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身,應該采取的修法。
第五點、是臨命終時的修法
《地藏經》對于臨終助念,可避免叁途。可以往生善道,說得非常具體,非常明白。我們學習了這個,認識到臨終助念的重要,還有一點臨終布施利益非常大,“見聞利益品”上說臨命終時,作爲父母,作爲親屬,應該把命終人的舍宅、財物、寶貝、衣服、房地産、存款,拿來布施,這個好處是非常大的。會有什麼好處呢?這個人如果是業報很重,該受病苦的折磨,其親屬象這樣爲他作了,就消業障,他的病就會很快好。如果這人壽命已經盡了,應該墮惡道的,親屬這樣給他作,這個人命終以後就能夠往生人天道,受殊勝的妙樂,一切罪障悉皆消滅,這個利益好大!所以病重了,應該盡量布施,這個布施要認真的布施了,不是隨便拿點錢來應付,那就不行,你的業障那麼重,隨便拿點錢來應付,當然消不了災,你沒得那個心嘛。還有一點,就是七七日內給亡者做功德,非常重要。首先,如果擺宴席,造殺業,那麼存者亡者都要受惡報。這個“利益存亡品”裏頭也講得很清楚,如果在七七日內,廣修種善,就能夠使這個衆生永遠脫離惡趣,得升人天道,受勝妙樂,現在眷屬的利益無量,所以是存亡兩利。反過來說,如果殺害生命,大擺宴席,不但無益,而且增加他的罪惡,本來這個人都有希望升到人天道去的,由于親屬給他造了一些惡因,使他升善道會受到一些阻礙,何況他本人生前都沒有造善業,那麼根據本人造的善惡都應該墮叁惡道,如果親屬還給他造一些惡因,那問題就更不堪設想,這個就等于落井下石。他掉到井裏了,你再給他放塊石頭下去,那他就永遠爬不起來了。這個好多不信佛法,不信因果,炫耀自己的財富,大出喪,大修墳墓,顯示自己財富很多,聽說好象就是遂甯發生的事嘛。前幾年,有一個屠夫發了財,就給他子女打招呼說他死的時候,把他身上洗幹淨以後,用一百元的票子貼滿,然後穿衣服。這是愚癡的作法,只有把自己送到叁惡道,當然是非常可憐的。還有一點《地藏經》上特別提到,人在臨命終時就有惡鬼變成父母親屬來接引亡人,墮入惡道。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閻羅王衆贊歎品”上告訴我們,是諸眷屬當需設大供養,作爲他的親屬應該設大供養,應該轉讀尊經,燒香供養,念佛菩薩名號,如是善緣能令亡者離諸惡道,諸魔鬼神悉皆退散,這就是告訴我們的方法呀。這個就是想談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在臨命終時應該怎麼做,《地藏經》上就給我們指出了這些問題。
我們都說《地藏經》是超薦亡者的最重要經典,它,能使存亡皆獲大利現再著重說—下:
《地藏菩薩本願經》中的第七《利益存亡品》,說的是修諸佛事,超度亡人,使亡者永離惡趣,受諸勝樂的事。並說作此佛事功德的現存眷屬,亦得無量利益。因此本品名《利益存亡品》。
該品的開頭,地藏菩薩對佛說:“世尊!我觀是閻浮衆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脫獲善利,多退初心,若遇惡緣,念念增益”。這正如有人負了重重的石塊,行走在泥塗中,越走越吃力,在泥中就會愈陷愈深。惡習氣這樣嚴重的衆生,如果沒有善知識的幫助,釋去他的重負,死後就會墮落到惡道中去。所以父母臨終時,做兒女的要替他們修福,求叁寶之力,以資助其前途之路。如果做兒女的先亡故,父母兄弟眷屬亦應給他設福做功德,以資送他離苦得樂。具體應怎麼做呢?這在《地藏菩薩本願經》裏講得很清楚:
“或懸幡蓋及燃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號曆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 這一段就是設福之文。因爲叁寶福田最大,而且是無漏福,故向叁寶求福。或懸五色長幡,豎在刹杆上,隨風飄揚,供養叁寶;或懸寶蓋,覆佛像上。或燃油燈,供養叁寶,仗叁寶力,燈光照諸幽冥,苦痛衆生蒙此光明,暫得離苦,得互相見。或讀誦大乘經典轉入心田,種下大乘善根。當誦經時,自聞他聞,皆獲法益,亡者承斯經力,亦得超升;或供養佛像,種種香油香華燈塗果樂,如佛在世,等無有異,供菩薩像,功德亦然。乃至念佛萬德洪名,及辟支佛名,皆是無漏功德。曆臨終人耳根,一直深入至第八阿賴耶識。這樣做之後,本來以他所造的惡業,應墮惡趣。因爲有眷屬爲臨終人修了聖因,所有罪障悉皆消滅。上面這段文字說的是臨命終時,在叁寶前種福,能令亡者,不落惡道、衆罪消滅。
經接下去說:“若能更爲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衆善,能使是諸衆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此文若更爲亡者,七七四十九日內,廣造功德,供養叁寶,仗叁寶之力,能令亡者,不但滅罪,而且增福。以增福故,承此福力,生人天上,享勝妙之樂;爲作福的現在眷屬,所得利益更是無量。所謂冥陽兩利,存亡獲益。
