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而又次第清楚的修法,表示若不透過修禅定,是不容易解脫的。另外六隨念娖、七覺支(意)、八正道、九善法、十法,已包含八正道、正解脫、正智。娭安那般那念可俱修四念處,七覺支,所以功德很殊勝。娮以下從他經中概括的舉出歸納的幾個方法:
1.修習八正道
《中阿含經》言:
尊者舍梨子複告諸比丘:有中道能得心住,得定得樂,順法次法,得通得覺,亦得涅槃。謂八支聖道,正見,乃至正定,是爲八。娕
佛陀開示若精進修習戒、定、慧、解脫四種法,能斷生死輪回之苦,即成爲人天的上等福田,可令供養者獲福無量。八正道即包含了戒、定、慧、解脫四法。比丘聞法後即斷盡煩惱,于一切法能心開意解,成爲阿羅漢。如《大般涅槃經》言:
世尊即說偈曰:戒定慧解脫,我若不久聞,不能疾得證。無上正真道。汝等宜精進,修習此四法,能斷生死苦,天人上福田。千二百比丘,即于諸法,漏盡意解,成阿羅漢。娏
2.觀察四聖谛
在同樣的經中又言,能精勤觀察苦、集、滅、道四聖谛,則能出離生死,到解脫處。在觀察四聖谛中已包括了解透視世間的八苦,染著于一切有漏法就是生死苦的主要原因,透過八正道的修持則能解脫,且要精勤爲他人宣說此解脫法。世尊在《大般涅槃經》中告諸比丘:
有四聖谛,當勤觀察。一者苦谛、二者集谛、叁者滅谛、四者道谛。若人精勤,觀此四法,速離生死,到解脫處。……汝等比丘,若于此法,已究竟者,亦當精勤爲他解說。娗
不淨觀和安般念(數息法)是兩個最主要的修定法門,能夠對治貪愛色身及名色的欲望。一般人最難放下感官(眼耳鼻舌身)的欲望及享樂,因爲心的欲望及妄想如猛火熾然,苦痛也就在五欲的享樂之後隨之而來,不僅造下極大惡業甚至喪身失命。層出不窮的社會亂象,都是肇因于此。
3.觀五蘊(陰)熾盛苦——生厭、怖畏、防護、離欲
《雜阿含經》卷叁十一提到:
于彼色、受、想、行、識法。作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思惟。于彼法生厭、怖畏、防護。生厭、怖畏、防護已,以甘露門而自饒益。如是寂靜,如是勝妙,所謂舍離。余愛盡、無欲、滅盡、涅槃。娊
《雜阿含》卷五也提到,于色受想行識離欲、滅盡:
佛告比丘,于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是名比丘見法涅槃。如是受、想、行、識。于識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是名比丘見法涅槃。娞
觀察六根觸對六塵境生六識亦是無常法,不染著,也可趣向涅槃:
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涅槃道迹,雲何爲涅槃道迹?謂觀察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無常。耳、鼻、舌、身、意亦複如是。是名涅槃道迹。娳若比丘眼識于色,不愛樂染著。不愛樂染著者,不依于識。不觸、不著、不取故,此諸比丘得見法般涅槃。耳、鼻、舌、身、意識法亦複如是。孬
4.修七覺支能得現法漏盡涅槃或阿那含果宧
戒清淨義,漸漸至心,由心至見,由見至無猶豫,由無猶豫淨至于行迹,由淨行迹得至于道,由于淨道得至知見,由淨知見得至涅槃。宭
5.叁十七道品法能令到解脫處
諸比丘,我昔爲汝說何等法,汝思惟之,勿生懈怠。叁十七道品法,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分。汝應修習精勤思惟,此法能令到解脫處。複次比丘,一切諸法皆悉無常,身命危脆猶如驚電,汝等不應生于放逸。宬
然而又不能著于涅槃,只因爲有貪嗔癡,所以說有涅槃也。
若彼比丘漏盡阿羅漢,所作已辦,舍于重擔。……至于涅槃,不著涅槃,不起涅槃之想。所以然者,皆由壞淫、怒、癡之所致也。尃
6.布施也能速證涅槃
布施衣服、飲食、靴履、香華都能各獲十種果報,第十是速證涅槃。
若有衆生,奉施飲食,得十種功德:一者得命,二者得色,叁者得力,四者獲得安無礙辯,五者得無所畏,六者無諸懈怠,爲衆敬仰,七者衆人愛樂,八者具大福報,九者命終生天,十者速證涅槃。屖
證入涅槃並不同于滅度入涅槃,證入是指出離了一切煩惱、執著及所有生死苦痛的境地,但不一定得馬上滅度入般涅槃,就是連五蘊身都舍離、無作用。《大般涅槃經》中提到魔王要佛陀快快入滅,不要再教導衆生出離煩惱之法,但佛陀回答道:“今者未是般涅槃時,所以者何?我四部衆未具足故,所應度者皆未究竟,諸外道衆又未降伏。如是叁答,魔王聞已,心懷愁憂。”屔
這也印證前面所提有余涅槃是聖者斷煩惱證入仍有生身,無余涅槃則是入滅,連五蘊身都舍離了。其實這也才符合徹底覺悟者——佛陀的本意,本來修證得解脫是當生就能成辦的,得解脫後還需要遊化人間,隨緣說法利益有情,佛陀及諸大弟子阿羅漢都是展現如此的狀況,並不必等到死後才能解脫。
五、結論
涅槃本是不可言說相,佛陀運用善巧方便從否定、肯定二方面加以闡述,並分析世間苦惱之實相,強調修證涅槃的重要性。而且仔細演說教導修行的方法,不離八正道及四聖谛,出離五欲及觀五蘊,依循叁十七道品次第而修,則能除一切煩惱。
然而,理可頓悟,事須漸修,故言“悟後起修”,涅槃亦複如是,從原始佛教談到部派,再從部派談到中觀學派及唯識學派的涅槃定義及主張後,最重要的還是依法踏實修持,方不致如貧人數他寶,自無半毛錢。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並非以言說概念而有所差別。大乘的特點是:能頓悟不生亦不滅是涅槃義而正觀空性;然而必須依法而修,因爲重要的是:“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峬v
參考書目
1.四部《阿含經》大正藏1.2冊
2.《大般涅槃經》大正1冊
3.《圓覺經》大正17冊唐 佛陀多羅譯
3.《中觀論頌》大正30龍樹菩薩造
4.《成唯識論》大正31護法造唐玄奘翻譯
5.《涅槃思想之研究》張曼濤臺北:佛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8
6.《阿含要略》楊郁文編著臺北:東初出版社1993
7.《大乘大般涅槃經》之研究屈大成臺北:文津出版社1994
8.《原始佛教思想論》木村泰賢臺北:商務印書館1989
9.Peter Fingesten East is East Philadelphia: Muhlenberg press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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