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殺四十八問
戒殺四十八問目錄
釋生物養人之疑(五問) 釋俗見斷殺之疑(六問) 釋業重難救之疑(五問) 釋葷血禱神之疑(叁問) 釋享親祭祖之疑(四問) 釋宴賓違俗之疑(一問) 釋古聖教殺之疑(二問) 釋仁民愛物之疑(二問) 釋因果差別之疑(六問) 釋惡業有無之疑(四問) 釋持齋斷肉之疑(七問) 釋佛理難信之疑(叁問)
戒殺四十八問(並引)
昆山 周思仁 述
嗚呼。殺劫之來。亦慘矣哉。其在人道。或數十年。或百余年。方一見。在畜生道。則無日不見。一遇雞鳴。即有無限狠心屠戶。執利刃。向群畜奮然捆縛。群畜自知不免。大聲踯跳。動地驚天。救援不至。各各被人面羅刹。抽腸拔肺。哀聲未斷又投沸湯。受大苦惱。片刻間。億萬生靈。身首異處。嗚呼彼獨不畏殺乎。受製于人。憤憤而死。冤無可伸。郁而爲戾氣。戾氣一聚。而諸天魔王。遂出世而了此案矣。慈受禅師。偈雲。世上多殺生。遂有刀兵劫。負命殺汝身。欠財焚汝宅。離散汝妻子。曾破他巢穴。報應各相當。洗耳聽佛說。由此觀之。殺劫之來。皆人人殺業之所召也。則夫臨殺劫。而思所以逃之者。惟以戒殺轉之。其機最捷。其感最神。他善敵不過也。余故作戒殺問答一卷。釋人之疑。而堅人之信。所願大地衆生。于過去殺業。念佛超薦。未來殺業。當下斷除。發大慈悲。發大堅忍。誓不故殺一微細生命。如此而猶慮殺劫之不能逃也。八部金剛。截我頭去。
釋生物養人之疑(五問)
客曰。書雲。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天生異類。本爲養人。禁之不殺。何爲。
答曰。既知天地爲萬物之父母。當知萬物。爲天地之赤子。赤子中。有強淩弱。貴欺賤者。父母亦大不樂矣。倘因食其肉。遂謂天之所以養我。則虎豹蚊虻。亦食人類血肉。將天之生人。又爲蚊虻虎豹耶。
客曰。然則天何以不顯示其報。而禁人之殺。
答曰。天固禁之。故累示殺報。特愚人。不知而蹈之。智者知之而故蹈。天無如何也。
(鹹豐某年。全椒縣居民某。夜臥。夢神戒曰。兵旦夕至不戒殺斷難逃死。陳驚醒。率合家大小。焚香發誓。永斷殺業。人皆從之。惟一婦曰。此夢耳。何足信。不數日。兵至。一家逃出。此婦以戀家故出稍遲遂被殺。余親見之蓮西居士附識)。
客曰。天下物類甚多。人人戒殺。則生生不已。將成禽獸世界。奈何。
答曰。蚯蚓蟲蛇。人所不食者也。豈見充滿天下乎。況世間禽獸之多。正因殺禽獸者之多也。冤冤相報。互爲畜生。則成禽獸世界。若人人戒殺。則物類業報漸消。必且人天增盛矣。楚不捕蛙。而蛙反少。蜀不食蟹。而蟹自稀。非明驗乎。
客曰。天既惡殺。當使血肉之。味臭惡難堪。則普天之下。自然戒殺。不亦善乎。
答曰。禽獸血肉。自天視之。原系臭惡難堪。世人食之。見爲美者亦猶廁蟲貪糞。習而不覺也。譬如有人。前世爲貓。念念捕鼠。前世爲鶴。念念吞蛇。今世爲人。不複思此二物。可見一種形骸。一種嗜好。嗜好不同。從業緣起。業緣不同。又從心起。人能與天同其心。自覺血肉之味。臭惡難堪也。
客曰。殺生爲業者。仰事俯畜。鹹賴乎此。勸之改業。絕其生路矣。愛物不愛人。吾不取也。
