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之涅槃觀
一 涅槃之意義
我國佛教徒,都說學佛是爲了了生死。是的,了生死是佛教的主要目標。真能了生死的,就是得到涅槃。涅槃是學佛者的最高理想,被稱爲“一切聖者之所歸趣”。得涅槃,在佛法中占著主要地位,如神教以生天爲最後目標一樣。到底什麼是涅槃呢?對于涅槃的意義,要有透辟的了解,才會以此目標而盡力以赴,以求得最終理想的實理。然在佛法中,這是甚深而最難理解的,我想從淺入深的加敘述。
涅槃,是印度話,含有否定、消散的意義。我國古譯作“滅”,“滅度”,即意味著某些東西的消散了,消除了,又超越了的意思。除了這消散、超越的意義以外,還含得有:自由,安樂,舒適的意義,或可用“樂”字來代表;當然這是不同于一般快樂的。唐玄奘譯爲圓寂:圓是圓滿,是應有的一切功德都具足了;寂是泯寂,一切不良的成分都消散了。這就是平等,自在,安樂的理想境地。
“涅槃”這一名詞,不是佛所新創的術語。古代婆羅門教,及後來的印度教,都可說是以涅槃爲歸趣的。涅槃,可說是印度文明的共同理想。但名詞雖同,內容卻不一樣。依佛法說,他們的涅槃觀,都是不究竟的。最庸俗的,以物欲享受的滿足爲涅槃。如有一個外道,在飽食以後,拍拍他的肚子說,這就是涅槃了。一般印度宗教的涅槃,如呼吸停止,或心念似乎不起等,自以爲涅槃,其實都不外乎禅定的境界。那末佛法的涅槃觀,是怎樣的呢?
二 從生死說起
一、身心和合·死生相續:要了解涅槃,最好從生死說起。若不明白生死,也就不會理解涅槃。因爲涅槃是消散了,安樂了的意義,而消解的就是生死;生死是苦,所以超生死的是樂,這像光明是黑暗的反面一樣。那什麼是生死呢?例如人,從入母胎,出生,長大,由壯而老,末了是死:這就是生死的現象。生死有什麼問題呢?因爲人並不是死了就完事的。佛法的根本信念,是:我們是有情識的有情體,生了會死,而死了並不等于沒有,死了還是要生的。現在這一生,也是從過去的死而來的。無始以來,死了又生,生了又死,一直在如此的生死死生的無限延續中。像太陽從東方升起,向西方沒落,落而又起,起而又落一樣。本來,凡是宗教,都有來生的信仰,信仰死了還有。如死了就沒有的話,就根本不成其爲宗教。如天主、耶稣教等,說人死了,不是生天國,就是落地獄。可是他們只說未來有,不說過去有。佛法則從死後有生,了解到生前有死,一直是生死死生的無限延續。這樣的死生相續,死生就成爲問題了。好像一個國家,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亂極則治,治而複亂。有史以來,一直是這樣,永久這樣下去,真是太無意義,應該有永久的治平,一治永治而不再紛亂才好。這樣,我國就有大同的思想。我們每一個有情,也是這樣。生在這個世間,爲了物質的占有,享受,常常是求之不得。人與人在一起,有種種恩怨,是是非非,也引起苦痛。身體會生病,會衰老,最後是死。人在這從生而死的過程中,種種痛苦,沒法解免得了。如死了就什麼沒有的話,倒也罷了,可是事實並不如此,此生死了,死了有生。而且,有時生到天國,好像快樂些,不久又墮落下來,還到人間,或者墮落到地獄、餓鬼、畜生去。這樣的升了又墮,墮了又升,叫你無可奈何的,一生又一生的受苦下去,簡直沒個了局。這真成爲大問題了!
人在世間,或是有錢的,有權勢的,有著作的,有發明的,受到人的恭敬,尊重,過著良好的生活。在這得意時,滿以爲人生是頂理想的。可是時間過去,富的變貧了,權力喪失了,言論成爲陳腐,發明又有新的來代替了。自以爲滿意的人生,成爲幻滅,陷于空虛的痛苦中。在這樣的生死延續過程中,就發生一種要求,要得到永遠的自由,永恒的安樂。這與要求天下大同,永久太平一樣。
人是多數怕死的,其實死有什麼可怕?怕的是死了又生,生了還是苦,或者更苦,才是無可奈何的事。宗教都有此同一心境,惟有儒者,對此不加重視,所以沒有引起生死問題(儒者是不成爲宗教的)。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對于死後,就這樣的不了了之。佛教深刻的注意到此,那怎樣去解決呢?要從人生是苦認識起。應該知道,病痛是苦,健康也一樣是苦。事業失敗時是苦,富貴在手時,也一樣是苦。不但人間是苦,地獄是苦,就是神教徒仰望的天國,也還是苦。因爲生天還會墮落人間及地獄,沒有解除了墮落的可能性。如國家治平了,隨時會成爲變亂,因爲變亂的可能性,始終未曾解決。健康還會衰老,富貴會成爲貧賤。人生的本質,是含有苦痛因素的,不能保持永恒的。所以生死的延續過程,始終是苦苦樂樂,哭哭笑笑。這個身心和合,死生相續的自己,就是真正的苦惱。
