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無舍,是純樂地故。捺那迦中意識,唯于末位舍受相應,《對法論》等說嗔于末位與舍俱故。或無有舍,唯苦相應。眼等五識與苦樂舍叁受相應,以緣境易脫(間斷轉變)不定(欣戚舍行互相引起),皆容與叁受相應。
(八)二執
二執就是我執和法執。于諸我執,略有二種:(1)俱生我執,(2)分別我執。(1)俱生我執:無始時來,虛妄分別重習內因力故,恒與有情身心俱時而生,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轉起,故名俱生。這有兩種:[1]常相續。在第七識中,緣第八識見分爲本質。生起自心影相執爲實我。[2]有間斷。在第六識中,緣第八識所變五取蘊相爲本質,或總緣慮,或別緣慮,生起自心影相,執爲實我。這兩種我執,無始串習,體相微隱,細故難斷,見道以後的修道位中,數數不斷地修習勝生空觀,才能除滅。(2)分別我執:內緣必借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是與身恒常俱時而有,要借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才能現起,故名分別,唯在第六意識中有。這也有兩種:[1]緣邪教所說蘊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實我。就是“即蘊計我”二十句等。[2]緣邪教所說我相,以名教爲本質,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實我。就是離蘊計我的諸執。這兩種我執,望俱生我執來說,行相粗猛,粗故易斷,最初真見道時,觀一切生空真如,即能除滅。于諸法執,略有二種:(1)俱生、(2)分別。(1)俱生法執: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不持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這亦有兩種:[1]常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爲實法。[2]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所變蘊處界相,或總緣或別緣,起自心相,執爲實法。此二法執,細故難斷,見道以後的十地位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才能除滅。(2)分別法執:內緣必借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才能現起,故名分別。唯在第六意識中有。這亦有兩種:[1]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實法。[2]緣邪教所說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爲實法。此二法執,粗故易斷,人初地時,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滅。
上面所說的我法二執,都是在第六七心品中。眼等五識,和第八識,則沒有二執。這有叁個理由:(1)我法二執,是能遍計度的計度分別,五八識既然沒有計度分別,故不起執。因爲《攝大乘論》說唯意識是能計度有分別故(意及意識俱名意識)。(2)執我法者,必由有慧,第八不與慧俱,五識雖與慧俱,但任運緣,無計度故。又非恒常與慧相應,豈能容許有執。(3)二執必與無明相應,第八沒有無明,前五識中善性不與無明相應,性相違故,如癡與無癡等,不可俱起。問:五八既然沒有計度分別,則後識生時應無我法之相?答:若然沒有計度分別,則後識生時應無我法之相?答:若約分別,五八可得無我法相,但由無始以來第六七識生時橫計我法,種種分別熏習力所染,五八生時亦帶似我法相,但這是有見相二分似六七識的我法相見,非是起二執名似我法相,具如《了義燈》所辨。
(九)叁性
這裏說八識在善惡無記叁性之中各屬于何性,先說善等叁性的意義:(1)善性:若法能爲此世他世順益的,是名爲善。即招感可愛果的性,如受持五戒十善等,今世順益,後世亦益,便得樂果,爲人天所仰,是爲有漏善。無漏有爲法和無爲法,于此世他世都是違越生死,有得有證,及由涅槃獲得二世利益,是爲無漏善。已得的人天樂果,雖然對于此世能爲隨順的利益,極盡即完,唯益一世,非益二世,故不名爲善;因爲它是無記的果法,當體並不是善,于後世中亦作衰損故。(2)不善:若法能爲此世他世違損的,是名不善。即招感非可愛果的法,如殺生偷盜等業,對于今世後世皆能違損,俱得苦果,所以非善。已得的惡趣苦果,雖然對于此世能爲違損而令身苦根盡即完,不能違損于他世,故非不善,但是無記的苦果。問:修行布施波羅蜜多,財物盡時,有饑寒等苦,從什麼理由說順益二世呢?作不善的人現前得到享受,從什麼理由說違損二世呢?答:益指的意義,亦約他處而言有益有損,不唯約自己來說,故益損義二世得成(3)無記:若法體非殊勝,不能招感可愛果或非可愛果,于善不善益損的意義中不可記別爲善爲惡,故名無記。無記有兩類:[1]有覆無記,[2]無覆無記。覆是障蔽義,即染汙法能覆障無漏聖道不生,及能覆蔽心心所令不清淨,故名爲覆。若法其性染汙而不是善惡,就是有覆無記。若法體性不是染汙,亦非善惡,即名無覆無記。這有四種:即異熟、威儀、工巧、及變化心。
