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與“伺察”都是觀察、思索的意思,而“推度”則是推斷、推理的意思。所以,此二心所的功能是判斷、推理。由此可見,唯識學並沒有將判斷與推理的概念分化。此外,此二心所都只是與第六意識相應,所以實際上是與第六識共同形成了判斷、推理等思維活動。而二心所的區別,如上所述,“尋”心所只是作淺層次的粗略的判斷和推理,而“伺”心所作深層次的細微的判斷和推理。
慧心所的功能也是判斷、推理,但慧心所的判斷、推理功能與尋伺心所的判斷、推理功能有所不同。小乘的《俱舍論》卷二指出:“傳說分別,略有叁種。一、自性分別,二、計度分別,叁、隨念分別。……自性分別,體唯是尋。……余二分別,如其次第,意地散慧、諸念爲體。散謂非定,意識相應散慧,名爲計度分別。若定若散意識相應諸念,名爲隨念分別。”這就是說,自性分別是以尋心所(還有伺心所)爲主體,計度分別是以與獨散意識相應的慧心所爲主體,而隨念計度是以念心所(相當于現代心理學所說的記憶、回憶等心理範疇,詳見下文)爲主體。關于這叁種分別,《俱舍論》認爲:五識只有自性分別,沒有其他二種分別,所以不稱爲“有分別”,而第六識具有叁種分別,所以稱爲“有分別”。但大乘不同意五識有尋伺心所,而認爲尋伺心所只爲第六識所具有。故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指出:叁種分別都是意識的作用,但叁者的區別在于:自性分別屬現在,隨念分別屬過去,計度分別則指過去和未來。這樣可以認爲:在“叁分別”中,尋伺心所與第六識共同形成了自性分別,即對現前事物的判斷和推理;慧心所與第六識共同形成了計度分別,即對非現前事物的判斷和推理;而念心所與第六識共同形成了隨念分別,即對過去曾經曆感受過的事物的記憶。
雖然尋伺心所與慧心所都具有判斷推理功能,但進而探討尋伺心所與慧心所的關系,則可明白判斷推理功能仍以慧心所爲主體。《瑜伽師地論》第五十八卷指出:“當知尋伺,慧、思爲性。”即尋伺心所是以慧心所與思心所爲主體。《成唯識論述記》卷七指出:“不深推度是尋,深推度是伺。……又不深推度名思,深推度名惠(即慧——作者注)。”所以更精確地說,尋心所是以思爲主體,伺心所是以慧爲主體。但前文指出,思的主要功能是意志活動,所以判斷推理活動的主體應是慧心所。這一點也可從《成唯識論述記》中找到根據。《成唯識論述記》第七卷指出:“此有二義。一者謂思全不推度,名不深推度。……《對法論》言不推度故。二雲思雖不如惠有深推度,亦淺推度故。”由此可見,思心所雖然某種意義上也可說具有“推度”(即判斷推理)功能,但主要功能不是“推度”。能進行“推度”、尤其是“深推度”的是慧心所。
叁、唯識學認知理論的特點
1 認知範疇形成了較爲完整的體系
除上述認知範疇外,唯識學重要的認知範疇或與認知相關的範疇還有欲心所、勝解心所與念心所。
欲心所就是希求期望的心理。據《成唯識論》,欲心所的對象是希望觀察的事物,不是指喜歡的事物或追求的事物,因爲對于希望觀察的事物,即使是不喜歡的或無意追求的,仍會産生欲心所。欲心所大體相當于現代心理學的“興趣”。“興趣”是指“人們力求認識某種事物和從事某項活動的意識傾向。它表現爲人們對某件事物、某項活動的選擇性態度和積極的情緒反應。”這正符合《成唯識論》對欲所下的定義:“于所樂境,希望爲性,勤依爲業。”即對于“所樂境”産生希求期望是其特性,勤奮依之而生是其作用。這裏“所樂境”的正確解釋,據《成唯識論》就是“欲觀境”,也就是希望觀察、力求認識的對象;“希望”即選擇性的態度;“勤”即積極的情緒反應。所以此定義基本符合現代心理學的興趣定義。此外,現代心理學認爲“興趣”是意識的一種心理活動,唯識學看法也大體相同,即欲心所主要與第六識相應;但唯識學同時也認爲,除意識外,五識也有微弱的欲。
