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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五種不翻”叁題▪P2

  ..續本文上一頁許有人會這樣提出問題:灌頂上文中“二雲”、“叁雲”等等,引述的都是大亮的觀點。因爲五條觀點都是大亮提出的,所以僅在第一條揭示大亮的名字,此後省略。也就是說,大亮確有“五不翻”之論。

  上述說法不能成立。

  首先,佛典注疏中所謂“家”,必定指不同的人物或流派,不可能指同一個人的幾條不同的理由。灌頂在下文介紹“有”,亦即主張應意譯爲漢文的人們的觀點時,稱共有十家,並一一提出他們的名字,如竺道生、莊嚴大斌、白馬愛等等。與注疏中“家”的用例一致。所以,前此之“五家”,必然是五個人。我們不能因爲灌頂省略了其余四家的名字,而把其余四家的觀點都歸在廣州大亮的名下。

  其次,考察上述五家之言,雖然敘述角度不同,所論大抵爲由于一詞多義,故無法翻譯。這些言說,本出于衆口。灌頂博聞廣搜,彙聚在一起,羅列爲諸家觀點,亦即不同人物的言論。灌頂這樣做,自然無可厚非。如果這些話是廣州大亮一人的言辭,則灌頂的羅列等于同義反複,也就不能成立。

  推翻廣州大亮立“五不翻”說的同時,應該強調指出,對于梵文名詞漢譯的問題,玄奘之前,的確已經有過熱烈的討論。這些討論,對玄奘“五種不翻”的提出,想必産生過積極的啓發作用。從這個角度講,玄奘的“五種不翻”,並非孤明自發,而是有它的淵源所自。《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一提到的僅相當于玄奘“五種不翻”中的“多含故不翻”。玄奘的另外四條不翻,前此其實也有討論,比如《弘明集》中頗多相關記載。有關玄奘“五種不翻”的發展淵源,還可以進一步研究、發掘。

  叁、“五種不翻”的評價

  我國的佛典翻譯,從兩漢之際,到近現代,綿延兩千年。翻譯理論也不斷發展。前此,學者們論及玄奘翻譯業績時,無不交口稱贊。但對于他的翻譯理論,則論述較少。這主要是由于載述玄奘翻譯理論的資料實在太少,至今我們能夠見到的較爲系統的資料,也就是由叁、五百年以後人記錄的這個“五種不翻”。那麼,玄奘的“五種不翻”,在我國佛典翻譯史上究竟占據怎樣的地位呢?

  學者們對“五種不翻”的態度,大抵可以分爲如下幾類:

  第一類學者可以梁啓超爲代表。梁啓超論述中國佛典翻譯史時,盛贊道安,謂“翻譯文體之創設,安公最有功焉”。對于鸠摩羅什,僅贊其爲翻譯天才,但對他的翻譯理論,未涉一詞。對彥琮的“八備”,稱“此不惟商榷譯例,而兼及譯才譯德,可謂名論矣”。而對玄奘的“五種不翻”,則列入遣詞、定名之列,僅稱之爲“忠實審慎,其所定程式,可供今日之參考者,固不少也”。[16]其厚彼薄此,態度鮮明。五老舊侶稱“五種不翻”是玄奘爲“翻語”設立的“法則”[17]。評價與梁啓超大體相當,都認爲這只是遣詞、定名時所用的一種規範。遣詞、定名固然是翻譯過程中的重要工作,但畢竟沒有關系全局。因此,在梁啓超等學者看來,“五種不翻”只是一種技術性規範,在整個翻譯理論中,地位並不很高。

  第二類可以王文顔爲代表。王文顔稱““五種不翻”是玄奘最具體的譯經理論。……內容全屬“音譯”佛教名相問題。”。王文顔認爲,“玄奘久遊印度,對于印度境內的各種語言,了解十分深入。……既然他有如此優秀的梵文造詣,再加上精通漢文的有利條件,所以他的音譯的名相,自然較前人准確。在《大唐西域記》及他所重譯的經典之中,我們隨處都可發現他訂正舊譯的例證,而“五種不翻”就是他處理音譯的准則。”王文顔對“五種不翻”一一加以研究,最後的結論是:““五種不翻,才是玄奘譯經理論的重心,這方面的成就也最爲可觀。”[18]亦即將“五種不翻”當作玄奘翻譯理論的重心,並圍繞“五種不翻”來研究與評價玄奘的翻譯工作。筆者以爲,王氏上述觀點,似褒實貶,不是一種公平的評價。

