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特相。
緣起色法的幻現六方相,是虛诳似現而不可據爲真實的;如以爲真實而想推求究竟,那末有限與無限都不可得。有限與無限,世界在诳惑我們!
空間中的存在者,現爲六方相,可以分析的,但最後如以爲真實的,希望分析質素而找出有相有礙而不可再分析的究竟原質,即成大錯!故極微論者,至此難通!以不可再分析的鄰虛塵,若仍可分,即非極微;若不可分,即失去方分相而不成其爲物質。
存在者如幻如化,現爲空間的無相,似乎空界擁抱一切而一切占空間而存在。但從外延而擴展去看,世間非有邊與無邊的;從內含而分析去看,有分與無分是不可能的。因衆生的有見深厚,總是從自性見的妄見擬議,不是以爲有小一的原質,即以爲有大一的總體。否則,擴而複擴之爲無邊,析而又析之爲有分,永久陷于一與異的倒見中!
【行】
佛法講到運動,都以「行」做代表。「行」是諸法的流行、運動或變動的。現在約來去說,就是運動的一種形相。但說有來有去,常是爲佛所呵斥的。
外道問佛:「死後去,死後不去,死後亦去亦不去,死後非去非不去」?佛皆不答。『勝義空經』說:「眼生無所從來,滅亦無所至」。因爲,一般人說到來去,即以爲有個從此至彼或從前至後的東西。這種觀念,就是對諸法緣起的流行,不能如實了知所引起的錯誤。佛所以不答外道死後去不去者,以其所說的神我尚且不可得,去與不去更無從談起。
然佛法並非不可說來去,如說「從無始生死以來」,或說「來王舍城」。不過不如自性執所見的來去,是不來相而來,不去相而去的。佛以生滅說明流行、運動,如觀生滅無常時說:「觀諸法如流水燈焰」;流水與燈焰,是剎那不住的,時時變動的,所以是無常的諸行。
先從粗顯的來去,也即是從世俗谛的來去加以考察。如人的來去、出入、伸臂、舉趾、揚眉、瞬目,都是動變的一種。唯識者曾破斥曰;「纔生即滅,無動義故」。因爲,動必是從此至彼,從前至後的,但這在時間的、空間的極點,是不能成其動義的。所以唯識者以爲──色相的運動,乃內心中的似現,在心剎那剎那的相續變上,似有從此至彼的相,稱之爲動,實是唯識所現的。
一般學者,每以爲在人的感性上,一切是動的,此如眼、耳等所見所聽到的。但在理性的思惟推比上,即是不動的了。
于是,重視感性的,即以爲動是對的,不動不過是理性的抽象知識,是錯亂的。重視理性的,以爲一切的本體,確是不動的,變動是感性的錯覺。
佛法即不同他們所說的:一切法依緣和合而幻現自性亂相,認識即以認識的無始自性執,緣彼自性亂相,于是能所交織,構成錯誤。在根識──即感性的直觀前境,不能理解緣起如幻,取實有自性相。因此,意識的思惟推比,雖了解爲動的,而由于錯誤的自性見,到底推論所得的結果,也陷于不動的錯誤。
因爲一有自性妄見,如運動上的去來,在空間上將空間推析爲一點一點的極微點,即不能成立動的去來相。在時間上分析至最短的剎那點,前剎那不是後一剎那,前後各住自性,也無從建立運動。空間的無方極微,時間上的無分剎那,都不過自性妄見的産物。故有以爲在時間、空間的每一點,即失運動相,是顛倒的。
不知無有空間的存在而不在此又在彼的──彼此即方分相,無有時間的存在,而沒有前後相的──前後即延續相。以緣起如幻而觀一切時間中的運動,是無有不能成立的。所以本體實是不動的,動不過是錯亂的現象。這是極端錯誤的!
有人以『中觀論』不來不去,以爲是成立諸法不動的,那是錯誤的。如『中論』「觀縛解品」說:「諸行往來者,常不應往來,無常亦不應;衆生亦複然」。此中所說的往來,是流轉即輪回的意思。外道執有我輪回諸趣,或執有實法可輪回。今中觀說:這樣的諸行無往來,衆生無往來,但並不是中觀者不許緣起我法的流轉。執有自性者,以自性觀一切法的來去運動,即不能成立。
以我與法若是常,常則永遠應如此,即不能成立輪回。若謂無常,不了無常是說常性不可得,而以無常爲實生實滅,那末生不是滅,滅又不是生,前滅後生間中斷了,輪回也不成。
『中論』的「觀去來品」,廣泛的以去來爲例而研究運動相,不單說去,也曾討論到住,去是動相,住即是不動──靜相。靜與動,是運動的相對形象。觀去約四事廣破:一、去,二、去者,叁、去時,四、去處。去與去者,『中論』以一異的論法而研考之。去異去者,或去者即去,把存在的去者與運動的去,看成一體或各別,都不能成立運動。去與去者異,那應該離去者以外而有去了。如去與去者一,即壞體與用的相對差別相。一、異以外──自性論者,不是同一,就是各別,再沒有可說的了。
去等四法──即本章所辨四義,本是…
《雜阿含經選集 四十八、十四無記 最後的省思(無言之密)》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