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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己與利他(自在)

  利己與利他

  自在

  從前有一對師徒,靠一人在下面以肩膀托著木杆,另一人爬上木杆頂上表演維生。有一次,師父對徒弟說:“你在上面守護我,我亦在下面守護你,互相扶持,到處表演,便能多賺財利。”徒弟卻說:“應該是我倆分別在上面和下面守護自己,就能多獲財利。”師父回應道:“你所說的和我所說的沒有分別。全靠我們緊密合作,才會有安全而成功的演出,你守護自己就是守護我,我守護自己就是守護你。”

  ——《雜阿舍經》卷二十四

  佛法所說的因緣就是一重又一重的關系網。一切衆生都在這關系網內緊密聯系,共榮共存。這個網絡的運作法則就是因果定律,我們傷害人的話,最終都會自食其果;若我們利益他人,自己也會得到好處。

  我們知道,從土地到一花一木,都因爲生物互惠互利而生生不息;人類社會的運作也有賴不同職業的人分工合作。一件我們輕松買回來的食物或用品,已經是自然界、動物、人類的合作成果。我們做好本份,對己對人也有好處;若損害這種關系,大家都會受牽連。最好的例子就是:人類爲私利而破壞、汙染環境,令動植物受損甚至絕種,這又導致人類居住條件惡化,失去本來可以從動植物取得的資源,進而失去一些生活必需品和治療奇難雜症的藥物。

  摘自《菩提》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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