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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在人間 九、佛教的財富觀▪P3

  ..續本文上一頁于他(別)的土地或財物了。這種私有的攝屬,由于自私的占有欲,知識的不充分,每每超出其應得的限量。根據上面所說的宿因現緣來看,不一定是合理的。甚至如古代的以人爲奴隸,看作自己的財富而可以買賣(到現在,人類還以牛馬等爲自己所有,而自由的加以奴役或殺害)。又如某國人發現一島嶼,就被看作該國所有,或者禁止別人移殖。又加侵略者以武力取得別國的領土或權益,也被看作合法。不過,世間原是不太理想的,原是不離自我的私有觀念的(無我就出世了)。加上財富本身,含有「現緣或別」的成分,所以自然的會成爲私有製。這種攝取而屬此屬彼,不一定理想,但爲了維護社會安定,必然的産生成文或不成文的法規,而防範相互的侵占。在時代的演變下──知識進步,道德進步,自會逐漸的走向合理。如民生主 [P262] 義,進步到耕者有其田;都市土地,漲價歸公等。如知識更發達,道德更進步,現緣更密切(人類的關系更切),相信會逐漸到達「大同」境地,也就是更合于「宿因則共,現緣或別」的法則。然而,世間永久是世間,攝屬的私有性,也永久會存在的。如真能完全超出私有的攝屬關系,那只有淨土了。

  

  由于「宿因則共,現緣或別」的關系,盡管財富的攝屬私有化,論到受用,還是可能共用的。如農夫的莊稼,麻雀們要來分享他的果實。如栽植花木,不准人摘取,也得讓人觀賞。即使圍起來謝絕參觀,花香陣陣,還是要隨風而送到別人的鼻中。你打開收音機,傾聽優美的歌曲,不知你的鄰人,也正在受用呢!房屋是你的,如偶然暴雨,路人來檐前避避雨,終該是可以的吧!在戰爭時期,國家可以征用;空著的房屋,難民也可以臨時住用。如大家到了無衣無食,那末你所有的衣食,也就難于保持私有了!衆生是展轉互助相成的;「宿因則共,現緣或別」的東西,雖不妨攝取而成私有,但受用卻可能共同呢!

  

  如約將來的果報說,那就是:「保藏不定屬于自己;受用不再屬于自己;施 [P263] 諸悲敬才真屬于自己」。這一判別,是應該分別解釋的。

  

  一、「保藏不定屬于自己」:積聚的財物,變成不動産也好,存入銀行也好,埋藏也好,不一定是屬于我們自己的。佛經說:五家所共──水災、火災、盜匪、惡王、不肖子孫。水火兩災,可以毀壞辛苦得來的財物。匪與惡王,可以強奪我們的財富。現在大陸上,多少有財富的,不都被共産黨徒清算光了嗎?不肖子孫,把父祖辛勞的積蓄,任情的揮霍。現代的問題更多,戰爭破壞,幣製貶值等,每有富翁在幾天內什麼都完了。其實,大家不免一死,終歸無常。蓄積的一切資財,什麼也帶不去,還是你自己的嗎?積蓄些養老、防災,本來不可說不對。但有人愚蠢無比,富有的資財,不肯供給他的父母兒女,慈善事業更不必說,連自己也舍不得用,真不知財富是做什麼的!傳說:有一老人,積蓄的黃金,埋在屋外的牆腳邊。每天吃飽了,便到牆邊去看看,滿意的欣賞他的黃金。這樣日子久了,難免被人識破,暗暗地把藏金都拿走了。第二天,老人又去欣賞他的積蓄時,發覺黃金已被盜掘了。這可傷透了他的心,號啕痛哭,哭得鄰舍都驚動了 [P264] 。他訴說黃金被竊後,有人問他:「黃金埋藏多久了?要使用他沒有」?他說:「埋藏已十年多了。並沒有動用過,因爲每年收入豐余,不需要用他」。于是有人向他提議:「這好辦,好在黃金是埋藏而不需用的。那可以包幾塊土磚,照舊埋在那裏,當他是黃金,每天不照樣可以去看看,可以滿意的欣賞他嗎」?這故事說明了,某些無謂的保藏,只是滿足他的私有欲而已,並無實用,而結果終究是散失了!

  

  二、「享受不再屬于自己」:有以爲自己的財物,自己有權支配享受,所以縱情的浪費,他是怎樣的富有呀!不知道,這麼一來,再貧窮也沒有了。如有一千斤谷子,收藏起來,日子久了,谷子不是變質而不能再吃,便是爲鼠雀等逐漸消耗光。專于保藏而不用的也如此,所以上面說:保藏不定屬于自己。但此千斤谷子,如把他一起煮飯吃了,雖然並不損失,可是吃完以後,什麼也就沒有了。財富專爲自己所享受,恰好如此,所以說:享受不再屬于自己。過去的福報,享受完了,未來的福業,什麼也沒有,這不是最大的貧窮嗎? [P265]

  

  叁、「施諸悲敬乃真屬于自己」:積蓄的終會散失,享受了就此沒有,那末就得把現有的財富,分一分來作福修德,爲將來受福種子。譬如一千斤谷,拿一部分去下在田裏,加上肥料功力,就會有十倍百倍的更多收入。這樣,如分一分財富去布施,讓大家受用,爲佛教文化慈善而使用,便是努力于福報的再生産。布施,似乎是損失(如種谷腐爛),而實能引發未來豐滿的福報(如收成更多)。老子說:「既以與人己愈有」,可借以說明布施得福的道理。谷子下種時,當然希望豐收,把他播下好田地,不能撒在沙石上。布施作福也如此,有兩種良好的福田,功德最大。一、悲田:把財富分一分去撫恤孤寡,施舍醫藥,救濟災難等。這些社會福利,救濟事業,便是種福于悲田中,因爲這是值得同情憐憫的對象。二、敬田:爲兒女的孝養父母,做佛弟子的敬奉叁寶等,這都是種福在敬田中,因爲這是值得尊敬的對象。凡是種福于悲敬二田,現生或將來,一定會得良好的福報。布施時引起「施福業」,隨逐行人,從今生到來生,成爲水不能淹, …… 惡王不能奪自己的財富,所以說:「施諸悲敬乃真屬于自己」。 [P266]

  

  上面所說的,都還是一般的。聲聞行者,菩薩行者,還有更好的主張,更好的處理,更永久的財富。現在爲時間所限,只好留著不說了。(賢範‧小娟合記) [P267]

  

《佛在人間 九、佛教的財富觀》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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