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覺
一字
佛法思想如何再次被社會主流接納,可能是我們這一代人爲之奮鬥的主要任務之一,這個任務甚至比證悟傳承還要艱巨,畢竟撼一人易,撼衆生難!
事情緣起自一位師兄,她感歎所見諸多學佛之人,其世間事(家庭、工作)都很頹敗,而引起衆人對佛教的一些反感,好像學佛就與消極、遁世、拖沓劃上了等號,這又談何弘揚佛法呢
!當然可以反駁,這只看到了一部分佛教徒,沒有看到那些成就者、成功者呀!但無論如何爭論,都不能掩蓋兩個問題:其一,相比于漢唐,現代社會的主流思想還沒有接納佛教;其二,一個在家的修行人,既要圓滿佛法的修行,還要圓融社會,是要付出巨大努力的!
首先必須承認出世間法和世間法的差別,然後才能談圓滿人生。佛法的世界觀是六道輪回,人生觀是苦,人生是沒有意義的,價值觀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旨趣是解脫生死輪回,成就的是無所得的空性智慧。在這根本旨趣上,無論是什麼社會精英,還是學術巨匠,都無法與佛望其項背,在這一問題上,甚至往往越聰明能幹的人越愚蠢!君不見,多少名噪一時的枭雄,蹦得越高,摔得越狠。作爲佛弟子,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佛法的不共,時常思維佛法的殊勝,感念釋迦牟尼佛的恩德!一個很渺小的人,如果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那他就很偉大。我們皈依佛陀,常念佛法,雖然我們還是凡夫,甚至是凡夫中很渺小的那一群,但因爲我們站在了佛陀的肩膀上,與佛相應,這又是世人怎麼能相比的呢
所以,必須要常念佛陀,經常思考佛法的不共殊勝,才能生起大信,佛光普照中生起佛慢。
但事情至此還未完結,因爲我們是修大乘的,大乘菩薩有責任有義務弘揚佛法,有了好東西願意和他人分享,願意把自己的見地和證悟分享給衆生,事實上,大乘菩薩也是在利益衆生的事業中成就自己。但是,話易出口,事難行。
自白馬馱經,佛教用了目多年時間融人漢文化。先是借用黃老之學闡述佛教名相,又有佛圖澄等高僧以無礙神通彰顯佛法尊貴—正是從這些世間利益上逐漸引發了漢文明對佛教的興趣,外加那個時代人心尚算淳樸,容易接收六道輪回和因果的教授,到了盛唐之時,出家學佛蔚然成風,感歎啊,那個時代的出家人,是被大家公認爲有理想,有抱負,有追求的代表,是被社會所敬仰的群體,好比現在的商界領袖、數字精英一般, 但是現在的社會,淡薄了精神追求,甚至貶低、排斥信仰;淡薄了自我約束和戒律,甚至崇拜爲所欲爲;淡薄了道德品質,而是追求財富享受。追求快樂本沒有錯,但是這樣的環境,的確對新時代的弘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就是,弘揚佛法不僅要有卓越的證量,還要通達世間法,否則難有信衆:其實不難統計,當前初入佛門者,又有幾人是因求解脫而學佛呢
所以,佛法再次回歸主流,居士將要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爲個體可以由各種遭遇而學佛,但是群體接受佛法,必然會有諸多正面質疑,遇到很多信仰問題、人生價值問題,乃至修法問題,這些具體的問題,都需要居士在學佛的實踐過程中尋找解決途徑。這些問題並不究竟,但是細節會決定成敗。筆者在這裏抛磚引玉,嘗試從基位和道位來探討一些居士學佛過程中町能遇到的問題,權作漫。
首先是正身命。佛子當以因果、五戒來取舍個人的生活和工作,如果生活在古代,可能犯錯的機會不會太多;但是現在想不犯才難。釋迦牟尼佛對在家人有一個基本的要求是正身命,從事正當的職業,盡量遠離造惡業的機會,對個人生活要有節製,目的還是爲防止造惡業而墮叁途。這是對自己負責任,因果不虛,切不可當兒戲。
盡量杜絕習氣侵蝕自己。每個行業都存在潛在危險,比如販賣蓄養牲畜容易生嗔心,從商銷售容易奸猾,做教師容易固執,領導當久了容易傲慢,被人追捧容易狂妄等等。其實做任何事情久了,都會沾染習氣,而習氣就是障礙。儒家倡導“吾日叁省吾身”、謙虛謹慎、戒驕戒躁,既能培養世間的良善人格,對佛法修持也會起到促進。相對應地多修忏悔法,千萬別讓習氣進入自己的相續之中。
可以用慎獨來檢驗自己的持戒是否精進。當著上師、佛菩薩和佛法,能不能坦蕩地把心拿出來
如果覺得哪裏有點別扭,就需要好好反思一下。
佛法強調出離心,放下各種執著,認爲人生是沒有意義的,這會不會妨礙世間事業的積極進取精神呢
這樣世間工作的動力來自哪裏呢
我想,對于成就者、大菩薩來講或許沒有沖突,但對于大部分初學佛居士來說,肯定是有沖突的。很多問題、矛盾都源于此。好比一輛高速飛馳的汽車,如果要拐彎了,一定要先刹車減速,然後過彎,過彎以後再加速。大部分人學習、工作、奮鬥的動力來自于要改變生活現狀或被環境所迫,但最多也就是看到眼前這叁五年。這樣下去無非是在六道沈浮而已、學佛就是要看得更長久,追求終極的解脫和究竟的快樂、必然要放下現在這些執著,根據每個人的發心不同,這個彎有的拐得大一些,有的轉得小一些,中間的刹車減速過程是必要的,在這個過程中,系統地學習佛法,調整心態,重建價值體系、思維體系,改變行爲模式,爲後續加速打下基礎。一旦調整到位以後,一個以佛法武裝的居士,諸佛菩薩護念的善知識,具般若智慧的大悲行者,必定是無往不勝、六時吉祥!
摘自《菩提心》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