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聚淨戒
林子青
叁聚淨戒是總括大乘菩薩一切戒律的叁個分類,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衆生戒。叁聚淨戒這個名稱最初見于陳、隋之際天臺家等有關著述,但其內容早已見諸譯籍。
菩薩戒本沒有特殊的戒相,《法華經·安樂行品》所舉的不親近國王、王子、外道、梵志、凶戲、相撲等十項“不親近處”,可說是大乘菩薩的最初戒相,但尚沒有菩薩戒的名稱。《涅槃經·師子吼品》開始把戒律分爲聲聞戒和菩薩戒。它說:從初發心乃至得成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的名爲菩薩戒,若觀白骨乃至證得阿羅漢果的名爲聲聞戒。這只是從志願和行果的淺深而區別聲聞戒和菩薩戒而已。又《涅槃經·聖行品》列舉“息世譏嫌戒”如不作販賣輕稱小鬥欺诳于人,因他形勢取人財物,害心系縛,破壞成功。燃明而臥。常食一食未曾再食,不食肉不飲酒。進止常與叁衣缽具,其止息床不置二枕。不故往觀視軍陣,不谄谀邪命自活等達四十四項。關于出家菩薩的製戒比之于《法華經》所說的“不親近處”是更詳細了。這些戒相雖有“害心系縛”,“破壞成功”等危害他人的重罪,但大概是輕罪的多,所以名爲“息世譏嫌戒”(《涅槃經·聖行品》)。
漢譯佛經中最初提到叁聚淨戒的類別並說明其內容的是姚秦竺佛念譯的《璎珞經》(具稱爲《菩薩璎珞本業經》,二卷)。《璎珞經·大衆受學品》第七說,一切戒的根本是叁受門,即攝善法戒,所謂八萬四千法門。攝衆生戒,所謂慈悲喜舍化及一切衆生皆得安樂。攝律儀戒,所謂十波羅夷。《璎珞經》把攝律儀戒置于叁聚的最後,這和《菩薩戒羯磨文》的叁聚次第恰恰相反。一般小乘的經律都以二百五十戒或五百戒作爲律儀戒,但《璎珞經》並不采取小乘的律儀,而以十波羅夷爲大乘的律儀,這是它的特色(《璎珞經·大衆受學品》)。
其次說叁聚淨戒的是北涼昙無谶譯的《地持經》(具稱爲《菩薩地持經》,十卷)這是《瑜伽論·本地分》中“菩薩地”的異譯,是瑜伽系統的戒法最初傳譯的作品。《地持經》很具體地說,一切戒有叁種: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叁、攝衆生戒。律儀戒是七衆所受的戒,七衆就是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攝善法戒是菩薩所受的律儀戒,即上修菩提的一切身口意的善法。攝衆生戒,略說有十一種。即爲衆生作饒益事、看病、說法、報恩、救護、勸慰、施與等(《地持經》卷四)。《瑜伽師地論》所說的瑜伽戒品和《地持經》大致相同。又被認爲《地持經》異譯的《善戒經》(具矨E爲《善菩薩戒經》,劉宋求那跋摩譯,十卷)也提到了叁聚的戒法。《善戒經》說,在家出家所受持的戒名爲一切戒。一切戒有叁種:一者戒,二者受善法戒,叁者爲利衆生故行戒。第一的戒是七衆所受的戒即攝律儀戒。一切戒即叁聚淨戒的異名(《善戒經》卷四)。
