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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哲學要義 第叁十章 中國佛教的直覺論 第一節 中國佛教直覺思維重要詞語的界說

  第叁十章 中國佛教的直覺論

  佛教的主旨是教化衆生超越生死輪回,求得解脫,成就佛果。與這種價值追求相應,佛教采用的一種重要修持方式就是直覺,或者說,佛教探討人生和宇宙的真實本質,追求人生的理想境界,最終是以體驗式的直覺來實現的。佛教戒、定、慧「叁學」中的定與慧其實質就是直覺。禅定離不開直覺方法,智慧離不開直覺思維,直覺在佛教整個修持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前兩章所述的禅修論,就是中國佛教直覺論的重要內容,而本章則是側重于總結禅修等實踐的思維方式方法。直覺思維要求達到的境界是「心行處滅,言語道斷」〔注釋:《大智度論》卷2,《大正藏》第25卷,71頁下。〕「心行」,心之所行,識的作用,即思慮。「心行處滅,言語道斷」是最高的絕對真理,無相的絕對境界,並非相對的思慮和語言所能湊泊的。由此直覺與語言、直覺與思慮的關系,也成爲直覺論的重要內容。中國佛教尤其是禅宗繼承印度佛教的直覺方法,又參照中國儒、道的直覺思維,著重對直覺以及直覺與語言的關系作了獨特的闡發,發展和豐富了直覺論。爲了論述方便起見,本章先就中國佛教的直覺思維展開論述,至于直覺與語言的關系問題則留待下章探討。

  第一節 中國佛教直覺思維重要詞語的界說

  直覺是現代用語,指人類的一種普遍心理現象,一種不需經過分析、推理,而對客體直接洞察、完整把握的認識能力和思維方式。中國佛教學者經常使用的與直覺涵義相類似的重要術語大致有觀、照、證、悟等,厘清這些術語的涵義,對中國佛教的直覺思維方式方法的界說有著重要的意義。中國佛教的天臺、華嚴、禅諸宗對以上術語多有論述,涉及直覺的主體、對象、形式、境界等多方面的內容,值得我們認真總結。

  一、觀

  衆生主體以佛教智慧觀察世界,觀照真理,主體心靈直接契入所觀的對象,並與之冥合爲一,而無主客能所之別,謂之觀;或主體觀照本心,反省本心,體認本心,也稱爲觀。觀是佛教智慧的觀照作用,是一種冥想,也即直觀,直覺。一般來說,佛教的觀與通常認識上的感性、理性活動不同,與知識上的分判、理解也不同。觀的對象是什麼呢?有心、法、佛等多類對象。觀心即觀照主體自身的精神。心有本質與現象之別,故通常觀心又分爲觀現象的心和觀本質的心兩種。「法」,泛指一切存在。觀法即觀照一切存在的不同現象與真實本性。佛教十分重視對法的現觀,也就是運用智慧對現前的境加以直觀。佛教般若學一系非常強調當下觀照對象的普遍、絕對的真實本性,也就是空性。觀佛是心上升起對佛的念想,專心念想佛身的相好和佛的功德,以進入深沈的冥想境地,即佛境。由于所觀的對象不同,觀的類型、層次也不同。相對而言,在各種觀法中,中國佛教比較重視內觀,即是以內省來觀照。內觀實是觀照內觀者自身,是自觀自心的本性。再者,中國佛教也重視觀空。觀空的方法很多,最重要的是縱觀事物的前後延續、橫觀事物的彼此依存和直觀事物的當下體性,通過這種種方法來觀事物的空性。觀空是中國直觀修持的首要的、基本的方法,也是中國佛教修持所要求達到的根本性、終極性的境界。