勝解心所就是對認識對象進行確認和把握而獲得明確理解的心理。由于獲得明確理解,所以不會受其它因素的影響而重新産生疑惑。而心在猶豫不決時或不在進行判斷時,是沒有勝解心所的。勝解心所大體相當于現代心理學所說的“理解”。但現代心理學的“理解”,專指意識對事物本質的認識;而唯識學認爲,除意識外,五識也可有微弱的勝解。
念心所大體相當于現代心理學的“記憶”。現代心理學的“記憶”,指人對過去經驗的反應,包括識記、保持、再認、再現四個基本過程。而《成唯識論》對念下的定義是:“雲何爲念?于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爲性,定依爲業。”此定義中,“明記”相當于識記,“不忘”相當于保持,由于“明記不忘”,所以能再認、再現,即生起念心所。
這樣,前文所說的諸認知範疇就形成了一個較爲完整的體系,從而較爲完整地說明了認知的過程,現將認知的主要過程作如下描述。
首先,認識的起點,可以是無意(如率爾眼識),也可以是欲心所(興趣)。繼而,在根境當前存在的條件下,作意心所將五識從種子狀態喚醒,觸心所使識、根、境叁者結合,從而使五識生起。與五識同時産生的想心所,輔助五識形成了感覺。與五識同時産生的五俱意識,進一步強化了上述感覺。後起的意識(尋求、決定意識),與當前想以及言說隨眠想,形成了知覺。形成知覺的過程,往往還有以往的知識與經驗參與,即由念心所喚起的以往的知識與經驗(表象)與當前的各種感覺要素進行對照比較,從而最終形成知覺。其後的意識與隨覺想結合,形成了概念。意識進而與尋、伺心所與慧心所結合,形成了判斷與推理。在意識進行了一系列的思維活動後,有可能對事物産生了明確的認識或確定的見解,這就是勝解心所的生起。以上是從感覺開始進行分析,如果是獨散意識,也可參照上述過程進行分析。
2 爲修行服務
唯識學作爲一種佛教理論,與其他佛教理論一樣,有其明確的宗旨,那就是爲修行服務。唯識學的認知理論也同樣承襲了這種特點,有著爲修行服務的明確的傾向性。分析一下唯識學的五十一心所就可看出這種明顯的傾向性。
一般認爲唯識學的五十一心所,都具有心理學的功能。而仔細地分析一下,五十一心所中,只有五遍行心所是較純粹的心理範疇(包括唯識學特定的心理範疇),其余的心所與修行都有聯系乃至密切相關。
在欲、勝解、念、定、慧五別境心所中,定心所與慧心所與修行密切相關。定心所在普通心理學中,相當于注意力高度集中的狀態;而在佛教修行中,是指五識乃至六識以及它們的相應心所完全停止活動、沒有昏沈、散亂的狀態,此種狀態能引生智慧。慧心所在普通心理學中,如上所述,其作用是進行判斷與推理;而在佛教修行中,相當于以智慧進行觀察。定與慧在佛教修行方法中,相當于止與觀。念心所與佛教修行也有密切的關系。念心所在普通心理學中,是對于過去曾經曆過感受過的事保持記憶;而在佛教修行中,是指對曾修習過的方法牢記不忘,所以能引導進入禅定。勝解心所也與佛教修行有著某種聯系。勝解心所在普通心理學中相當于理解,而佛教修行也需首先對佛教理論與修行方法有明確的理解,形成確定的見解後,方能進行。最後是欲心所。欲心所在普通心理學中相當于興趣,而對于佛教修行來說,沒有濃厚的興趣,就不會孜孜不倦地修學;沒有精勤不怠的修學,也就不可能形成堅定不移的見解,也不可能保持牢固的記憶;而沒有對修習牢固的記憶,也就不可能被引導進入禅定,進而生起智慧。再從引生欲心所與引生定、慧心所的“別境”(即具體條件)來看,欲心所是在“所樂境”上生起,據《成唯識論》,此處的“所樂境”應是“欲觀境”;而定、慧心所是在“所觀境”上生起。顯然,沒有在先的“欲觀境”,就不會有其後的“所觀境”。
再看善心所與煩惱心所。善與煩惱心所作爲心理範疇,其功能是作爲健康高尚人格的道德基礎。同時善惡(煩惱)心所也與修行有著密切的關系。佛教修行在某種意義上說,就是要去惡增善,造成一種心理的轉變,所謂“未生之惡令不生,已生之惡令去除,未生之善令生起,已生之善令增長”。而善惡心所爲此種修行提供了依據與標准;同時,能否去惡增善也成了修行成敗的關鍵。
