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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選集 叁十六、如實知(如實觀照)▪P2

  ..續本文上一頁/B>。因爲這種沒有通過理智的直覺混入由于信仰意志集中産生的幻象確有其內心的體驗,但不與真相符合。所以這種不正確境界,是有非常危險性的。

  得此境界的人,盡管可以發生堅強的自信心,但對身心修養、社會、國家,不能有什麼實際的利益,或者有小利引起極大的流弊

  佛法的現觀,與外道的不同,是正覺,在乎特重理智,是通過了理智的思擇佛法中,在未入現觀前必先經過多聞、尋思、伺察、簡擇種種的階段;這一切,此地總名之曰「思擇」。

  思擇,是純理智的觀察。在思擇中得到一種正確的概念之後,再在誠信與意志集中之中審谛觀察,以達到現觀。所以,佛法的方法,可說是信仰與理智合一,一般知識與特殊體驗合一。從現觀去體驗空性之前,必先經過分別智慧的思擇,所以阿含中說:「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聞而思,從思而修,從修而證,這是佛法修行的要則,絕不容踰越躐等踰越,就踏上了錯誤的歧途

  現觀成就的結果,可得到一種離絕一切思惟分別能知所知平等平等融然一體直覺,這是大小經論所共認的。

  不過,在這以前的思擇,學派間就有所不同。佛說:人們種種思想見解不同,是爲了界的不同,是的意思;環境、文化、觀點、方法不同影響到所得的結論不同

  佛法中學派思想的分歧,也是因爲方法不同,結果各走極端,到了無可調和的余地。在佛法「見和同解」的意義上說,思想見解不容許混亂的;那麼,我們對于方法也就不能不注意求其統一了。

  阿含觀察方法最重要的一點,是以有情的生命之流中心對象。這生命之流有多方面:一、身心相關,如經中說的六處,是說明這方面的。二、心境相知,有情是有意識活動的;有能知精神,就發現到所知境界。經中說的五蘊,就是說明這差別的。叁、業果相續,從認識到發爲行爲的活動影響于未來。將這身心相關、能所相知、業果相續各方面的綜合,就是緣起法緣起法生命之流較具體圓滿的說明;佛法觀察的對象,就是以此爲中心的。所以佛法的探究,可說是對生命之流的一種觀察與體驗,故佛法是宗敎,也可說是徹底的生命哲學假使忽略了有情本位的立場,便是破壞佛法根本立場

  以有情生命爲對象去觀察,其方法可以有叁種:一、靜止的分析:將有情作一種靜的觀察而加以分析分析而又綜合它這在因果事相辨析,佛敎做到相當的嚴密;西北印的佛學者,于此用力最勤。二、流動的觀察生命不斷的發展變化中,作一種推理演繹的功夫,去把握生命演變必然法則,與因果的必經階段。這方法比較活潑,近乎推理派。叁、可說是直觀的洞見:在有情生命和合相續中,去體察一一法的當體彼此相互的關系中,前後相續的連絡中,顯露一一法的本性,這是一種直覺的透視(直觀有兩種:一、現觀的經驗,一、思擇的體察。這是後一種)。所得的不再它的表象,而是深入它的本性直顯一切法如幻皆空的,就是用的這類方法。但這需要建立前二者的基礎上,即依于同時的彼此析合前後的起滅斷續,否則,不過是孤立靜止神我見

  佛陀用這分析、推理、直觀方法來觀察,我們也應合理善巧的應用。依修學的次第可以這樣:初學的先作事理的辨析,然後推理以求其條貫之理則,然後去體驗當體的空性。大體如此,而實際上仍須有機的適當配合起來。這些方法都是不可缺的,後代佛弟子也都應用過,只因偏用不周而致分化各走一端。我們應該善巧運用勿再蹈前人的覆轍

  <<雜阿含經>>

  1785 (133) ﹙下p495﹚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系著?何所見我?令衆生無明所蓋,愛系其首,長道驅馳,生死輪回,生死流轉,不知本際」?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哀愍,廣說其義。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比丘:「谛聽,善思,當爲汝說。諸比丘!色有故,色事起,色系著,色見我,令衆生無明所蓋,愛系其首,長道驅馳,生死輪回,生死流轉。受,想,行,識,亦複如是。諸比丘!色爲常耶?爲非常耶」?答曰:「無常,世尊」!複問:「若無常者,是苦耶」?答曰:「是苦,世尊」!「如是比丘!若無常者是苦,是苦有故,是事起,系著,見我,令衆生無明所蓋,愛系其頭,長道驅馳,生死輪回,生死流轉。受,想,行,識,亦複如是。是故諸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受,想,行,識,亦複如是。如是見,聞,覺,識,求,得,隨憶、隨覺、隨觀,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若有見言:有我,有世間,有此世常,恒,不變易法,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若複有見:非此我,非此我所,非當來我,非當來我所,彼一切非我,非異我,不相在,是名正慧。若多聞聖弟子,于此六見處,觀察非我、非我所。如是觀者,于佛所狐疑斷,于法、于僧狐疑斷,是名比丘多聞聖弟子,不複堪任作身、口、意業,趣叁惡道;正使放逸,聖弟子決定向叁菩提,七有天人往來,作苦邊」。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415 (313) ﹙上p402﹚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經法,諸比丘崇向,而于經法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谛忍,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廣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諸比丘:「谛聽善思,當爲汝說。比丘!眼見色已,覺知色而不覺色貪,我先眼識于色有貪,而今眼識于色無貪如實知。若比丘眼見于色已,覺知色而不起色貪,覺我先眼識有貪,而言今眼識于色無貪如實知者,諸比丘于意雲何?彼于此,爲有信、有欲、有聞、有行思惟、有見審谛忍不」?答言:「如是,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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