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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玄佛異同略論(陳建華)

  魏晉玄佛異同略論

  陳建華

  玄學和佛學曾是我國魏晉時代意識形態領域的兩大重要組成部分,這兩股思潮以其高度抽象和艱深的哲理思辯形態呈現于曆史舞臺,而且各有五光十色的支流派別,缤紛龐雜的體系結構。魏晉玄學是一個特定的曆史概念,是我國魏晉時代居于統治地位的理論學說。他的中心思想是講“天人之際”的, “天”指“天道”,即宇宙觀; “人”指社會人事,包括政教措施。所謂“天人之際”就是講天道和人事及其相互關系的理論,也就是講宇宙“自然”和社會“名教”的關系的理論,所以它既是哲學,又是社會政治學說。從哲學的高度論證社會政治思想,就是魏晉玄學理論的基本結構和主要內容,因此,又可以說魏晉玄學是一種政治色彩極爲濃重的哲學。魏晉玄學的産生除了社會經濟、政治原因外,有其深刻的思想淵源方面的原因。魏晉玄學的産生是我國固有的傳統思想演變的結果,而不是外來佛學影響的産物,也不是我國固有傳統思想和外來佛學思想合流的産物。佛教在漢代傳入我國,魏晉時在當時玄學的支配下,日益與玄學思潮相結合,佛玄合流,後來它又反過來給玄學以影響,豐富和發展了玄學思想理論,並取代了玄學的地位而在南朝時一度成爲最重要的社會統治思想。可以這樣說,魏晉佛學廣泛流傳的過程,就是在不斷消化變通印度佛教的過程,就是與中國固有思想融合並不斷發展創新的過程,整個魏晉時代的般若學都沒有完全擺脫魏晉玄學的思想影響。

  從上面對魏晉佛學和玄學的曆史的概述中,我們可以看出兩者的大體面貌和基本特征,從而又可以基本概括出它們的錯綜複雜的異同點。

  魏晉佛學和玄學的相異點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闡釋內容不同:魏晉佛學是講出世和衆生成佛的;魏晉玄學是講治世的,講封建最高統治者如何治理國家的。前者以超政治面貌出現,後者則具有濃厚的政治色彩。這就是說,他們哲學理論所賴以發揮的出發點是很不一樣的。佛教原本是一種出世解脫道,認爲“內聖”不一定要“外王”,他是從求得人生的解脫出發,逐步的進到否定客觀世界的哲學理論分析。玄學則主張“內聖”和“外王”的統一, “內聖”是爲了“外王”,因此他是從政治統治的角度出發,逐步推衍出最高統治者的最高道德是合乎本體的,由此而有本末、有無之辯,從哲學本體論的高度論證封建統治者的必然性、合理性。正因爲這樣,還導出兩者在具體內容方面的若幹差異。如關于性情問題,魏晉玄學一般認爲性情是自然而有,完美無暇,不需教化的。何晏強調性是先天之全,情是後天之欲,人們不能任情達理,主張情要合乎理。王弼又認爲聖人是有情有不累于情的。但是魏晉佛學不同,它認爲情是感情,是産生一切煩惱的根源,主張滅除情欲。這種區別表示出佛教作爲一種宗教意識的禁欲主義特色。

  (二)思想淵源不同:魏晉時代思想發展史表明魏晉玄學是中國原有的儒、道等思想演變而成,魏晉佛學則是印度佛學和魏晉玄學以及中國先前傳統迷信觀念等演化而成。魏晉佛學既然是吸取魏晉玄學又繼承印度佛學再重新組合而成的思想,也就是一種既不同于印度佛學,又不同于魏晉玄學的思想。中國佛學和印度佛學雖有密切關系,但也是有所不同的,那種把魏晉佛學完全等同與魏晉玄學的觀點,也是完全不符合曆史事實的。由此也可以明確兩者互相影響的先後次序,那就是玄學先影響佛學,然後佛學反過來影響玄學,不分先後,籠統的認爲魏晉時期佛學和玄學相互影響的觀點是不符合史實的,至于那種認爲玄學的産生是受佛學影響的看法則似乎是無根據的。魏晉玄學的産生是中國本土的內在原因起作用的結果,佛教作爲外來思想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不可能成爲産生魏晉玄學的思想根源,相反,他本身還需要依附玄學才能得以流行。

  (叁)地位和作用不同:魏晉佛學和玄學雖然都受到統治者的提倡,但是當時居于正統統治地位的是魏晉玄學。玄學直接和門閥士族統治相配合,成爲帝王和名士治理國家和立身行事的指導思想,而佛學是玄學的助手,處于附屬的地位,只有在東晉末年,尤其是在南北朝時期,由于寺院經濟的空前發展,佛教的地位才顯著上升,幾乎取代了玄學的地位,並且被梁武帝幾乎欽定爲國教,成爲當時最重要的思想工具。從思想史的角度來看,魏晉玄學相對與它先行的漢代經學,從神學目的演變爲唯心主義本體論,由神創造宇宙說演變爲宇宙萬物體用說,以“忘言忘象得意”的方法取代了煩瑣注經、象數類比的方法,這對于人們擺脫神學目的論和煩瑣哲學的支配,解放思想、發展哲學思想是起過積極作用的,雖然他也不可避免的具有消極作用的一面。而魏晉佛學說到底是宗教的學問,宣揚的是出世思想、解脫思想,站在傳統儒家的經世致用的立場看,消極作用是毋用諱言的。

  魏晉佛學和玄學的相同點則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思想性質不同。魏晉佛學和魏晉玄學主流派都是倡言“空” “無”,否定客觀物質世界的,基本上都屬于客觀唯心主義的思想理路。魏晉佛學和魏晉玄學的思想架構有兩個最重要的共同支柱:一是本末體用之辯,印度佛學般若學原來沒有這套範疇,但有“真谛”和“俗谛”的“二谛義”,可以和本末體用之辯相附和,魏晉時中國佛教學者正是把這兩者溝通起來闡述般若理論的;二是言意之辯,般若學者和玄學家都持“忘筌取魚”、 “忘言得意”的方法。由次可見,魏晉玄學和佛學的世界觀、方法論、認識論基本上是一致的。這些理論所體現出來的高度抽象的思維水平,是我國哲學發展史上的裏程碑。

  (二)認識論作用相近。魏晉佛學和玄學對有無、生滅、本末、體用、言意等論述是唯心主義的,但又包含了很多辨證法因素,對于人們認識具體事物的發展變化、揭示事物內在本質和外在觀象的聯系和區別,把握語言形式和思想內容的複雜關系,都有啓發和借鑒的作用,是我國很多辨證法思想寶庫中的重要財富。

  (叁)對儒家思想的態度有相同。魏晉佛學和玄學對儒家“名教”的態度並不完全相同,玄學是儒道思想合流的産物,是竭力維護“名教”的,佛教宣揚出家出世,不能公開贊同忠孝禮教。由于“名教”畢竟是直接論證和維護封建等級製的最有效的工具,因此佛教也只能采取妥協態度,這樣那樣地調和佛法和“名教”的矛盾,強調佛教有助于“名教”,信奉佛教有利于天下太平。這種背離印度佛教教義的做法成爲中國佛教的一個重要特點。這樣調和與“名教”的矛盾也是魏晉佛學和魏晉玄學的一個共同點。

  我們分析魏晉玄佛之異主要著眼于思想內容、曆史淵源兩方面,這也是其明顯的不同。分析魏晉玄佛的同,主要著眼于它們的思想性質和認識意義。但異和同不是絕對的,不是有不可逾越鴻溝的,而應該是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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