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學認知理論的現代心理學解析
林國良
內容摘要
本文用現代心理學的知識對唯識學的認知範疇進行了剖析,進而對唯識學的認知理論作了總結和概括。本文首先對想心所進行分析,指出了想心所的各種類別,分析了想心所與前五識和第六識結合時所起的不同作用,厘清了想心所的基本心理功能(即當前想與五識形成感覺、當前想及五不同緣想與第六識形成知覺、過去想未來想及言說隨眠想與第六識形成表象、隨覺想與第六識形成概念),從而奠定了唯識學認知理論的基礎。進而,本文描述了唯識學的認知過程,包括從認識的引發到感覺的內容,以及唯識學關于感覺、知覺、表象、概念和判斷推理的相應範疇和基本理論。最後,本文闡述了唯識學認知理論的主要特征,指出在此理論中認知範疇已形成了較爲完整的體系,而此理論的根本特點是爲修行服務,並以心識結構的“四分說”爲例探討了此理論的特色。
關鍵詞
想心所·四種意識·作意心所·觸心所·實法·五心論·尋伺心所·慧心所·心識結構的四分說。
唯識學包含著豐富的心理學內容,但唯識心理學的基本範疇,既有與現代心理學的範疇同義的一面,也有與後者不盡相同之處。且有些唯識心理學的範疇,其涵義十分隱晦,十分費解,故而本文擬將唯識心理學的認知範疇與現代心理學的相應範疇作一比較研究,從而指出這些範疇的現代心理學意義。
一、六識想心所認知功能論
唯識學將心理範疇分爲二大類,即心與心所。心包括八識,其中前六識大體與現代心理學的五種感覺以及意識相仿。心所的全稱是心所有法,指依托心而生起、與心相應、系屬于心的各種心理功能。傳統唯識學的研究,雖也說明了心所的各種功能,但似乎對之重視不夠,而更多地偏重于心識的功能,例如說前五識相當于五種感覺,而第六識相當于意識。但上述說法如果真能完全成立,那心所就成爲可有可無乃至完全多余的東西了。而事實上,心所的作用並非如此無足輕重,尤其是遍行心所,它們永遠伴隨著各種心識的生起而生起,與心識共同發揮作用,形成了各種心理功能。例如,自康德始,近現代西方心理學關于心理活動範疇的流行看法一直是知、情、意的叁分法;而在唯識學中,正是遍行心所中的想、受、思叁種心所與六識的結合,形成了唯識學的知、情、意叁分說。因此可以說,離開了各種心所,心識並不能獨立成爲現代心理學意義上的心理範疇。
在認知範疇中,想心所是唯識學認知理論中一個最基本最重要的範疇,需仔細分析。
1 前五識相應想心所的功能
想心所,《成唯識論》對其的定義是:“想謂于境取像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即“于境取像”是此心所的特性,進而用語言進行表達是此心所的作用。所謂“于境取像”,就是對認識對象形成影像,換言之,就是完成對認識對象的認知活動。但認知活動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想心所究竟在其中起何種作用呢?我們先來看一些對想心所的現代诠釋。臺灣佛光山的《佛光大辭典》認爲,想心所相當于概念及知覺。吳汝鈞先生的《佛教大辭典》釋想心所爲想象、表象(該辭典釋“想錯亂”爲“表象、想象作用的錯誤”)。方立天先生的《佛教哲學》釋想心所爲思維活動,其作用是形成種種名言概念。上海辭書出版社的《宗教詞典》認爲“想心所相當于感覺、知覺、表象、概念等”。但上述認知範疇在現代心理學中都有其特定的內涵,是互不相同的概念。故而對想心所的理解不應停留在籠統的說法上,而應作更爲細致的分析。
先看看現代心理學中上述認知範疇的含義。“知覺是人對客觀環境和主體狀態的感覺和解釋過程。這個過程不僅與某一種感覺相聯系,而且往往是視覺、聽覺、膚覺、動覺等協同活動的結果。”感覺與知覺的區別主要表現爲以下兩方面:一、“感覺是人對客觀事物基本屬性的反映,知覺是人對事物整體的反映。看到一個物體的紅顔色是感覺,而看到一個紅色的蘋果則是知覺。”二、“感覺的産生取決于客觀刺激的物理特性,相同的客觀刺激會引起相同的感覺,而知覺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主體的態度、知識和經驗。”
上述現代心理學的研究,如用唯識學的術語來分析,大體可得出這樣的結論:感覺屬現量認識;而知覺是在感覺的基礎上進行的綜合,且具有主觀特征,所以是比量的認識。此外還可補充一點:認知心理學家的試驗表明,假如讓一個人看屏幕上投射的字母E,如果投射時間很短,比如1毫秒,那麼這個人就不會看到什麼,這說明知覺不是瞬時的;投射時間長一點,比如5毫秒,那麼這人就會看到某種東西,但不知是什麼,這說明知覺産生了,但辨別尚未産生;如果投射時間長度足以使人看出這個字母不是O或Q,但看不出是E還是F或K,那麼這個人就産生了部分的辨別。上述試驗足以證明,知覺是比量的認識。