再看不定心所。不定心所中的尋、伺心所,其一般的心理功能如上所述,是判斷與推理。同時此二心所與修行也密切相關。例如,最初的定境一般由是尋伺引導而進入,而禅定的境界也由尋伺的存在與否而被區分爲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叁地。此外,悔心所的一般心理功能是懊悔,而從佛教修行來看,忏悔改過是一種重要的乃至基本的方法。甚至眠心所也與佛教修行有著聯系,嗜睡貪眠肯定是一種劣行,需加以呵斥;乃至一般的睡眠也被認爲是懈怠,需加以克服,修行者所需的只是最低限度的必要睡眠;而“不倒單”(長夜不睡地打坐,終日不眠)被一般佛教徒普遍視爲高深的道行。
所以在五十一心所中,除五遍行心所,其余心所都與修行有著聯系,並且絕大部分心所與修行密切相關。而這一特點頗爲意味深長。由于這一重心的傾斜,所以唯識學的認知理論雖具備了較爲完整的範疇體系,卻缺乏對一般心理學問題進行更爲深入的研究的興趣與動機,故而唯識學的認知理論從總體上說,還停留在較籠而統之的層次上。
3 認知理論有其特色
雖然唯識學的認知理論從總體上說,還較爲籠統,但在某些領域卻頗具特色。此處且舉唯識學的心識結構“四分說”爲例。
所謂“四分”,是指相分、見分、自證分和證自證分。“四分說”就是把每一種識以及每一種心所分爲四部分,實際上就是識(包括心所,下同,不一一指出)在認識活動、精神活動中的四種作用。其中,相分是指由識變現的認識對象。見分是指識的認識作用,它是一切正確認識或錯誤認識的根源。自證分是對見分的證知,即對識的認識作用的自行證明(但不是對認識是否正確進行判斷),自證分是相分與見分所依托的內在主體。證自證分是對自證分的證知,同時自證分也可對證自證分進行證知,這樣就無需在四分之外再無窮設置其它部分。由于證自證分與自證分可相互證知,所以確切的看法應是此二分都是內在主體的不同表現,稱爲內二分。而相分和見分則稱爲外二分。此外,證自證分不能證知見分,所以它與自證分的作用也不會混淆。
“四分說”涉及到“唯識無境”等唯識學的本體論內容,但此類論題不屬本文範圍,故本文不作討論,本文只就“四分說”涉及到的心理學內容作一分析。
以四分說來解釋感覺,尤其是相分的提出,似乎與現代生理學、心理學不謀而合。以視覺(眼識)爲例,現代科學認爲,人看到物體,實際上是經過了一系列的轉換過程。首先是視覺器官接受刺激,通過加工把刺激的物理能量轉換爲神經沖動;然後,此神經沖動經神經通道傳輸到大腦皮層的視覺中樞;最後,在中樞部分,刺激信息被加工爲人們實際體驗到的具有各種不同維量(性質、強度等)的視覺。這一過程可用“四分說”來說明,即眼根(視覺機製)與境(認識對象)相接觸後,眼識就從種子狀態被激發,開始現行活動,變現出與對象相似的影像(即形成相分),同時對此影像進行識別(即形成見分),並完成認識過程(即形成自證分)。這些活動本是同一過程,但唯識學爲了說明問題,所以將它們作了區分。這裏說的變現出的相分相當于刺激物的物理能量最終在大腦皮層中樞形成的信息,(但大腦皮層是色法,是色根的一部分;而此處的信息是心法,即依托根而生起的識的相分。這裏,唯識學的觀點與認爲信息是物質的觀點有所不同。)見分相當于對此信息分析辨識的作用,自證分和證自證分相當于最後形成的視覺。實際的感覺過程似乎只要“叁分”就可以了,而證自證分的提出,一方面體現了“四分說”的邏輯嚴密性,即自證分仍需要有能證者;另一方面則似乎提出了這樣一種模式,即對大腦皮層感覺中樞形成的信息的識別,須經過一個回路的振蕩(即自證分與證自證分的相互證知)才最終形成認識。這不妨留待今後的科學研究來解決。
唯識學的心識結構“四分說”,究竟是一種走在現代科學之前的有價值的學說,還是一種純主觀的臆測,這可以見仁見智,也可以留待時間、留待未來科學來進行檢驗。但無論如何,這一“四分說”是極具特色的。
《唯識學認知理論的現代心理學解析》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