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佛教哲學觀
一、佛教、佛法、佛學
1.佛教是一種基于個人存在意識而追求人性終極性的宗教,佛、法、僧叁寶爲本體,“戒、定、慧”叁修爲行爲,佛即慧,法爲定,僧行戒;佛教的神職與基督教不同,信徒更有區別,對于基督教而言,不受洗入教則爲異教徒,佛教則在僧尼之外具有廣泛的信衆,作爲宗教的本質的超驗性,佛教重在超驗的過程性而不重在彼岸存在性,婆羅密雖然是指達到彼岸,但要義是超脫,基督修于信,因信得救,佛教修于覺,佛即覺者,因此出世成爲了佛教最主要的宗教表現行爲,在這些意義上,佛教是一種立基社會的個人宗教,佛教之所以有大、小乘之分,根源于此。
2.佛法視色、我、法、空爲相,從哲學上理解,相是情識的元境域,化相就是智慧(般若)。智慧與知識不同,知識是以系統和學術理論方式形成和表達的,以客觀、邏輯和形式爲自己的本質,智慧則在于對峙和策應中的把握,所以智慧不是外在的控製而是互動的變易,佛教以人爲境,通過修持,易易爲不易(定),“能持自相故名法”,佛法就是相、法自持的智慧,表達爲叁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寂靜涅槃。從意識論出發,萬有即有情,苦、煩惱就是最初的情覺,情覺自持的最高境界是無持,即無執、無我。
3.佛學與儒學相似,提供一種元學的論域,即不同于宗教本身,也不同于實證分析的理論工具,因此佛學也可以說是佛教的哲學,佛學與佛法、佛教當然是一致的,由于宗教意識本身就是視域與境域的重疊,因此佛學所具有的哲學性質上的困難與佛教、佛法相同。佛教文獻非常豐富,四聖谛(苦、集、滅、道)是佛教理論的體系性框架,緣起論是佛學的機製理論。
二、佛教與中國文化
佛教在中國的傳播是融入中國文化的過程,佛教之所以能與中國本土宗教相容,最終能與儒家達到相互融洽、相互吸取,正是由于兩者都基于人的內在性——心性,儒家重理智的心性,佛教重意識的心性,中國的本土宗教重身心合一,故有叁教同心之說。
在曆史過程中佛學與儒學相互吸收。表面看,儒家重在入世,佛教重在出世,方向相反,但兩者學理性卻相同,佛學中的哲學思想與中國哲學共同具有東方文化的理性特質,儒學本身就具有對于曆史的超越性本質,儒學吸收了佛教中深刻的情識理論,極大地豐富了中國哲學思想,而佛教中的大乘精神在中國文化中得到了充份地宏揚,現代中國佛學具有明顯的儒學化傾向,佛學家努力引證佛儒要義的相似,大力提倡莊嚴國土、利樂有情的大乘世俗性,使佛教日益成爲一種真正的人間宗教,這種趨勢與基督教完全不同,法國大革的慘烈使在地上建立天國的基督教理想已經從西方文化中完全破滅,基督教早已退出政治領域,現代基督教日漸隱入文化中,退守心靈的最後陣地,但佛教由于立基于意識性本質的超越性,能夠以相爲法,比如很多人把佛陀看成是得道的人聖而非神,反對迷信,倡說佛教無神論,同樣圓滿,這些趨勢與世界現代化中的文化意識的覺醒大潮基本是一致的。
從佛學的角度上理解,佛法的本質是大乘的,這可由佛法叁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寂靜涅槃)看出,而佛教根基則是小乘的(個人性)宗教,這可以由修持戒、定、慧的個人行爲看出,民間化的佛教由于適合草根大衆對生死的憂懼,隨緣設教,與俗風習慣結合,大小同乘而不失其本質,教派只是分別而不是分裂,中國化的佛教融入了中國文化的統一性,這與叁分天下的天主教、新教、東正教的情況完全不同。宗教是個人存在意識的社會化,(與社會化的意識形態不同),佛教由于特別注重于自我的個人存在意識,特別是死亡意識,追求死亡超脫,所以佛教具有強烈的出世性,難以成爲一種政治化的宗教意識形態,不會與政治發生沖突,即便是強調覺人渡衆的大乘佛教,也不會成爲一種社會性的政治運動,因此佛教曆史上就沒有過大規模的內部或外部的宗教戰爭,佛教大體能與意識形態相容甚至相互利用。有修持的僧人強調不斷精進,努力在個人的出世修煉與世俗普世性之間取得融通,是佛教大乘的特征。
佛學能提供一個外部性理論平臺,雖然佛學不能替代個人修煉,但與般若無礙,現代社會的文明進步和知識教育的普遍提高給佛教的義理闡釋和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使我們有機會能在中國文化和中國思想的理論高度理解佛教和佛法的精微大義,揭示佛教的文化價值和思想性,這是時代的幸運。
叁、諸行無常
佛教中的諸行主要是指人境世界,與哲學世界觀不同,佛教不是對世界的感知的認識,而是對人境世界的感受(有情、苦),無常就是人境的世界觀,無常是人世的混沌而不是認識的混沌,無常表達出來就是佛教的特殊概念——因果,這不同于學術表達中的因果“關系”,而是人世相替續的因果之網,這種區別是佛法成立的根基,就是說無常是過去、現在、未來的叁世因果之鏈交織成混沌人世,佛學的基本理論緣起論就是無常-因果原理的學理性論述。
