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蟻延齡(《福報經》)
佛世有一比丘,得六神通,見其小沙彌,七日當死,因教其歸省父母,至第八日來,蓋欲其死于家也。至八日果來。因入定察之,乃于歸路時,見有聚蟻穴孔,將爲流水沖入,急脫袈裟擁之,蟻得不死故也。後壽至八十,證羅漢果。
[按]人之壽夭,有定有不定,顔淵之死,伯牛之亡,此受決定果也;文王之百歲,武王之九十,此受未定果也。天人之遇小五衰、大五衰,亦然。又以四天下言之,叁洲多有未定果,唯北俱盧洲,則純受決定果。沙彌之益算,當屬未定果耳。
蟻王報德(《古史談苑》)
吳富陽董昭之,過錢塘江,見一蟻走于水中蘆上,欲救之入舟,舟中皆不可,乃以繩系蘆于舟,蟻得至岸。夜夢烏衣人謝曰;“吾是蟻王,不慎墮江,蒙君濟拔。後有急難,可來告我。”曆十余年,昭之以盜誣入獄,思及蟻王之夢,而欲告無由。一人曰:“何不于地上取兩叁蟻,置掌中而告之。”董如其言,夜果夢烏衣者曰:“急投余杭山中,可免于難。”覺而逃之,遇赦得免。
[按]活活一龜,不識自己之生死;所存朽甲,反知他姓之吉凶。此種事理,雖聖人亦有所不知,而何惑乎蟻王之報德?
“埋蛇享宰相之榮”
[發明]龍有四毒:有齧而死者,有觸而死者,有見而死者,有聞聲而死者。蛇亦如之。叔敖所遇之蛇,當是有見毒者耳。然據楚中人雲,彼處兩頭蛇,至今尚有。身黃色,長尺許,其行可進可退,多如蚯蚓。見之初不爲害,想別一種類耳,否則物類隨時變易,如上古禽獸能作人語,今則不能之類。心中含毒者,多作蛇蠍蜈蚣,惟有慈心之人,毒不能害。不然,彼以毒來,吾亦以毒往,是一蛇之外,又添一蛇矣。吾縱不能化蛇,豈可反爲蛇化乎?蛇爲害人之物,故埋之不使人見。苟充其類,則凡爲人害者,皆可作蛇觀。除殘禁暴,是埋兩足之蛇;改往修來,並埋自心之蛇矣。自“于公治獄”至此,乃帝君舉行善得福者示人耳。一人行善得福,則盡人皆然矣。譬如樹果,嘗一而甘,何須枝枝皆啖。 下附征事(二則)
方便行殺(《大寶積經》)
然燈佛時,有五百賈人,入海采寶。內一惡人,善知兵法,恒爲寇盜,欲盡殺五百人而取其寶。而五百人皆不退菩薩,殺之者得無量罪,當久墮大地獄。時彼衆中,有一導師,名曰大悲,預知其意,因私念言:若殺此一人,吾當自墮惡道;若不殺此人,則五百善人當受其害,而彼惡人仍世世墮于地獄;吾若明告衆人,又累五百人共發惡念,亦當受苦。于是生憐憫心,甯自受罪,而刺殺之。佛言:“導師,即吾身是;五百賈人,即賢劫中五百菩薩是。”
[按]此所謂見機得殺也。然必先有甯自受罪之心,而後可行此種方便。否則既欲貪其功,又欲辭其罪,此念已不可問矣,何福報之有?
斃蛇抵命(《現果隨錄》)
我邑故宗伯顧錫疇,在溫州,爲副將賀君堯所殺。未幾,降乩于門人張調鼎家。曰:“吾前生誤殺一蛇,今蛇爲賀君堯。前六月十六,已害我于江中。因果應受,可語我兩兒,勿事報仇。”張猶未聞公訃,急遣人至溫訪之。時太倉吳國傑在溫,宴公于江心寺,明晨報公被害。廣遣漁人覓屍,無有。夜夢公立水中曰:“我前世爲天臺僧,擊斃一蛇,今抵其命。承君厚意,以前世爲我徒孫故也。但向某灣尋之,即得矣。”如言複覓,果得屍。扶榇歸昆葬焉。
[按]公前世爲天臺僧,後世位至宗伯,且文章節義,俱卓卓可傳。然猶難免斃蛇之報,況來曆萬不及此者乎?世之殺蛇者,勿徒以叔敖爲借口也。
“欲廣福田須憑心地”
[發明]此句乃一篇綱領,上述因果之事,此明因果之理。心地是因,福田是果。世儒不信因果,由于未能理會儒書耳。故論及余慶余殃之說則信,談及因果即不信,猶之但能呼日,而不知其即爲太陽也。信因果者,其心常畏,畏則不敢爲惡。不信因果者,其心常蕩,蕩則無所忌憚。一人畏而行一善,萬人即增萬善;一人蕩而造一惡,萬人即增萬惡。故曰:人人知因果,大治之道也;人人不信因果,大亂之道也。
福田心地圖:
|——報恩田-父母師長和尚
叁種福田|——功德田-佛菩薩賢聖僧
|——貧窮田-饑餓困厄人畜
二種八福田:
佛 ——| |——廣置義井
法 ——| 方便——|——建造橋梁
僧 ——| |——平治險路
父母——|——敬田——|——孝養父母
師僧——| |——恭敬叁寶
貧窮——| |——給事病人
疾病——|——悲田——|——救濟貧窮
畜生——| |——設無遮會
世間七事不齊皆由心造:
壽短 願他身死,殺害衆生,建造淫祠
壽長 憐憫一切,戒殺放生,甯靜惜福
多病 惱害衆生,不恤病苦
少病 禮拜叁寶,惠施醫藥
醜陋 嗔恚鬥诤,遮佛光明,笑人醜陋
端正 忍辱柔和,修造佛像,以食施人
無威德 他物生妒,不能修福
有威德 不懷嫉妒,誠信不欺
卑賤 驕己淩人,負他財物,薄視僧尼
尊貴 信奉叁寶,力行善事,處己謙和
貧窮 悭吝不施,常行竊盜
富饒 性喜惠施,不負他財
惡智 親近惡人,贊揚惡法,吝法不說
善智 修習智慧,親近沙門,受持正法
十惡所感正報余報圖(十惡正報即是叁途,若生在人中,則如下文所感二種輕報耳):
|——殺|——多病
| |——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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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貧窮
身叁惡業|——盜|——共財不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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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不貞良
|——淫|——得不隨意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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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言|——多被誹謗