答曰。殺生爲業。譬之漏脯救饑。雖暫得衣食。而累劫受苦。未有了期也。正爲愛之故。勸之改業。反謂絕其生路。世之不殺生爲業者。竟死乎。弗思而已。
釋俗見斷殺之疑(六問)
客曰。牛可耕田。犬可守夜。固當憐之。豬羊一無所能。不食何用。
答曰。戒殺放生。不過自全其恻隱耳。豈因物之有用無用哉。因有用而不食。仍然自私之念矣。甚矣性蔽于習。愛起于貪也。
客曰。雞犬牛羊。皆哀鳴畏死。殺之固所不忍。微細水族。殺之無聲淚者。安用戒爲。
答曰。形有大小。性無大小。譬如殺人。殺老者與嬰兒。其罪同也。若謂無聲淚者。殺之不痛。試于啞子就戮時察之。
客曰。摻刀自割。固害慈心。若自人殺之。而我食之。有何不可。
答曰。此掩耳盜鈴也。若謂自人殺之。即可嫁禍于人。則屈受官刑者但當怨隸人。不當怨官長矣。噫物類可欺。自心可欺耶。
客曰。放生。固屬善舉。但所放之物。被人捕取。奈何。
答曰。捕者自捕。放者自放耳。譬如良醫療病。不能保將來之不死。譬如凶年設粥。不能保後日之不饑。世間萬事皆然。何獨于放生而疑之。且子又安知所放之物。盡爲人捕。而無一生乎。
客曰。行善以立心爲主。心苟善矣。何須戒殺。
答曰。何哉。爾所謂善心者。爲口腹之娛。使物類受彌天之苦。天下凶毒心。莫此爲甚矣。試問善心。更在何處。孟子曰。人也者。仁也。仁則不殺。殺則不仁。天下斷無好殺之仁人也。
客曰。吾則無可無不可。非戒殺。非不戒殺。置之無心而已。
答曰。無心戒之。未必有功。無心殺之。何能無罪。譬如寇盜。劫掠他家。飛矢誤中于汝。汝能諒其無心乎。
釋業重難救之疑(五問)
客曰。物類烹割。彼罪難逃。我縱不殺。必有殺之者。殺之何害。
答曰。物罪固不可逃矣。己罪獨不可逃乎。因物罪不可逃而殺之。與彼同受不可逃之罪矣。相啖相殺。理有必然。人奈何處可逃之地。不思早自逃乎。
客曰。世間物命。類多欠債。殺之何罪。
答曰。物命償債。豈不誠然。但有對受殺果。不對受殺果之分耳。對受殺果者。前世彼曾殺我。今冤對相逢。理當償我也。不對受殺果者。前世他人。曾被其殺。今業報雖至。不當酬我也。世人一宴之頃。牲肴數品。一脔之肉。細命百千。安得盡取對受者。而殺之竊恐取償于前世者。手中希得一二。而借債于來生者。比比然也。
客曰。不對受者。殺之固當有報。若對受者。一往一來。殺報已盡。庸何傷乎。
答曰。子不見市人相毆乎。此以杖來。彼以杖往。兩拳疊下如雨。曾見一往一來之後。各各斂手平心乎。菩薩于未來因緣。洞若觀火。所以遇冤仇而不報也。
客曰。佛言。有生之屬。或多宿世。父母六親。有何證據。而作此說。
答曰。六道衆生。無量劫來。輪回不已。即以一劫論。其數無量。安見目前。有生之屬。與己無關耶。余曾見劉道源爲蓬溪令。解官歸。宿秦氏家。夢一婦泣曰。吾乃秦之妻也。因埵殺一婢。冥官處我以死。仍罰爲羊。今現在欄中。明日。將殺以享君矣。劉急白之。已不及救。舉家大恸。嗚呼世之類此者。亦多矣。肉眼人見不到耳。悲夫。
(鹹豐叁年。浙江紹興府。有黎氏子。無惡不作。現生變爲豬。其家送至雲棲下院放生。許蔭庭司馬親見之。蓮西居士附識)。
客曰。見人殺生。及捕魚鳥者。雖發救度之願。而力不從心。奈何。