一般宗教,多數把人分爲肉體與靈魂。以爲人死了,肉體壞了,而靈魂是永恒的,還是那樣的,或者生到天上。不但多數的神教這樣說,甚至佛教的通俗說,也有類同此說的。一般的靈魂,印度有一特殊術語,叫做“我”。認爲這本來是自由的,安樂的,不知怎的(當然各有各的解說),成爲世間的苦痛有情,像囚在監牢裏似的。能脫出這苦難的塵世,就回複自在與安樂,這都是外道的想法。但一般都作此想:若沒有我,誰在生死輪回受苦呢?又是誰了生死呢?但佛法不作此說,不承認有此常恒安樂的自我。反認爲這種自我的執見,自我的愛染,正是生死苦惱的根源。“無我”,這是佛法異于一切宗教的特色。神教的幻想産物----我,靈,經科學考驗,解剖分析,都是無法得到的。所以佛但說身心和合,和合的相續的身心,經佛的智慧觀察起來,不是別的,只是五蘊,或說六界,或說六處。總之,無非身心的綜合活動,形成個體的假我而己。因此,佛法不像外道那樣,宣說真我、常我,而說:“但見于法,不見于我”。結胎出生,只是身心綜合活動的開始。到死了,舊的組合解體,又有新的組合自體活動開始。前與後世的死生相續,即是身心的和合活動。
二、報由業惑·業從惑起:這是佛教一切學派所公認的事理。衆生在從生到死的一生中,在家庭,在社會,爲國家,做的事,說的話,真是不計其數。這些身體的活動,語言的表達,都由善性惡性的內心所推動,都會留下一種或善或惡的力量,叫做業,深深的在我們自己的身心中保存著,深切的影響自己,決定自己,這是大家可以體驗到的,如前天做了一件好事,一想起來,就會身心愉快。事情雖已過去,影響仍然存在,作了惡事,也是一樣。他會內心痛苦,好像大石壓在心頭,坐臥不甯。甚至不經意所作的,雖然力量極微,也會留存力量。如故意而作的,則成善業惡業,影響力更大。惡業,現生能障礙我們向善,如加入了黑社會,就會受他控製,不容易離開他,走上自新的路。這種惡力量,一直支配自己,死了會受到惡業所感的惡果。善業,現生能抗拒惡力量,引發我們向善,將來會因善行而得樂果。行善有善、樂的結果,作惡有惡、苦的結果。這是一定的。平常人都勸人行善止惡,但爲什麼要行善呢?一般人總是以爲:做好事或壞事,是會影響家庭,社會,國家的。這當然是對,的但影響最深切的,還是我們自己。如人類,有聰明也有愚疑;有強健也有病弱;對人有有緣或無緣;做事有順利或乖逆:人生千差萬別的遭遇,都由于過去的(或是今生以前所作的)業力所感,所以說“報由業感”。這個問題,只有佛才能徹底的說明他,解決他,神教者是無能說明的。有人拉了一個生來就瞎了眼的人,來到耶稣的面前,問:“爲什麼這個人生下來就是瞎子呢?是誰的罪呀?他也是從上帝那裏來的,爲什麼別人的眼睛明亮,而上帝卻使他瞎眼呢”?這個問題,在神教中,原是不可能解答的。好在耶稣也還聰明,他說:“這不過上帝要在他身上,表現他的大能及權威吧了”!他隨手摸了瞎眼一下,眼睛便明亮了。當時,好多人贊美神,相信神的權威。其實,這一問題,根本不曾解決。現在世界上,千千萬萬生來就瞎了眼的,到底爲了什麼?也是爲了顯現上帝的權威嗎?假使這千千萬萬的生盲,死了也還沒有得到醫治,而是上帝的意思,那上帝是最極殘酷的暴君了。像這些,唯有佛法的“報由業感”,才能解答問題。換句話說:一生一生所感受的,都從前生的善惡業力所招感。今生作了善惡業,又會感來生的苦樂果。依著業力的影響,衆生便無休止的,一生又一生,受著不同的果報。自作自受,無關于神的賞罰?
生死果報,既由業力而來,那麼想解了生死,大家也許以爲:把業力取消了就得。可是,業是不能取消(可以減少他的影響力)的,也是不必取消的。佛說:業從惑起,所以斷除了惑,生死就解脫了。什麼是惑?惑是煩惱的別名,就是內心種種不正當的,不清淨的分子。有人以爲:作惡業,從貪,鎮,疑,慢等煩惱所引發,可以說業從惑----煩惱而起。我們整天爲國家,爲民衆服務,這些善業,那裏也從煩惱起呢?不知道,這還是離不了煩惱。煩惱的根本,是(人無我愚)“我見”。作善作惡,一般人都是爲我而作:爲我的生活;爲我的財富,健康;爲我的名譽,權力;爲我的家,爲我的民族,國家:一切都以我爲前提,以我爲中心。如不是爲了我的,就不感興趣了。所以不但作惡事,是由煩惱所引起;即使作善事,也還是離不了煩惱。從煩惱而來的善事業,是不徹底的,可以變質的,可以演變而成爲惡的。例如辦慈善事業,當然是善的。可是爲了“我的”,見到別人辦的同一慈善事業,就會競爭,甚至有意無意的破壞他。好的事情,要由我來做,別人做,就不表同情,或者破壞他。這樣,好的事情,由于有“我見”在作祟,不是偏執自己的意見,就是偏重自己的利益,結果變壞了。爲了我的家,我的國,我的教,處處從我出發。不能說沒有一些好的,但是與煩惱雜染相應,有時會演變得害盡世人。如西方神教…
《佛教之涅槃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