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佛法研究佛法
十二、欲與離欲
一 「欲」是什麼
「欲」是什麼,一般佛教界(通俗的佛教),缺乏明確的界說。有說是欲望;有解說爲難填的「欲」壑。不問欲是什麼,總之是都把欲看作可咒詛的、應厭離的。當然,「離欲」、「斷欲」、「呵棄諸欲」等,是佛所一再開示的,毫無疑問。但如無簡別的,解說爲斷絕欲望,這就難怪──世間學者要把佛法的人生態度‧看作向後剿絕;佛教徒自身,也流于消極而奄奄無生氣了!對于「欲」,無論是爲了自修、爲了佛教,佛教界是應該認清而有一正確態度的!
佛法中,本有「善法欲」,爲信修趣證的重要因素。然「善法欲」一詞,非常生疏,而大家只是著重于染欲的厭離。這也許有受中國文化的影響吧!在中國 [P370] 古典中,欲是偏重于穢染的。如說:「欲不可縱」;「懲忿窒欲」;「不見可欲,使心不亂」等。這點,姑附記于此。
現在,先從雜染的欲來說。說到「欲」,便應留意到「離欲」。欲與離欲,佛法中有廣狹二義。一、廣義是:如經上說:「能離欲界欲,及離色界欲;入真谛現觀,能離一切欲」。這是通稱叁界修所斷煩惱(思惑)爲欲;離欲,即斷盡一切修惑而究竟解脫。所以聖彌勒說:「離欲者,謂于修道離欲究竟」;「修道所斷一切行斷,名離欲界」。二、狹義是指欲界修惑而說,如修得初禅,必須「離欲及惡不善法」。從「欲」的字義去考究,相信欲的本義,確是約欲界而說。欲界,無疑是染欲最強的,尤其是男女欲,所以稱爲欲界。佛經中,凡與上界煩惱相對的欲界煩惱,每以欲立名。如叁愛中,對「有愛」而立「欲愛」;七隨眠中,對「有貪」而立「欲貪」;叁漏中有「欲漏」;四瀑流中有「欲瀑流」。可是,這雖說是欲的本義,也可說是欲的淺義。在印度舊有的宗教思想中,人間,(欲)天上,魔宮,都是有男女欲的,都是生死而無常的。超過了這,便到達常 [P371] 恒自在喜樂的梵界。但依佛陀的如實知見,認爲離此人、天、魔──欲界而到達的梵界,還沒有出離生死,並非究竟。這種系縛生死的(梵天以上的)惑力,也就叫做欲,所以立爲叁界欲。要斷盡叁界的修惑,才是究竟的無欲界,才是究竟的解脫。
在叁界中,欲是側重于欲界的。但在煩惱中,欲是側重于「愛行」的。這是說:佛說的生死根本,不外乎無明與愛。如約叁界來說,從來的小乘、大乘,都一致的分爲二類:見道所斷的,見行的認識錯誤;修道所斷的,愛行的情意倒亂。如就欲界人類,發展得明顯來說(余界,余趣,或由于定力所伏,或由于知識蒙昧,都不顯了),那便是見與欲了。佛說:以欲爲本,所以民民共诤,王王共诤。以見爲本,所以宗教師也彼此相诤。欲是愛行的,有時與貪愛並無多大差別,如說:「貪異名者,……亦名爲欲」。「彼愛,亦名希求,亦名欣欲」。不過從其特性而說:欲是「于彼彼境界隨趣希樂」,有著向外(實也通于向內)希求的特性。而愛是更重于希求自體的存在。貪,是「于受用喜樂堅著」,現出染著 [P372] 而戀戀不舍的情形。總之,約染欲來說,欲與貪及愛,大致是相同的,不過欲特重于欲界的物欲(向外希樂)。
二 事欲的分折
從欲界人類的欲來說,一般都分爲「五欲」,即眼、耳、鼻、舌、身識,由于觸對妙色(色彩,形態,動作)、聲、香、味、觸──五種可意的境界,所引起喜樂希求,耽著不舍的欲。還有男女淫欲,是觸欲所攝,也通于色聲香欲。這是欲界所特有的,但欲天的淫欲極輕,旁生等也不因此引起過重的憂苦;而人類的男女欲,顯然的成爲社會一大問題,有著無邊歡笑,而實在是包含著無數眼淚。愛欲的「味」最深,「過患」也最重,所以「出離」的道,最爲佛法所重視。五欲及淫欲,爲欲界的特征,實也就是人類最主要的欲事。
如隨事分類,經論所說極多,最扼要的,是「叁種受欲者圓滿差別」。叁種是:「一、資産圓滿;二、自體圓滿;叁、廣大殊勝有情供養圓滿」。人類有了 [P373] 自體──身心的存在,即對于自體有圓滿欲。有自體,不能沒有物資的生活,所以有資産的圓滿欲。生就不能沒有父母,有家庭,有社會,自然會引發廣大的眷屬圓滿欲。這是以自體爲本,而對于自身、社會、物資所起的愛欲。這叁種受欲圓滿,也是互相關涉的,如飲食欲,屬于物資欲,然「樂受欲者,爲受諸欲,食于所食」。諸欲,即爲了「倡蕩」(淫欲),爲了「憍逸」(少壯、無病、長壽),爲了「飾好」、「端嚴」 (姿色的美好)。其中除了淫欲,都與自體有關;自體圓滿,就是保持青春,體力勇健,形色端嚴,壽命延長,以及未來生命的永續。
與自體相對的有情與資産,即境界欲,略有攝受與資用二門。攝受,是攝屬爲自己的,是占有欲。資用是成爲身心所受用的,是享受欲、支配欲。攝受的,可以成爲資用的;但如荒郊的野花,你並不攝受他,並沒有把他看作自己的私有物,卻可以受用他的美色與芳香。又如存在銀行的存款,是屬于你的,可是在這生中,你不一定能使用他。積谷千倉的食物,也如此。經論中,有七攝受事,六 [P374] 種所攝受事,十種身資具,四資具,六種別欲,十種貪事等種種分類,總括的列如下表:
圖片
┌色
│聲
約法假說(五陰世間)───────┤香
│味
│觸
└(法)
┌父母
│夫妻
│兒女
│仆使
│親友─兄弟‧師生‧僚屬……
[P375]
│牛‧馬……
│土地─山‧水‧田‧園
攝受 ┤房舍
/ | │庫藏─金銀‧珠寶‧谷物……
┌眷屬/ | │邸肆
│ \ | │作業─經商‧從政‧力農……
│ \ / └福業─社會福利‧弘通佛教……
│ /\ ┌飲食
│ / | │車乘
│ / | │衣服
(有情世間)│資産\ | │嚴飾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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