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忏除障,飨鬼神與祭龍王等法事,是會有影響的,這可能是「水陸齋會」與「慈悲道場忏法」,都仰推梁武帝的理由吧!叁、「瑜伽焰口」,是以超度餓鬼爲主的。唐不空譯的『救拔焰口餓鬼陀羅尼經』,是實叉難陀所譯『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的再譯。不空並譯出『瑜伽集要救阿難陀羅尼儀軌經』;「明藏」有較廣的『瑜伽集要焰口施食儀』,可能是元代「西番僧」所出的;明、清又有各種不同的改編本。「施食」──救濟餓鬼,在我國的晚課中,有「蒙山施食儀」,近代有人擴編爲「大蒙山施食儀」,也有作爲「法事」的。「水陸齋會」、「瑜伽焰口」、「蒙山施食」,救度鬼魂的本質是相同的;在「秘密大乘」中 [P138] ,只是低級的「事續」。適應中國的「人死爲鬼」,與「慎終追遠」的孝思,這一超度鬼魂的法事,得到了異常的發展。七月──「鬼月」普度而施放(救濟品)焰口,到處都在舉行。流行的「水陸齋會」,「內壇」是主體,加上「大壇」的禮忏,「華嚴壇」、「淨土壇」等的誦經、念佛,成爲「經忏法事」中最具綜合性的大法事。四、「大悲忏法」,宋知禮依『大悲心陀羅尼經』而編成的。本是修持的方便,但觀世音與現生利益──消災植福,西方淨土有關,所以也成爲一般的「經忏法事」。五、「慈悲叁昧水忏」,是唐末知玄所輯成的,可以消釋宿世的冤業,也相當的流行。六、「淨土忏」──『往生淨土忏願儀』,是忏罪而往生西方淨土的。七、「藥師忏」,依『藥師經』而造,作爲消災延壽的法事。八、「地藏忏」──『慈悲地藏忏法』,這當然是超度亡魂用的。此外,還有「血湖忏」、「金剛忏」、「壬申忏」等,流行的相當多。再說與稱佛名有關的二部忏法,「萬佛忏」與「千佛忏」。陰曆年初,寺院中多數拜「萬佛」與「千佛」,由出家人主持唱誦,在家信徒也隨著禮拜。這是依『佛名經』及『叁千佛 [P139] 名經』而來的。元魏菩提流支,譯『佛名經』十二卷,是大乘經中佛名的集成。『大正藏』中有叁十卷本的『佛名經』,每卷都列舉佛名,經(法)名,菩薩、辟支佛、阿羅漢──僧名;稱名禮敬叁寶後,有忏文,末後附錄僞經──『大乘蓮華寶達問答報應沙門經』一段。稱『法顯傳』爲『法顯傳經』,分賓頭盧頗羅墮爲二人,這部『佛名經』的編集者,對佛法的理解,顯然是幼!7怮的。叁十卷本的『佛名經』,唐『開元釋教錄』(卷十八),列入「僞妄亂真錄」,並且說:「群愚仿習,邪黨共傳,若不指明,恐稽聖教」,似乎當時已流傳民間了。「麗藏」本在卷一末的校勘記說:「然此叁十卷經,本朝盛行。行來日久,國俗多有倚此而作福者,今忽刪之,彼必衆怒」。「作福」,就是作功德。知道是「僞妄」而不敢刪去,可以想見流行的盛況了!這部經的後二卷,與『叁千佛名經』中的『現在千佛名經』相合,也是稱佛名與忏悔的(過去、未來千佛,有佛名而沒有忏法)。「萬佛忏」與「千佛忏」,就是依此而來的。在現在流行的經忏中,「萬佛忏」與「千佛忏」,及「大悲忏法」,還有集衆禮誦忏的,其他忏法,都成 [P140] 爲僧衆代人禮誦的「經忏法事」,也就是「瑜伽」──應赴僧的專職了。
「經忏法事」,本出于大乘的方便道,演化爲應赴世俗的法事,從適應世間來說,是有相當意義的。任何宗教,普及社會,對信徒都會有一定的宗教義務。如結婚,生孩子,弟兄分家,喪葬,基督教也會爲信徒舉行「禮拜」;天主教,伊斯蘭教等,都各有不同的宗教儀式。中國佛教的「經忏法事」,可說是普及民間,滿足信衆要求而形成的。在佛教國家中,中國是「經忏法事」最興盛的;唐、宋時代,日、韓僧侶來中國求學佛法,也有爲信徒誦經等行儀。代表原始佛教的「律部」中,信徒如生孩子,造新房,外出遠行(去經商),喪葬等,都會請僧衆去受午供。吃好了飯,施主在下方坐,聽上座略說法要,說偈頌回向功德(「呗!2塱者」由此而來);如上座不會說法,就背誦一則佛經。這就是「應赴」受供,爲信衆作功德,爲信衆誦經的起源。初期「大乘佛法」興起,誦經,禮佛稱名忏悔等方便,自力而含他力的思想。中國式的「經忏法事」雖多少中國化了,而實受後期「秘密大乘」的影響。如『大灌頂神咒經』(第十二卷是『藥師經』 [P141] 的古譯),是晉人編集的,也有印度傳來的內容。第十一卷『佛說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也是地獄、餓鬼不分的;對臨終及已經死亡的,一再說要爲他「轉讀」(經)、「修福」。爲人誦經禮忏,以救度亡者,在中國「人死爲鬼」,「慎終追遠」的民俗中,是需要的。如明洪武二十四年的聖旨說:「率衆熟演顯密之教應供,是方足孝子順孫報祖父母劬勞之恩」。適應中國民俗,不妨有「經忏法事」,但對中國「經忏法事」的泛濫,總覺得是佛法衰落的現象。因爲一:中國的經忏多,主要是人死了,都要做功德。有的逢七舉行,有的四十九日不斷,滿百日,周年,也要做功德,而七月普度,到處在放焰口。舉行法事,需要的人也多,如「梁皇忏」(七天)十叁人或二十五人,「水陸大齋」是四十九人,五人、七人的是小佛事。人數多,次數多,時間長,這多少是受到儒家厚喪厚葬的影響。應赴經忏,實在太忙了,如僧數不足,就邀在家的(穿起海青袈裟)湊數。大家爲這樣的法事而忙,勝解佛法、實行佛法、體悟佛法的,當然是少了!二、「經忏法事」,應該是對信衆的義務。現代日本佛教,遇信徒家有人喪亡, [P142] 會自動的按時去誦經,人不多,時間不長,可能就是我國唐、宋時代的情形。民國四十一年,我到臺灣來,臺灣佛教也還是這樣的。但大陸佛教(在家出家)來了,做法事是要講定多少錢的。從前上海的寺院,有的設有「賬房」,負責接洽經忏。嚴格說,這已失去宗教的意義,變成交易的商業行爲。依『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二),明洪武年間的「申明佛榜冊」,說到「應赴世俗,所酬之資,驗日驗僧,每一日一僧錢五百文。主罄,寫疏,召請──叁執事,每僧各一千文」,可見由來已久。國家明定價格,免瑜伽僧的貪得無厭,但從此,應赴經忏每天多少錢,僧衆也覺得理所當然。多數人爲此而忙,專在臨終、度亡上用力,難怪太虛大師要提倡「人生佛教」。在家出家的佛弟子,爲佛法著想,的確應該多多反省了。
《華雨集第四冊 叁 中國佛教瑣談 五 經忏法事》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