《璎珞經》、《地持經》之外,漢譯《攝大乘論》的叁種譯本關于“叁聚淨戒”的名稱也有個別的不同。北魏佛陀扇多的譯本稱爲“止戒、攝善法戒、作衆生益戒”。梁真谛的譯本稱爲“攝正護戒、攝善法戒、攝衆生利益戒”。唐玄奘的譯本則稱爲“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衆生戒”。
羅什所譯的《梵網經》和《璎珞經》、《地持經》並稱爲大乘戒的叁大聖典。它對後世的影響最大。《梵網經》雖沒有明確提到叁聚,但它說的十重四十八條輕禁的戒法是仿小乘比丘戒條的形式而製定的。這些“十重四十八輕戒”是大乘菩薩戒最具體的戒相。
我國菩薩戒的弘傳和闡述,至隋炀帝從智顗受菩薩戒時已經非常盛行。隋靈裕有《受菩薩戒法》的注疏,他在邺都時,就有許多人從他受了叁聚戒(《續高僧傳》卷九本傳),同時徐州攝論學者靖嵩並著有《叁聚戒玄義》流行于當時(《續傳》卷十本傳)。其他許多佛教學者對叁聚淨戒又有許多解釋。隋智顗的《菩薩戒經義疏》雖說到律儀戒、攝善法戒、攝衆生戒,但他把這叁聚淨戒概稱爲菩薩戒,說它是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菩薩所當學的戒法(智顗說、灌頂記《菩薩戒經義疏》卷上)。隋慧遠撰《大乘義章》立了七門分別叁聚戒。其中就“止作”二門分別說:叁聚別論,律儀是“止”,止諸惡故。其余二聚是“作”,作諸善故。叁聚通論,一一之中皆有“止作”。最後結論說“叁聚皆止惡故”。這就是說,叁聚淨戒第一的攝律儀戒,是以防止自己作惡爲主的戒法,所以稱它爲“止”,是一種自利的行爲。第二攝善法戒和第叁攝衆生戒是大乘菩薩在修行中實踐一切善的行爲和發願長期爲人類利益服務的戒條,所以稱它爲“作”,是一種自利利他的行爲(隋慧遠《大乘義章》卷十)。
道宣認爲叁聚戒是叁身之本。他說:一、律儀戒在斷諸惡,即法身之因;二、攝善法戒在修諸善,即報身之因;叁、攝衆生戒在慈濟有情,即化身之因(道宣《釋門歸敬儀》卷上)。唐天臺學者明曠更進一步發揮他的見解。他把叁聚和四宏誓願以及叁身配合起來,認爲一切戒大體上不出四弘叁聚。攝律儀戒在斷煩惱,配于“煩惱無盡誓願斷”。攝善法戒在成就佛道和修學法門,配于“佛道無上誓願成”和“法門無量誓願學”。攝衆生戒在度衆生,配于“衆生無邊誓願度”。又攝律儀戒,如持不殺止惡不生,離諸染汙,是爲法身之因。攝善法戒在行諸善,深究法門而證佛道,是爲報身之因。攝衆生戒在以慈悲利益衆生,是爲應身之因。因此,明曠的主張是站在四弘誓願的基礎上通過叁聚淨戒的實踐而成立叁身的。最後他又把叁聚和天臺的空假中叁觀結合起來,並試作了結論說:“故知戒戒叁聚互融,叁觀叁身相即,叁聚叁身既無優劣,四十八輕十重等持心性,甯有淺深”(明曠《菩薩戒經疏刪補》卷上)。
叁聚淨戒的精神比之于小乘戒是積極的,它和小乘戒雖采取同樣形式的律儀戒,但其說明卻具有積極的大乘精神。小乘戒只列舉那些不可爲的事情,而大乘戒則多舉那些不可不爲的事情。關于禁止的戒,大小乘的精神也有不同。例如十重禁戒第一的殺戒,據唐法藏引《瑜伽戒品》解釋說,如果菩薩看見盜賊爲了搶劫財物將殺害許多人命或殺害大德聖者,想到那人若是這樣地做必將墮于地獄受極大苦,菩薩因不忍看他墮入地獄受苦,決心讓自己代他入于地獄而殺了他,所謂“以憐愍之心,而斷彼命”。這在菩薩戒不但不爲犯罪,反而是有很大功德的(唐法藏《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