因人死後,若非有極重罪,其中陰身以七日爲一死生階段,如此七個死生階段,共四十九天,罪福定後,才轉生六道。所以在四十九日內,做功德,能令亡者,增福滅罪。經接著說:除叁寶之外,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等,未出叁界者,皆是有漏。縱然天龍,有有漏福,亦不能滅有漏之罪。因爲這個關系,所以地藏菩薩對世尊說:若天若龍、若八部、人非人等,皆應勸閻浮提衆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生靈。取其血肉,造諸惡緣,去拜祭鬼神,及求諸魍魉。如果其眷屬這樣做,則會“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所以不可不慎。地藏菩薩還說到,在佛教中,作絲毫之善,悉皆自得,不落空過。此時大辯長者,向地藏菩薩提出一個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既然這樣,那麼“南閻浮提衆生,命終之後,小大眷屬,爲修功德,乃至設齋,造衆善因,是命終人,得大利益及解脫不?”文中“小” 眷屬指其兒女,“大” 眷屬指其父母,有時兒女超度父母,有時父母超度兒女,故雲小大眷屬。“爲修功德”,指懸幡懸蓋、拜忏誦經等。 “設齋”即供養十方僧。“造衆善因”,指燃燈造像、布施。
地藏菩薩回答長者說:“長者,未來、現在諸衆生等,臨命終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有罪無罪悉得解脫。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衆罪,命終之後眷屬小大爲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因爲這個關系,所以不要等到死後,要別人代你做,應該趁生時自己修。這樣你做七分即能獲得七分,一心而爲做了十分,就得十分,分分都可自已獲得。
地藏菩薩接著說:“無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遊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內如癡如聾,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審定之後據業受生,未測之間千萬愁苦,何況墮于諸惡趣等。”此時這個命終的人,在七七日內,未受生以前,念念間望陽間骨肉、父母、兒女、兄弟、夫妻等眷屬,代其向叁寶作福以資救拔。如果中陰身過了四十九天,陽間骨肉不爲他造福救拔,則隨本人之業而受報。若是有福猶可往生人天;假若是罪人,則入叁惡道,動經千百歲中,不見解脫之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受無間苦,更不知何日出離。
營齋要如法,齋供在獻佛供僧之前,慎勿自食。若先自食則成殘食,若將殘食供佛及僧,全無功德。及營齋期間,慎勿將米泔水汁、菜葉棄于地上,供佛余物,也不可棄在地上,棄地則不恭敬。殘物可在齋食結束後,施與畜生。如精心勤力護淨、設食奉獻佛僧,以供十方僧人之福,則命終人七分之中,可獲一分功德。
因這個關系,閻浮衆生若真心有爲他命終的父母,或爲他亡故的六親眷屬,設齋供養叁寶,應志心誠懇、勤勞、護淨,如此如法地設齋,則亡者生者皆可獲得很大的利益。
地藏菩薩“說是語時:忉利天宮有千萬億那由他閻浮鬼神,悉發無量菩提之心”。
在《地藏菩薩本願經》第十二《見聞利益品》中,佛又對觀世音菩薩說:
若有天人受天福盡有五衰相現,或有墮于惡道者,如是天人“當現相時,或見地藏菩薩形像,或聞地藏菩薩名,一瞻一禮,是諸天人,轉增天福,受大快樂,永不墮叁惡道報。何況見聞菩薩,以諸香華、衣服、飲食、寶貝、璎珞布施供養,所獲功德福利,無量無邊。”
“若未來現在諸世界中,六道衆生,臨命終時,得聞地藏菩薩名,一聲曆耳根者,是諸衆生,永不曆叁惡道苦。何況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將是命終人,舍宅財物,寶貝衣服,塑畫地藏形像。或使病人未終之時,眼見耳聞,知道眷屬將舍宅寶貝等爲其自身,塑畫地藏菩薩形像,是人若是業報合受重病者,承斯功德,尋即除愈,壽命增益。是人若是業報命盡,應有一切罪障業障,合墮惡趣者,承斯功德,命終之後,即生天上,受勝妙樂,一切罪障,悉皆消滅。”
若人年幼時亡失父母乃及兄弟姐妹,至年長有所憶時,“能塑畫地藏菩薩形像乃至聞名,一瞻一禮,一日至七日,莫退初心,聞名見形,瞻禮供養,是人眷屬,假因業故墮惡趣者計當劫數,承斯男女兄弟姐妹塑畫地藏形像,瞻禮功德,尋即解脫,生人天中,受勝妙樂”已生人天者,則“轉增聖因,受無量樂”。又說“是人更能叁七日中,一心瞻禮地藏形像,念其名字,滿于萬遍,當得菩薩,現無邊身,具告是人眷屬生界,或于夢中,菩薩現大神力,親領是人,于諸世界,見諸眷屬。更能每日念菩薩名千遍,至于千日,是人當得菩薩遣所在土地鬼神,終身衛護。現世衣食豐溢,無諸疾苦,乃至橫事不入其門,何況及身,是人畢竟得菩薩摩頂授記”。
地藏菩薩有如此等不思議利益衆生之事,說不能盡。是故佛又囑托觀世音菩薩說:“汝以神力流布是經,令娑婆世界衆生,百千萬劫永受安樂。”
以上這五點告訴我們,《地藏經》指導日常生活非常具體,非常切實可行的,是消災難,培福德的一種修行方法,非常有效的,這是所講的第叁個問題。
《《地藏經》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內容 第叁部分 生活中的具體修法》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