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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池大師與雲棲寺▪P2

  ..續本文上一頁民們的再叁懇求下,大師只得答應。遂下山至田間,師手擊木魚,沿著田埂邊走邊念佛,村民隨後跟念佛號,時雨隨足迹而注,居民大悅。爲報大師之恩,村民們即相與庀材木鼎新寺宇,以永一境之香火。衆檀信遵大師之意,不日蘭若成,外無崇門,中無大殿,惟禅堂安僧,法堂奉經像,僧衆所居不求舒適,以可蔽風雨爲足,自此法道大振。

  萬曆戊子歲(1588),一場特大瘟疫在杭州蔓延,每日死于病者達千余人。太守余良樞想起了曾以佛法馴服猛虎和求得大雨的蓮池大師,即請師至靈芝寺祈禱消災,疫病遂止。

  梵村舊有朱橋,常因錢塘江大水倒灌而沖塌,給人們的行走帶來極大的不便,大師見此即提議重建,師要求當地居民,不論貧富貴賤,每人捐銀八分。有人認爲造橋工程量大,怕事難成,勸師多征銀兩,但大師拒絕加重人們的負擔。爲時不久,修橋必需的資金齊集。于是大師鸠工築基,每下一椿師爲持咒百遍,潮汐不至者數日,橋也就順利地造成了。

  除虎患、禱雨、禳疫、造橋等等都體現了大師慈悲爲懷、利濟民衆的精神。除此之外,大師更著《放生文》,造放生池,組織專事放生的會社,提倡戒殺放生。大師還說明對于放生的人,可增福祿,或延壽命,或免危急,,或愈重病,或升天堂,或證道果,隨施獲報。行善不應以得福報爲目的,然因善行所召,福報自至,欲拒不能。在師之感召下,戒殺放生之風在各地興起。

  大師以佛教慈悲濟世精神,爲民辦了一系列的好事,也爲他久居雲棲打下了一個良好的群衆基礎,故使雲棲道場受到上至達官貴人,下至庶民百姓的愛戴與支持。

  八祖道場雲棲寺

  蓮池大師愛雲棲之環境,此地既離杭州不遠,又是個山幽境勝之地,大師結茅駐錫,終使雲棲寺成爲曆數百年而不衰的專修淨土道場。現在,我們先看幾段引文:

  山徑纡徐日, 溪聲到處聞。

  竹深陰戛日, 木古勢幹雲。

  倚檻聽啼鳥, 攀崖采異芬。

  韶華春已半, 萬物各欣欣。

  此詩爲清康熙皇帝巡幸雲棲寺時所留下的五言詩,短短四十字,道出了雲棲幽靜深奧的特色。

  上世紀叁十年代,臨海項氏士元編纂《雲棲志》十卷,其《自序》有:“杭爲浙省首區,西南一帶,湖山秀美,選佛之場,棲真之宅,環列錯峙,五雲在諸山中尤爲秀聳,江湖映帶,南北兩峰,均落腕中,山之西麓,雲棲寺在焉。境則變喧而幽,土則去穢而淨,蓋五雲檀有杭州山水之美,雲棲尤占五雲之勝也。溯茲寺自宋乾德間伏虎禅師開山以來,中經吳越王錢氏暨釋袾宏發揚演播,慧光日啓,逮至有清,聖祖世宗高宗輩疊次巡幸,加以褒崇,香火益盛。嘉道以還,雖火患頻遭,故物多化灰燼,而寺僧鳳翔、瑞真等鹹克發抒願力,銳志重興,承缽之徒,亦能笃守老實念佛之戒,以故宗風廣扇,迄今未衰,只園绀宇,先後增辟,以視疇昔,更遠駕而上之”。此文言簡意周,不僅敘述了寺之環境與曆史沿革,並說明距今七十年前之寺貌。從而我們可知此寺自蓮池大師之後,一直是“笃守老實念佛之戒,宗風廣扇,迄今未衰”的淨土道場。

  該寺自蓮池大師住持之後,截至《寺志》成書之上世紀叁十年代,淨土宗風曆叁百六十余年而不變,首應歸功于大師之德化風靡遠近,故道俗之來受教與乞受戒者甚多。據《往生集》、《淨土聖賢錄》、《居士傳》等所載,就有數十人之衆;《雲棲志·卷五禅德》所示者即有如榮、如清、廣槐、大賢、廣如、大冥、智瑛、圓信、廣印、廣彰、大掄、廣承、本金、鶴林、大善、方宜、成法、成傑、等圓、與明、與楷、交熙、維章、中庸、天壽等二十五人,諸師皆秉蓮池大師之教,虔信淨土法門,以蓮池大師手訂之製度爲規則,導住衆皆笃修淨業使然。

  其二,則由蓮池大師手訂雲棲寺之規製,使後人有法可依。大師所製之規約周而備,計有:1.大堂規約;2.西堂規約;3.律堂規約;4.法堂規約;5.老堂規約;6.病堂規約;7. 各房規約;8.下院規約;9.直院事宜;10.定額人數;11.節省財費;12.出應期會;13.暫到客衆;14.外住法眷;15.十方雲水;16.衆事雜式;17.僧約;18.修身十事;19.各執事約;20.僧值凡例;21.赴請叁約;22.善罰例;23.免例;24.擯例;25.求住式;26.學經號次;27.受戒式;28.過犯忏悔式;29.津送式;30.上方善會約;31.流通藏本法寶約;32.藏經堂事宜;33.水陸道場規約;34.誦經禮忏不誠敬罰例。可謂堂堂有規約,事事有所依,執事明其職,修學各有式,誤事罰銀錢,賞罰甚分明。

