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十善業
正果
(一)深信業果決定
佛法所說的義理,在世俗谛中,最重要的一法,就是業果決定。即世出世間的果報,都是由染淨業力爲緣而顯現,依業流轉,依業出離,此理決定不虛。
如《佛說十善業道經》說:“爾時!世尊告龍王言:一切衆生,心想異故,造業亦異,由是故有諸趣輪轉。龍王!汝見此會及大海中,形色種類,各別不耶?如是一切,靡不由心造善不善身業語業意業所致。而心無色不可見取,但是虛妄諸法集起,畢竟無主,無我我所,雖各隨業所現不同,而實于中無有作者。故一切法,皆不思議,自心如幻。智者知已,應修善業,以是所生蘊處界等,皆悉端正,見者無厭。龍王!汝觀佛身,從百千億福德所生,諸相莊嚴,光明顯曜,蔽諸大家,設無量億自在梵天,悉不複現,其有瞻仰如來身者,豈不目眩!汝又觀此諸大菩薩,妙色嚴淨,一切皆由修習善業福德而生。又諸天龍八部衆等,大威勢者,亦因善業福德所生。今大海中,所有衆生,形色粗鄙,或大或小,皆由自心種種想念,作身語意諸不善業,是故隨業,各自受報。汝今常應如是修學,亦令衆生了達因果,修習善業。汝當于此正見不動,勿複墮在斷常見中。”
業是身語意的造作,順理利人的造作,是善業。違埋損人的造作,是惡業。善業有生樂果的力用,惡業有生惡果的力用。善惡業招感果報的功能勢力,如善業未爲邪見損害,惡業未修善法對治,縱經百千萬億大劫,也不會消失,到因緣成熟的時候,決定感受果報不虛。所以如來在諸經中說:“假令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善惡業行是由自己造作的,果報成熟的時候,也是自己領受,決無他人能夠代替。如《地藏菩薩本願經》說:“衆生莫輕小惡,以爲無罪,死後有報,纖毫受之。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又如《妙法聖念處經》卷第一說:“業果善不善,所作受決定,自作自鴻縛,如蠶等無異。”又《法句經.身受品》說:“惡自受罪,善自受福,亦各須熟,彼不相代。”又《佛般泥洹經》卷下說:“善惡隨身,父有過惡,子不獲殃;子有過惡,父不獲殃。各自之死,善惡殃咎,各隨其身。”而且業力成熟了的時候,是無法避免逃脫的。如《有部毗奈耶》四十六卷說:“不思議業力,雖遠必相牽,果報成熟時,求避終難脫。”
于前諸經所說善惡業果決定的道理,學佛的人能夠信受不疑,即是于佛法中生起了世俗道理的正見(勝義正見即無我理)。得了這一正見,學佛就有了穩固的基礎,知道掌握自己的業行而斷惡修善,乃至轉染成淨,圓證無上的佛果、菩提,這也就是真正掌握了自己淨化的命連。
摘自《佛教基本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