答曰。見殺生者。默持一切神咒。或稱阿彌陀佛名號。代物發忏悔心。則被殺之物。自然受益。見捕魚鳥者。專注其人。不起別念。默念南無多寶如來。數十聲。魚鳥皆可逃網矣(此法屢試屢驗。萬勿輕忽)。
釋葷血禱神之疑(叁問)
客曰。禱神者。或求生子延壽。或求功名財貨。舍牲牷。無以明敬。奈何。
答曰。天地神明。好生惡殺。使物類無子而求子。減壽以求壽。喪命而求名利。無論天理不容。自心亦大不忍矣。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客曰。凡持齋者。祭可用素。若出自食肉之家。慢神甚矣。
答曰。易有雲。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傳有雲。澗溪沼沚之毛。蘋繁蕰藻之菜。可薦于鬼神。豈在天之靈。而與人爭肉食耶。
客曰。血食之神。複墮地獄。信有之乎。
答曰。宿世正直。故爲神明。就正直中。慈心勝者。不受血食。正直中。嗔心勝者。必受血食。慈心勝者。慧勝于福。報滿不至沈淪。嗔心勝者。福勝于慧。報滿難免墮落。可知上天好生。不獨人宜體之也。
釋享親祭祖之疑(四問)
客曰。爲祀神殺生。固知不可矣。爲養親殺生。不知亦有罪否。
答曰。殆有甚焉。禮有雲。善則歸親。過則歸己。人子之道也。己則不殺。獨爲養親而殺。是歸過于親矣。于心忍乎。或不得已。用叁淨肉(不見殺。不聞殺。不爲己殺。是爲叁淨肉)。及自死肉。奉之。是或兩全之道也。
客曰人子報本。莫重于祭。父母生不持齋。沒而用素。不順乎親矣。
答曰。倘謂祖先藉祭而飽。則一歲設祭。不過數次。不其餒。而若謂餒不餒不系乎此。則祭亦不過人子之心耳。豈宰割造業。而可謂盡心乎。且孝子養親。猶需仁人之粟。殺物命而登鼎俎。累父母多生業障。何不仁如是。
客曰。子孫設祭。祖宗來享乎。抑不來享乎。
答曰。據中阿含經說祖宗若生鬼道。子孫能以精誠致之。則來享。若在天道。以受樂故。不肯來享。若在叁途。以受苦故。不能來享。若生人道。別有六親。不複來享。爲子孫者。但當誠其意。敬其事。勿恣殺以重亡者之過。勿忘齋以亂臨祭之心。斯可矣。不必問祖宗之來享否也。
客曰。梁武帝以面爲犧牲。作史者。論爲不血食之兆。故知祀先用素。非禮也。
答曰。人之過也。各于其黨。觀過。則仁可知。梁武帝殺六貴。灌壽陽城。是其不仁也。若以面牲而論。則在神免血食之愆。在物獲全生之幸。正其仁也。至于天下之失。乃國運使然耳。如以面牲之故。則陳隋諸君。豈不用太牢。何亡之速耶。蓮大師曰。作俑者。象人以葬。孔子斥爲無後。則象牲以祭。仁人猶不能滿焉。必欲舍似用真。何其忍哉○按梁武帝即位後。斷酒禁肉。休民息兵。頻書大有。自晉至隋。稱小康者。莫如梁武。享國四十九年。壽八十有六。厥後子孫仕唐。八葉宰相(唐書)。史臣以其奉佛。沒其所長。任意诋毀。豈善善從長之意乎。
釋燕賓違俗之疑(一問)
客曰。親朋在座。蔬食不可成歡。勝友相招。嘉肴方足明禮。爲愛物而廢燕享。非通論也。
…
《戒殺四十八問(周思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