  明代中後期的佛教寺院,多飛檐翹角宏偉壯麗,雲棲寺雖是當時的佛教中心,住僧千余,但大師無意寬宏寺宇。僧舍欠缺,即于房外支閣以居,寺院卻依製管理得整整有條。寺僧禮佛誦經或靜坐修持設有專房;僧職分明,執事僧有辦公處所,每間房舍都安鎖鑰,定時啓閉;院內老堂、病堂、浴室、客房一應俱全;一日夜中由直板僧鳴板巡行,聞板隨聲念佛者舉善,晚間有直夜僧巡視察單,並由直院總管此事;戒爲叁學之本,嚴格執行半月一次的“誦戒”和“羯磨”,按規定對寺僧賞功罰過,如有嚴重犯戒者,立即遷單。規製中尚有《直院誡言》、《庫銘》、《堂銘》、《廚房銘》、《浴堂銘》、《齋堂條示》、《受食偈》、《定香銘並式》等,張貼當處以警示衆僧。

  大師爲寺院住衆和諧清淨,以精進于道業,更訂《僧約》十條,如有違犯,立即出院。所訂僧約計有:1.敦尚戒德約;2.安貧樂道約;3.省緣務本約;4.奉公守正約;5.柔和忍辱約;6.威儀整肅約;7.勤修行業約; 8.直心處衆約; 9.安分小心約;10.隨順規製約。

  爲保僧衆個人的如法修持,大師訂立了《修身十事》:1.不欺心;2.不貪財;3.不使奸;4.不用謀; 5.不惹禍;6.不侈費;7.不近女;8.不外骛;9.不避懶;10.不失時。

  大師對出家之要求極嚴,凡願于雲棲寺出家者:1.必須由父母或極親之人親送至寺;2.經審核非是忤逆不孝、非犯罪脫逃、非勢逼貧窮、非心圖放逸、非曾爲惡事、非身屬大家、非負債不還、非家緣未了者方可;3.讀誦經典方面應已粗知晨昏功課之經,如《心經》、《彌陀經》之類;4.頗通書字:書不必博學,但亦曾少分讀習,字不必工好,但能隨分書寫。另據《雲棲法彙》所載,有勿納沈氏子孫出家,當是取古人“易子而教”之義。

  進寺之道友,須于剃頭前依號順序學畢規定經典,否則不能剃頭。學經之號次分:

  法字號:晨昏課經全堂,《佛祖遺教叁經》、《沙彌要略》、《四分戒本》、《梵網戒經》、《十六觀經》、《大彌陀經》、《金剛經》、《圓覺經》、《維摩經》、《楞嚴經》、《法華經》、《華嚴經起信論》。

  報字號:晨昏課經,《沙彌要略》、《遺教經》、《四分戒本》、《梵網戒本》、《十六觀經》、《大彌陀經》、《金剛經》、《圓覺經》、《普門品》、《行願品》。

  化字號:晨昏課經,《彌陀經》、《梵網經》、《觀經上品上生章》、《四分戒本》。

  以上叁號,俱依經次學完一經,再進一經,跳越學者罰銀一錢。課經不完不得剃頭,《要略》不知不得進具戒,《具戒》不知不得受菩薩戒,年滿六十量處,晨昏課經未熟剃頭者,缺一事罰銀一錢。

  雲棲寺由于“嚴淨毗尼,尊崇講誦,明因果,識罪福,整饬清規,真修實行”,故能曆數百年而不衰,大師所訂之各項規製,今人當引以爲鑒。

  七十年前之八祖道場

  在上世紀叁址年代《雲棲志》成書時,雲棲寺還是一個殿宇完整,道風純正的淨土道場。據志載,其時殿宇有韋馱殿、大殿、藥師殿、地藏殿、祖師殿、長生福殿、夫人殿等七處,堂有念佛堂、禅堂、法堂、靜觀堂、壽惠堂、行積堂、齋堂等七所,軒有翠竹軒、補雲軒、五雲深處等,此外沒尚有僧房、客房、庫房、廚房、書記室、工役室、豆腐室、雜物室等生活用房。《寺志》中有“雲棲寺全圖”一幅,是一張標有丈量尺寸的平面圖,頗有參考價值。《寺志》書首有蓮池大師像,繼有“總圖”以明本寺之區域,次揭“寺圖”以示莊嚴,再依次凡名勝古迹,寺藏文物等,均有照片以存真。此類之攝影計有“雲棲竹徑”、“雲棲道上之回龍亭”、“雲棲寺前之松雲亭”、“蓮祖塔院之石徑”、“蓮祖塔院之頭門”、“蓮祖真身塔龛”、“雲棲寺山門”、“雲棲寺大殿”、“蓮池大師遺墨”、“董文敏(其昌)手書《金剛經》真迹”、“青林高會圖”等。

  淨宗八祖道場雲棲寺,是著有影響的佛教名刹,如有機遇修複,使此勝迹長存,則非但對佛教,而對杭州地區旅遊經濟的發展亦大有好處。

  參考典籍

  《雲棲紀事》 缺輯者名 清光緒錢塘丁氏重刊本

  《雲棲志》臨海項士元纂 民國新光印書館承印

  《武林梵志》卷二《雲棲寺》 《四庫全書》本史部十一之叁十叁至四十一頁

  《彌陀經疏鈔演義》 袾宏述 古德演義 淨空會本 1992年華藏淨宗學會印

  《缁門崇行錄》 福建廣化寺本

  《新續高僧傳四集》卷四十叁 《梵村雲棲寺沙門釋袾宏傳》喻謙撰 癸亥(1923年)秋北洋印刷局撿字

  《中國淨土教理史》 望月信亨著 釋印海譯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印

  《蓮宗正範》中的《蓮池大師傳》 陳海量編輯 1987年青蓮出版社重排初版

  

《蓮池大師與雲棲寺》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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