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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的真義(尤智表)

  客觀的真義 

  尤智表

  現在人對于任何事物的看法,每喜用客觀二字,以爲這是科學精神。其實這二字究作何解,可沒有人徹底的加以研究。依佛教來講,既然有觀,即有能所。能觀是主,所觀是法,故凡有所觀,必是主觀。所謂客者,是有情,是無情

  無情無觀,有情則觀者爲主,主客無定,在我爲客,在彼爲主。所以世俗所言客觀並非了義。

  今順世俗意義講,所謂客觀不外叁點:一、不夾雜感情的成份:二、依據公認的事實;叁、根據理智的判斷。在世俗上,只能做到這叁點,就算是客觀的了。但就佛教的了義教來說,這種客觀還不是徹底的。佛教說一切法本來清淨,本來平等;衆生愚癡,於此清淨平等相中妄見我相,執爲實有,于是對于我的周圍,執爲非我,而以我爲中心。凡非我而順我者,我則貪愛之,逆我者,我則嫉惡之。此衆生如此,彼彼衆生無不如此。于是本來清淨本來平等者,今則變爲混濁而不平等。譬如一池清水,清平如鏡,忽以亂石投入池中,水面上遂生出無數同心環形,每一個圓心,喻如一個衆生的我相,從此中心起無數環形波浪向外散展,由于無數環形波浪互相沖擊,遂使清淨平等的水面幻起濁亂不平之相。在此不平的水面上,沒有一個水分子不受到各個中心的波動影響。由此喻可以推知世界一切事物無不有衆生的主觀參雜在內,任何所謂客觀的事理,即是由許多主觀事理編織而成。即使用儀器測得的數量,及用算學算出的公式,亦仍不離主觀。必我相消滅,能所雙亡,然後始有純客觀的真理。無我相,無能所,喻如水面無波,平靜如鏡,物來像現,如鏡照物,如此方爲真客觀。

  摘自《佛教科學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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