁上中。

  注叁:同上第十九冊一叁七頁中。

  注四:同上第二十冊一○七頁上。

  注五:同上第十二冊叁五二頁上。

  注六:同是第二十冊一八五頁上。

  注七;同上第二十一冊六五六頁中。

  注八:同上第八冊七五○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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