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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的中道觀(心愚)

  《金剛經》的中道觀

  心愚

  中道,可以看作是佛法的根本立場,在大小乘各個宗派中皆有所诠釋,雖然其诠釋的程度深淺有別,但是將“中道”作爲核心義理的態度則是一致的。而《金剛經》作爲大乘般若系最有代表性的經典之一,則早爲廣大佛子所熟知。本文即是試圖以《金剛經》中的內容爲依據,對其中蘊含的“中道”思想作一簡單的探尋與分析。

  一、《金剛經》與原始佛教之“中道”

  “中道”思想雖然在大乘佛教中廣爲宣說,但在原始佛教中也已有所提及,如《中阿含經》中就曾經這樣說道,“佛言:莫以欲樂,極下賤業,爲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于涅槃。”(見《中阿含經•根本分別品•拘樓瘦無诤經》)

  從《中阿含經》中的這段經文可以看出,這裏所說的“中道”是一種不趨向于極端的合理的行爲方式。佛陀教誡我們,在生活和修行上不要放縱欲樂,也不要追求極端的苦行,這兩者都是“無義”的,只有遠離這兩種極端的行爲,才符合“中道”,才能夠成就禅定,開發智慧,最終趨向涅槃。

  在《金剛經》中,這種“中道”的行爲方式也時時有所體現,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在這裏,佛陀給我們示現的就是一種“中道”的行爲方式,尤其是在“次第乞已”這一句上,佛陀親自示範了這種“中道”的不執著的態度。

  當然,在原始佛教中的“中道”思想,不僅僅體現在不執著的行爲方式上,更體現在思想和實踐的方面,在思想上的“中道”即是對十二因緣的理解和體悟,在實踐上的“中道”即是對八正道的落實。但由于這兩個方面在《金剛經》中的體現並不是非常明確,在此不作詳述。

  二、《金剛經》與大乘佛教之“中道”

  如果說在原始佛教中,“中道”思想還主要體現一種不極端的方式和態度的話,那麼在大乘佛教中,“中道”則更多的體現在對世界觀的闡述上。這一點,在大乘般若中觀和瑜伽唯識兩個思想體系中,表現得最爲明確,因此我們可以結合中觀和唯識兩個思想體系中對于“中道”的诠釋,來理解《金剛經》中的“中道”思想。

  在般若中觀一系的思想中,“中道”思想主要討論的是有爲法的生滅有無的問題,如《中論》中所說,“衆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爲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見《中論》觀四谛品第二十四)這裏所討論的“一切法”,即是“衆因緣生法”,而因緣所生的法,也即是有爲法,而一切的有爲法從本質上而言,皆是空無所有的,只是假名安立而已,這便是般若“中道”的思想。

  這一點在龍樹菩薩的另一部著作《大智度論》中也曾明確提出:“因緣生法,是名空相,亦名假名,亦名中道。若法實有,不應還無,今無先有,是名爲斷。不常不斷,亦不有無,心識處滅,言說亦盡。”(見《大智度論》初品中意無礙釋論第十二)

  《中論》和《大智度論》都是龍樹菩薩的著作,而在《金剛經》中,佛陀也對這個問題作出了解說,“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這裏的“一切有爲法”也就是龍樹菩薩所說的“衆因緣生法”,如夢幻泡影,如露如電,這六個比喻也正是進一步說明因緣所生的有爲法是空無所有的。

  同時,在《金剛經》中佛陀也一再的闡述到了因緣所生法皆是“假名”的思想,如經文中所說,“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佛陀用這樣的表述,一再的強調一切因緣所生的有爲法,皆是假名安立而已,其本質皆是空無所有的,這也便是龍樹菩薩所歸納的“中道義”。

  在瑜伽唯識一系的思想中,對于“中道”也有其獨特的說法,如《解深密經》中認爲,遠離有、空二邊而完全彰顯非有非空之中道真理之教,才是真正的中道了義教,偏于有、空之教,都是不了義教。而《辨中邊論》中則更明確的說,“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即有故,是則契中道。”(見《辨中邊論》)

  這裏可以看出,唯識的中道思想認爲,心識能夠虛妄分別的作用是有的,但是在這個虛妄分別之中,能夠認識的主體(能取)和被認識的客體(所取)都是沒有的,這裏面真正有的只是“空性”的真理,但是這個空性呢,卻又是離不開依他起性的,離不開虛妄分別的作用。在這裏唯識的中道觀要牽扯到“叁性”的理論,叁性之中,遍計所執性絕對是空無所有的,依他起性和圓成實性卻不能是沒有的,有的就一定是有,無的就一定是無,如實而言,這就是唯識中道之理。

  唯識中道觀中所說的遍計所執性非有,即與中觀所說的“一切法皆空”是一致的,其討論的對象皆是因緣所生的有爲法,中觀認爲一切有爲法皆是“假名”,唯識也認爲一切有爲法皆是假名安立,如《唯識叁十頌》中所說的,“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金剛經》中“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的論述可以作爲這一論斷的聖言量。而《金剛經》中提出的“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的說法,則可以看作是對唯識理論中“圓成實性”的認同,由于此“圓成實性”是離諸因緣的無爲法,所以《金剛經》中又說,“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

  當然,佛法中的“中道”思想甚深甚廣,在此只能借助《金剛經》的經文作一簡單的對比,但是通過對阿含、中觀和唯識經論中“中道”思想與《金剛經》的對比也可以看出,“中道”思想既可以作爲佛教的“世界觀”幫助我們認識一切諸法的本質,也可以具體的指導我們在修學佛法中所持的合理態度和方式,我們只有通過對經論的學習和理解,真正體悟到“中道”的涵義,才能夠真正契入佛法的真實義。

  參考資料:

  《金剛經》鸠摩羅什譯

  《解深密經》玄奘譯

  《中阿含經》僧伽提婆譯

  《辨中邊論》玄奘譯

  《大智度論》鸠摩羅什譯

  《中論》鸠摩羅什譯

  《唯識叁十頌》玄奘譯

  摘自《寒山寺》佛教雙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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