| |——爲他所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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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語|——言無人受
口四惡業| |——語不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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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舌|——眷屬乖離
| |——親族弊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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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聞惡聲
|——惡罵|——言多诤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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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心不知足
| |——所求阙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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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嗔|——人求長短
意叁惡業| |——被他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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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邪見家
|——癡|——其心谄曲
二十七種善惡果報:
豪貴——禮事叁寶
大富——布施
長壽——持戒
端正——忍辱
勤修——精進
明達——智慧
聲清——歌詠叁寶
潔淨——慈心
不淨——豬
悭貪——狗
狠戾——羊
輕躁——猕猴
腥臭——魚鼈
含毒——蛇
無慈——虎狼
颛愚——不教他
喑啞——謗毀人
下使——負債不還
醜黑——遮佛光明
生麋鹿中——驚怖人
生在龍中——喜調戲
身生惡瘡——鞭撻衆生
人見歡喜——見人歡喜
常遭縣官——籠系衆生
短小——輕蔑人
醜陋——喜嗔恚
無知——不學問
福田心地說
有果無用
錦繡滿箱,而所穿不過布素;金銀滿櫃,而適口僅免糟糠,可以安閑矣。必欲勞筋疲骨,可以快樂矣。但見終日愁眉,此有福而不能受用也;由于宿生布施之時,不能發至誠心、歡喜心耳;否則或因人之勸,而勉強一施耳;不然,或既施之後,旋生悔心耳。(意本《彌勒所問經》)
有用無果
荜門圭窦之人,而常居人之華堂大廈;疏食菜羹之子,而辄啖人之海錯山珍。此有受用,而非其福也。由于宿生,自己不能布施,但知勸人作福耳,否則或見人布施,爲之歡喜贊歎耳。
先富後貧
《業報差別經》雲:“若有衆生,因勸布施,後還追悔,以是因緣,先富後貧。”
先貧後富
複有衆生,因勸少施,施已歡喜,生在人間,先貧後富。
勞而致富
富有富之因,勞亦有勞之因。如經言:齋僧者,必得大富。此定理也。若使請僧到家,使僧奔走往來而後就食,則後世雖享大富,必以勞苦得之。
逸而得富
若其送食至庵院,使衆僧安然得食,則其福報,必生天上人中,享自然之快樂。
貧而能施
經又雲:“複有衆生(必言衆生,不言人者,人止說得一件,衆生則該舉六道矣),先曾布施,不遇福田,流浪生死。在于人道,以不遇福田故,果報微劣,隨得隨盡,以習施故,雖處貧窮,而樂行施。”
富而不施
複有衆生,未曾布施,遇善知識,暫一行施,值良福田,以田勝故,資生具足,先不習故,雖富而悭。
施多福少
《菩薩本行經》雲:“若有衆生,不能至心施,不能以恭敬心施,不能以歡喜心施,或貢高自大而施,或受施者,信邪倒見,譬如耕于薄地,下種雖多,所收甚少。”
施少福多
又雲:“若布施之時,能以歡喜心與,恭敬心與,清淨心與,不望報與,或所與者值菩薩聖僧,如彼良田下種,雖少,所收甚多。”
同憂異果
《法苑珠林》雲:“如有二人,一貧一富,見乞者來,俱懷憂悶,其有財者,懼有求索;其無財者,因己不能作福,而自憂惱。後來貧而愁者,生天人中。富而愁者,生餓鬼中。愁悶雖同,受報則異。”
異壽同果
人壽數千歲時,受持五戒十善者終其身,與人壽數十歲時,受持五戒十善者終其身,其福等無有異。
爲惡善終
爲惡而得善終者,今生之惡果未熟,前生之善果先熟也。昔有一人,七世殺羊,而不墮叁途,過是以後,所殺之罪,一一償之(見《大藏一覽》)。凡惡人得福,皆作是觀。
爲善惡終
爲善而或惡終者,今生善果未熟,前生惡果先熟也。然又有見爲惡終,而實非惡終者,如牧牛小兒,采華供佛,中路被牛觸死,其神即生忉利天(出《譬喻經》)。猕猴見僧而喜,戲披袈娑,失足墜岸而死,其神即生天上是也(見《經律異相》)。總之,因作善而死,未有不得善報,特一時肉眼不識耳。
身樂心不樂
修福凡夫,今生事事如意,可謂身樂矣。然不知出世,未脫輪回,終不免叁惡道之憂。
心樂身不樂
羅漢已斷後…
《文昌帝君陰骘文廣義節錄卷上(周安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