  二、照

  與觀緊密相連的是照。照即照鑒,照見。印度佛教說,佛、菩薩具有洞然照見衆生和萬物的大用。中國佛教則把最高真理、終極本體「真如」和主體的心聯系起來,說真如也有觀照萬物的妙用。真如本體是空寂的,由此中國佛教又把照與寂連用,從而有寂照和照寂之說。寂,寂靜,指真如本體的空寂狀態。寂照,即寂體(真如本體)的觀照作用。照寂,即觀照的內容歸結爲空寂的真如本體。禅宗人尤爲重視照在禅修中的功用,如曹洞宗就提倡默照禅。默,靜默專心打坐。照,以智慧照見自身的靈知心性。這是強調通過兀兀坐定,無念無想,專注于默然觀照,以洞見清淨本性,契合最高真理。臨濟宗提倡「四照用」的教學方式,照,洞照,以顯其體,即對客體的認識;用,激發,以呈其用,指對主體的認識。四照用就是運用四種觀照主客體的方式〔注釋:詳見《人天眼目》卷1,《大正藏》第48卷,304頁上。〕,以分別破除視主體、客體爲實有的世俗觀點。中國佛教所言的照寂、寂照、默照以及照用,雖然具體說法有別,但是就其照的途徑、方式來說,實際上都是一種直覺思維。

  叁、證

  修持主體直接覺知、體悟真理稱爲證。證是主體冥合真理而有所覺悟,也稱作證入、證悟、證會、證契等,這些術語的意義都是相同的。又,證是一種主體自身的體驗,由此還有自證、親證、內證之稱。主體智慧合真理,證入果位,稱爲證果,如羅漢、菩薩、佛就是不同層次的證果。小乘佛教按照修證明果位的過程,把證分爲二種:一是依次第修行而達到羅漢果位,爲「次第證」,一是當即就斷滅各種迷惑,即超越次第而證得羅漢果位,爲「超越證」。前者近于漸悟,後者近于頓悟。佛教還從修證內容的不同,把證分爲「事證」和「理證」。在戒、定、慧「叁學」中,修戒的稱爲事證,修定、慧二學的稱爲理證。證不是認識論意義上的知解、證明,而是以直覺契真理。證的動機與目的,不是求知,而是求得解脫。

  四、悟

  與迷對稱,悟是指從迷惑、迷妄、迷失、迷誤的狀態中解脫出來,覺悟到人生和宇宙的真實——佛教的最高真理。也就是說,悟有悟到真理的意義,也有脫卻迷惑的意義。與悟相同的詞語有解悟、證悟等。佛教把學習理論與修持實踐相區別,也把解悟與證悟加以區別。解悟是理論上解知佛教真理,證悟則是實踐上體驗佛教真理。佛教要求修持者從解悟提升到證悟,證悟是解悟的升華、目的。東晉後期以來,中國佛教內部有頓悟成佛與漸悟成佛兩說,前者主張不經次第、階段而直接證入真理,是頓然覺悟;後者則主張長期修習,通過不同階段的艱苦努力而逐步悟入真理,是漸次覺悟。後來禅宗又高揚極具特色的「禅悟」法門。禅宗內部也經過頓悟和漸悟的激烈辯論,終至頓悟說以壓倒之勢成爲禅宗的主流學說。

  此外,佛教講的般若、現量、覺與直覺也有情況不等的關聯。般若有多種類別,就其意義而言,主要有主客觀兩層:就客觀而言,般若即是性空;就主觀而言,般若即是智慧,特別是指觀照諸法緣起無自性——空的智慧。這是一種覺悟的慧觀,而非一般的知解,從本質上說,是超越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一種神秘直覺。現量,是佛教邏輯用語。「量」是尺度的意思,即認知對象的手段。現量是以排除思考分別的認知能力,去認識對象的自相,是一種直接覺知,即直覺。至于覺,涵義很多,主要指覺悟和感受的主體而言。中國佛教學者則側重于從覺察和覺悟兩重意義上使用覺字。佛教主張覺察事物要直接把握事物的實相,覺悟是要直接契合最高真理,從這個角度來看,覺也包含了直覺的意義。

  從上述內容來看,觀、照、證、悟四字是中國佛教表述直覺思維的主要用語,相比較而言,其中的觀、照多富直觀動態色彩,證、悟則鮮明地顯示出直覺客觀意義。同時,觀、照和證、悟在直接契合對象,冥符最高真理方面,是完全一致的,因此,觀、照和證、悟是相通的。也就是說,佛教的直觀和直覺兩者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可統稱爲直覺思維方式。從中國佛教發展史來看,大體上有一個由重「觀」到重「悟」的相對過程,或者說,佛教的教門(禅宗以外諸宗派)比較重視觀,佛教的宗門禅宗則比較重視悟。了解觀與悟,對了解中國佛教的修持方式和直覺方法有著特殊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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