第八識是無覆無記,因爲第八是善惡業所招的真異熟果,異熟若是善惡法,則流轉還滅皆不能成立;以善趣既然是善,就應當不生不善,這樣恒常生善故,即沒有流轉可說了,由集故生死流,由苦故生死轉的雜染因果就不能建立,惡趣反面的爲難也是這樣,既然惡趣是惡,就應當恒時不能生善,則永無還滅可說。由道故還,由滅故滅的清淨因果也就不能建立了。又第八識是善染法的所依,若體是善染,則互相違逆,應當不爲善染二法的所依。又第八識是所熏性故,若體性是善染如極香極臭的物體應不受熏。無熏習故,染淨因果都不能成立了。故第八體性,唯是無覆無記。第七識是有覆無記,因爲末那恒與四惑相應,四惑是染汙法,覆蔽聖道無漏智不起,使自心不得清淨,故是有覆;但末那的行相微細,任運轉起,不障善故,遍叁性故,非善不善,故是無記。前六轉識,遍叁性心起,與信等十一心所相應,是善性攝,與無慚等十法相應,不善性攝,俱不相應,無記性攝。故前六轉識,體通叁性。若在果位,則諸識皆唯無漏善性了。
(十)界系
在八個識中,鼻舌兩識,唯在欲界所系,不通上界;因爲鼻舌二識,以香味爲所緣境,唯欲界中有段食有香味,初禅以上,已離段食,無複香味,二識缺境無用,故唯在欲界中有。眼耳身叁識,唯在欲界及初禅,因爲二禅以上,已離尋伺,不取外境,叁識沒有用處,所以無有。故二禅以上五識皆無。後叁識則沩通叁界而有,七八二識隨其生在那一界就決定爲那一界所系,第六意識則下可起上,上可起下,是其差別。
(十一)起滅
眼等五識,唯緣色等外境,數數轉易,行相粗動,而所借的衆緣,又在很多時候都不具足,所以生起現行的時候少,不起現行的時候多。由于所借外緣在和合上有頓有漸,故眼等五識,起五、四、叁、二、一識生,或俱起不俱起,沒有決定。第六意識,于內外兩門轉,雖然亦是粗動,但以緣內事理等亦有細相,所借緣少,無時不具,唯除五位,常能現起。故間斷的時候少,生起的時候多。五位即五無心位,是第六識的違緣:(1)無想天:就是修習無想定的人,由厭粗動想的力量,死後生在第四禅的第叁廣果天中,不恒行的心心所法皆不現行,以想滅爲首,名無想天。除其最初生時及命終位,中間位上前六轉識皆不現行,故第六意識在這一位上不起現用。(2)無想定:就是入無想定的人,由彼厭心定力不恒行的心心所法皆滅不起,故第六意識在這個定中不能生起。(3)滅盡定:即定慧俱解脫的無學,和第叁果位的有學聖人,已經伏滅或斷盡了無所有處的貪惑,上面有頂天的貪斷與未斷皆可,依有頂遊觀無漏爲加行,由止息想的作意爲先,令不恒行與恒行的染汙心心所皆滅,所以得名滅盡定,第六意識在這定位中,不起現行。(4)無心睡眠,就是極重的睡眠。(5)無心悶絕,就是極重的悶絕。這兩個位中,俱違令前六轉識不得現行,故第六識不能生起。上述的五位,是約不恒行的心心所和恒行的染汙心心所來說,總名五無心位。所以《唯識叁十頌》說:“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第七識和第八識,行相微細,所借的生緣,一切時候都具足無缺,所以沒有違緣礙令總不現起。叁位無末那,雖然滅掉第七的染汙一分不起,但並不是總滅全無,所以不同第六識以粗動故爲違緣總礙不起。
(十二)無漏
八個識在什麼時位上它的體才能轉成無漏呢:這有因位轉和果位轉的不同:六七二識是在因位改轉,五識八識必須在佛果中才能轉成無漏。第六意識,在證初地真見道時,轉成妙觀察智,善觀諸法的自相共相,無礙而轉,說法斷疑,令一切有情皆能獲得利樂。但在出觀位中,有漏意識,還憂生起,因爲俱生的我法二執未斷,猶時現行,故無漏智不能無間一味地相續,必須至第八不動地無相無功用住,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現起,有漏意識才永滅不生,而成爲純無漏體。第七識在第六識轉成無漏的同時,由第六意識于真見道位具證二空真如的觀智,勢力強盛,阻礙了第七的我法二執不能現行。因此第七無漏淨識與第六無漏同時發起,而得名平等性智。觀一切法及自他有情悉皆平等,慈悲等德恒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由觀諸法及有情平等,故名平等性智。這第七識也是在未得無相無功用行位以前,我執猶得現起,出真觀位,智不相續,有漏複生,到了第八地無相無功用住,我執執力才永滅不起,但法執猶可現行,必入金剛無間道時,二障種子永斷,然後無漏第七平等性智才能長時相續無窮無盡。第八異熟識爲染淨法之所依,在未成佛以前,均爲世間叁業所招感,故名異熟識。必至金剛道永斷世間二障隨眠已,于解脫道亦舍世間善無記種,和劣無漏法,即有大圓鏡智同時發起,能遍身土智影,無忘無失,而成一切智智。如大圓鏡,
五蘊與百法相攝
不起一切加行,而能顯現衆色影像,從喻立號,故名大圓鏡智。故第八識,要在成佛的果位上才能轉成無漏。在第八轉成大圓鏡智的同時,前五識亦得轉爲成所作智。爲什麼五識轉成無漏必須與第八轉智同時呢?因爲五識必依五根才能起用,五根因位唯是有漏、以是異熟識之所變故,異熟能變識是有漏,所變的根亦決定唯是有漏。所依根既是有漏,能依識亦決定是有漏,以有漏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識有漏故,無漏的成所作智不起。所以必待異熟能變識體轉成無漏而變起無漏的五根,才能發起無漏的清淨五識。
總上所說,十一色法立爲色蘊;遍行中受心所立爲受蘊;想心所立爲想蘊;其余的四十九個心所,二十四個不相應行,共七十叁法,立爲行蘊;八個心王,立爲識蘊。無爲無積聚義,不在蘊門中攝,故五蘊共攝百法中九十四法,如有頌說:“色攝十一全,受想各當一,七十叁行蘊,八王識蘊收,無爲無積聚,不向蘊門攝。”
《識蘊》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