  第叁類學者的觀點,可以歸納爲總結經驗,以爲鏡鑒。如羅根澤認爲玄奘的“五種不翻”“只是消極的辦法。然事實不能翻譯者,也只有采用譯音一途。必牽意強譯,便流于非愚即妄了”[19]。曹仕邦不同意羅氏的觀點,認爲“除了“薄伽梵含六義”一條或引起誤解外,其他各條都甚切合于今日的翻譯原則”[20]。無獨有偶,成梅也認爲一些外來詞之所以能夠成爲現代漢語的常用詞彙,依據的正是玄奘的“五種不翻”,亦即音譯原則。[21]

  此外,更多的學者在論著中客觀介紹“五種不翻”後,大抵冠于一些空泛的贊詞,諸如翻譯原則(馬祖毅、陳揚炯)、譯經楷式(楊廷福)、不變定則(馬佩),實際並沒有進行深入的分析。其中有的學者,如曲軍鋒提出“五不譯的用意在于使譯文充分體現和保持梵本佛典的中心要義”,觀點固新,但缺乏充分的論證。

  本文不擬對玄奘的“五種不翻”作翻譯史或翻譯理論的全面研究,只希望通過上述研究史的梳理,引起研究者對這一問題目前之研究現狀的注意。明白至今爲止,即使玄奘這樣一個在曆史上數一數二的重要佛教翻譯家,我們對他遺留下來的唯一的翻譯理論的研究,還處在非常膚淺的地步。

  方廣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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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梁啓超:《佛典之翻譯》,載《中國佛教研究史》,叁聯書店上海分店,1988年2月,第251~252頁。

  [2] 梁啓超:《佛典之翻譯》,載《中國佛教研究史》,叁聯書店上海分店,1988年2月,第252頁。

  [3] 《大正藏》第54卷第1055頁上欄。

  [4] 五老舊侶:《佛教譯經製度考》、羅根澤:《佛經翻譯論》,收于張曼濤主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38冊《佛典翻譯史論》,大乘文化出版社,1981年7月第二版。

  [5] 兩人都對原文的“閻淨樹”作了訂正。五老舊侶訂正爲“閻浮樹”,未作訂正說明。羅根澤誤訂爲“圖浮樹”,亦未作訂正說明。參見《佛典翻譯史論》,大乘文化出版社,1981年7月第二版,第181~182頁、第377頁。

  [6] 曹仕邦:《中國佛教譯經史研究余沈之四》,原載《書目季刊》十二卷四期,1979年。收入《中國佛教譯經史論集》,東初出版社,1990年6月,第187頁。

  [7] 《大正藏》第54卷第1057頁下欄。

  [8] 王文顔:《佛典漢譯之研究》,天華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12月,第263頁。

  [9] 馬祖毅:《中國翻譯簡史》,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1984年7月,第58~59頁。

  楊廷福:《玄奘論集》,齊魯書社,1986年7月,第95頁。

  陳揚炯:《玄奘評傳》,京華出版社,1995年9月,第211~212頁。

  曲軍鋒:《玄奘法師在翻譯事業上的貢獻》,載《玄奘研究文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16~117頁。

  馬佩主編:《玄奘研究》,河南大學出版社,1997年7月,第117頁。

  成梅:《以現代翻譯理論爲觀照的玄奘譯學貢獻新探》,載《玄奘精神與西部文化》,叁秦出版社,2002年4月,第96~96頁。

  [10] “逖”,原文如此。疑爲“疊”之誤。

  [11] 《大正藏》第50卷第723頁中欄。

  [12] 楊廷福:《玄奘論集》,齊魯書社,1986年7月,第95頁。

  [13] 曲軍鋒:《玄奘法師在翻譯事業上的貢獻》,載《玄奘研究文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16頁。

  [14] 廣州大亮,生平不詳。又見吉藏《大乘玄論》卷一、《大品經遊意》。應爲南北朝晚期僧人。

  [15] 《大正藏》第38卷第1頁下欄。

  [16] 梁啓超:《佛典之翻譯》,載《中國佛教研究史》,叁聯書店上海分店,1988年2月,第250~252頁。

  [17] 五老舊侶:《佛教譯經製度考》,收于張曼濤主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38冊《佛典翻譯史論》,大乘文化出版社,1981年7月第二版,第181頁。

  [18]王文顔:《佛典漢譯之研究》,天華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84年12月,第263~270頁。

  [19] 羅根澤:《佛經翻譯論》,收于張曼濤主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38冊《佛典翻譯史論》,大乘文化出版社,1981年7月第二版,第377頁。

  [20]曹仕邦:《中國佛教譯經史研究余沈之四》,原載《書目季刊》十二卷四期,1979年。收入《中國佛教譯經史論集》,東初出版社,1990年6月,第190頁。

  [21] 成梅:《以現代翻譯理論爲觀照的玄奘譯學貢獻新探》,載《玄奘精神與西部文化》,叁秦出版社,2002年4月,第96頁。

  

《玄奘“五種不翻”叁題》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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