世界是變易不居的是一個事實,對于物質世界而言,運動是循環的,即有規律可循守,科學即以發現和控製對象爲使命,當科學發現存在不可確定性對象時,就是科學自身的危機的了,這以數理邏輯中的大法理論——歌德爾不完全性定理出現爲表征;對于人事來講,人們都承認沒有規律可循,但有因果關系可以探究,所以社會科學放棄了確定性的方法而代之以大數(幾率);但對于人的自身世界來說,世界是人的境域,這種境域在哲學上就是存在論的哲學,在佛教就是無常。無常完全不同于確定性循環,也不是人事之間的因果關系的關系關聯,而是人世斷滅延綿相續,無常是非斷非常(“無”與“非”在學理上有重要區別,“空”是佛教專用法,此處不論),在同一個時代中,人人相似,個個不同,而在譜系中,雖人事皆非,但因果相報,因此佛教中的因果不是指實體之間的因果“關系”,而是指自身的因果轉化,佛經中說無常是刹那生滅,強調一刹那中具足生、住、異、滅,這是否定轉換關系,而是指自身無窮的轉化,這些是從哲學角度以上理解佛法的要點。但佛法否定自體而代之以業力,無自體的因果自身轉化的學理表達就是緣起論。
佛教之所以能有這樣一種世界觀,就是因爲佛教是從純粹個人意識的角度直覺地感受世界,而不是從社會或社會學的角度考察、研究世界,最大的個人意識就是生死,對生死的考察、研究是科學,對生死的意識就是宗教,因此可以說,佛教是從個人生死意識看世界的世界觀,諸行無常就是對人世斷續延綿的覺識起點,這也就是佛教立教的基礎。
四、諸法無我
我是誰?可以說自有人類的自我意識起,這個問題就一直困擾著所有追求智慧的人而無能自解,人可以自信地對待外在的世界,相信存在的實在性,人也對自己充滿期望和信心,這是因爲現在是真實的,過去和未來也一定真實,這種存在的真實無可懷疑,因爲我存在著、感知著這個世界,“我思則我在”(笛卡兒),宗教的根據在于意識而不是思想,由此,主客觀對峙的存在在佛法中成爲了自覺的意識狀態,佛教有一個專用語——空,概要地說,空就是俗我在佛教中的視域,佛法中的境域,佛法表達就是諸法無我。
佛教自稱空門,說四大皆空,性空無我,但實質這是一個情覺的修持過程,佛教基于人性,情感是基本人性,宗教基于情感,有與情是同語反複,有情即世界,菩薩(菩提薩埵)就是覺有情,覺于人情和世情,所以覺始于情,但殺情非人性,所以空不是排斥和否定,而是修持過程的淨化、升華,佛教稱之渡,因此,空並不是對峙有,空不是結果,而只是有的解決,空是“當體即空”的“妙有”。
五、寂靜涅槃
寂靜涅槃是佛教無上正覺的最高境界,被認爲是不可思議的,故稱圓寂。
在哲學中,在思想和表達層次上理解黑格爾式的重複否定並不難,即使是現象學中,直覺的空明也只是認識論的纏繞,佛學困難的佛法的奧義在于這是一種意識上的實境,寂靜涅槃的境界與存在論中的存在具有一種層次上無窮遞進的相似性,宗教超驗性與哲學超越性不同,宗教基于意識境界,所以涅槃最終不脫實相,這也是佛法自身的大乘本質所在。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原是小乘的叁法印,大乘以進一步以實相爲法印,“諸法實相”稱四法印,這也正是佛法的最奧義所據:“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金剛經)“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所住,即爲非住。”這裏的心不是指具體情感或思想,而是指情識,也就是法相,“我相即是非相”,當然意識自身實境是無法否定的,對應于笛卡兒的絕唱“我思則我在”,就是“我意識則我在”,所以佛法才有更高的“無住涅槃”——回向自然本性:緣生緣起,衆生共境,不住生死,隨處涅槃,“從心所欲而不逾矩”(論語)“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滅度者”(金剛經),這種解決,不得不服。
涅槃不是死寂的永恒,而是無始無終的絕對自由,情識的級樂,自性實相的清靜智慧。
六、佛學綱領
1.佛教是以情感來理解世界的,現實生活中,人們追求幸福,但幸福總是短暫的,甚至是無法得到的,因此成熟的人認爲沒有最終的幸福,最多只有對幸福的追求,由于人生是短暫的,人生所擁有的並不真正屬于自己,一但覺識到這一點,就自然産生消極情感,佛教稱之爲煩惱(漏),“有漏皆苦”,無我即無漏,小乘空我不空法,大乘回向自然,實相無住,境界空明,河山依舊。
2.所有的宗教都主張有一個超驗的彼岸世界爲人的最終歸宿,可以說基督教是普世意義的宗教,俗世即原罪,基督教的目的是重回(世界未日)或重建地上的天國,創世者之下,衆生平等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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