根據上述結論,我們可以對想心所進行分析。首先,想心所是遍行心所,八識都有想心所與之相應,這裏我們只討論六識的想心所。其中,與前五識相應的想心所,由于五識只是現量活動,所以其想心所也應只是現量活動。這樣,與五識相應的想心所就不可能形成知覺、表象、概念等認知功能,而只能形成感覺這一認知功能。一般把感覺籠統地看作是五識的功能,而本文對此說法想作如下補充:一、五識不可能獨立地形成感覺,因爲八種識的基本功能都是“了別”,在這一基本功能上八種識是沒有區別的(除了粗了別與細了別的區別),所以五識只有與想心所一起,才能形成五種感覺。二、想心所是遍行心所,五識生起時,必定有想心所與之伴隨,想心所在此的作用正是與五識共同形成五種感覺,否則的話,想心所就成爲多余之物。想心所的作用是構成各種感覺的圖象,知覺等認知範疇正是對這種感覺圖象進行進一步認識的産物。
2 第六識相應想心所的功能
與第六識相應的想心所,可以形成知覺、表象、概念等認知功能。
先看看上述心理學範疇。表象,也稱意象,指物體並沒有呈現在前時頭腦中出現的該物體的形象,可分爲記憶意象與創造意象。知覺則爲物體呈現在前時頭腦中出現的該物體的形象。而概念是在感覺與知覺基礎上産生的對事物的概括性認識,是對事物本質屬性的反映,概念是以詞來表示的。
再分析一下想心所。關于想心所的種類,《集異門論》十一卷指出:“雲何想蘊?答:諸所有想,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如是一切,略爲一聚,說名想蘊。”這裏,過去想與未來想,顯然不屬現量,故而不可能與前五識形成感覺,而是與第六識形成表象。其中的過去想相當于記憶意象,未來想可以是創造意象;而現在想,籠統地說,可與第六識形成知覺,但下文對此還要再作分析。
再者,《成唯識論》說想心所的作用就是對事物進行語言表達,這也只是與第六識共起的想心所的作用,與前五識共起的想心所並無此功能,這一作用就是形成概念。《瑜伽師地論》五十五卷曾將想心所分爲二類:“一隨覺想,二言說隨眠想。隨覺想者,謂善言說人天等想。言說隨眠想者,謂不善言說嬰兒等類、乃至禽獸等想。”這裏,“隨覺想”相當于能形成概念的想心所,這是一般的人與天(六道衆生中的天道衆生)等的想,因爲他們能用語言來表達想法。而“言說隨眠想”相當于能形成知覺與表象的想心所,嬰兒與動物等不能用語言來表達想法,所以不能形成概念,只能形成知覺與表象。當然,這裏所說的形成概念或形成知覺、表象,都是想心所與第六識共同作用的結果,理由如上所述,想心所不可能獨立活動,而第六識産生時也不可能沒有想心所伴隨。
但關于知覺在唯識學中對應範疇的確定,則非易事。如前所述,知覺是物體呈現在前時頭腦中出現的該物體的形象;因此,或許可以籠統地說,當第六意識對當前事物進行思維活動時,與之相應的想心所就是知覺。但仔細地分析唯識學的意識學說可以看到,唯識學將意識分爲四種:五俱意識(也稱明了意識),定中意識,獨散意識,夢中意識。那麼,是否四種意識及其想心所都形成了知覺?這需對四種意識進行分析。四種意識中,夢中意識可歸入獨散意識,獨散意識指對事理或過去、未來現象的思維,所以獨散意識及其想心所的活動,不符合現代心理學的知覺定義。定中意識是對禅定境界的意識,是現量活動,所以定中意識及其想心所也不可能形成知覺。最後還有五俱意識。五俱意識是指與五識共同産生的意識,所以當五識面對當前事物時,五俱意識也面對當前事物,故而與其相應的想心所大體符合知覺的定義。但進一步分析,五俱意識又可分爲五同緣意識與不同緣意識,前者是指與五識共同産生並認取共同對象的意識,是現量的;後者是指與五識共同産生但認取不同對象的意識,是比量的或非量的。五同緣意識及其想心所,因爲是現量的認識,故而只屬于感覺範疇。(此處附帶說明一個問題,即真正的感覺活動實際上已經由五識及其想心所完成,那麼,五同緣意識及其想心所的感覺活動在範疇設置上是否顯得重複?這裏,唯識學對五俱意識與五識的關系,作出過說明,指出五俱意識有幫助引導五識産生、使五識的感覺功能加強等作用。)而真正符合知覺定義的,應是五俱意識中的不同緣意識及其相應的想心所,它們是以感覺爲基礎進行的更爲深入的認知活動。
二、唯識學認知過程論
1 認識的引發
在唯識學的認知理論中,認識的引發依賴于兩個遍行心所:作意心所與觸心所。這兩個心所中,作意心所雖有與現代心理學的“注意”概念相仿的一面,但也有其唯識學的特定含義;而觸心所則完全是一種唯識學意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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