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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雨集第二冊 緒言 方便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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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緒言

  

  方便之道

  

  二千五百多年前,釋迦牟尼佛S/a^kyamuni,以下簡稱釋迦佛或釋尊)誕生于中印度。出家,修行,在菩提伽耶Buddhagaya^成佛。成佛後,四十五(或作九)年間,遊行于恒河Gan%ga^兩岸,爲大衆說法,佛(的)法才流行于人間。佛法是世界性的,本沒有種族與國界的局限,但佛法是出現于印度,流傳于印度,由印度而傳到世界各地區的,所以雖有部分教典,傳說從天上來,從龍宮來,從他方世界來,而一切教典的原本,都是使用印度人的語文,經傳誦、記錄而流傳下來的。因此,佛法可以說到鬼神,說到他方世界,說到超越人間的事理,卻不可忘記了,一切佛法是出現于印度人間,因釋尊在印度成佛說法而開始的。

  

  佛法在印度的長期(約一千六百年)流傳,分化、嬗變,先後間有顯著的不同。從不同的特征,可以區別爲叁類:一、「佛法」;二、「大乘佛法」;叁、 [P2] 「秘密大乘佛法」(1)。一、「佛法」:釋尊爲弟子說法,製戒,以悟入正法而實現生死的解脫爲宗。弟子們繼承了釋尊的(經)法dharma與(戒)律vinaya ,修習宏傳。西元前叁00年前後,弟子們因戒律(與法)的見地不同而開始分派;其後一再分化,有十八部及更多部派的傳說。如現在流行于斯裏蘭卡S/rilan%ka^(即錫蘭)等地區的佛教,就是其中的赤銅鍱部Ta^mras/a^t!i^ya。二、「大乘佛法」:西元前一世紀,有稱爲大方廣maha^vaipulya或大乘maha^ya^na 者興起,次第傳出數量衆多的教典;以發菩提心(因),修六度等菩薩行(道),圓成佛果爲宗。這一時期,論義非常的發達;初期「佛法」的論義,也達到精嚴的階段。從西元二世紀起,到八世紀中(延續到一一世紀初),譯傳于我國的華文教典,就是以「大乘佛法」爲主的。叁、「秘密大乘佛法」:西元五、六世紀起,叁密相應,修天瑜伽,迅速成佛的願望流行起來,密典也就不斷的次第傳出。傳入西藏的佛法,「大乘佛法」以外,主要是屬于這一類的。佛法有此叁大類型,也就是印度佛教史上的叁大時期。這一切,從出現于印度來說, [P3] 都是流傳于印度人間的佛法。

  

  佛法在印度的不斷演化,原因是非常錯綜複雜的。我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一一)中,曾這樣說:

  

   「從佛法而演進到大乘佛法的過程中,有一項是可以看作根本原因的,那就是佛般涅槃所引起的,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

  

  「大乘佛法」如此,從「大乘佛法」而演進到「秘密大乘佛法」,也不離這一原因,不過離釋迦佛的時代遠了,對佛的理念也多少遠了些。佛的弟子,有在家的,有出家的,依法修行求解脫,沒有什麼不同;但佛法的住持與宏揚,從釋尊以來,無疑的是以出家(主要是比丘)衆爲中心的。佛法的住持宏揚,是多方面的;比丘衆的個性與特長,也不盡相同。佛弟子從事的法務,各有所重,比丘也就有了持法者dharmadhara,持律者vinayadhara,論法者dharmakathika ,誦經者sutra^ntika,呗!2塱者bha^n!aka,瑜伽者yogaka等不同名目。持法者與持律者,是(阿含)經法與戒律的集成者、誦持者。「佛法」在僧團中的護持 [P4] 延續,持律者──律師是有重大貢獻的!戒律,是道德的軌範,生活的准則,僧團的規製。這一切,「毗尼(律)是世界中實」,釋尊是適應當時當地的情形而製定的。初期的結集者,爲了護持佛教的統一性,決定爲:「若佛所不製,不應妄製;若已製,不得有違:如佛所教,應謹學之」(2)。但也由于這一規定,律製受到了限製,不能隨時代、地區不同而作正確的適應。失去「世界中實」的意義,窒礙難行,有的就精進修行,對律製是一切隨宜了(3)。這一僧伽製度,雖一直(其實還是多少變通)延續下去,但在「大乘佛法」興起時,已不爲大乘行者所重視,所以「大乘佛法」以後的開展,幾乎都是「法」的開展。

  

  經法的住持宏傳,出現了誦經者與論法者,也就是經師與論師。大概的說,大衆部Maha^sa^m!ghika系是重經的,上座部Sthavira系是重律而又重論的。經法的誦持者,多作對外的一般教化,依經而宣揚經的要義,又舉事例來比喻說明。在佛法的宏揚中,傳出了衆多的譬喻avada^na,本生ja^taka,因緣nida^na ,是佛與弟子們今生及過去生中的事迹;這是佛教界共傳共信的,不過傳說得多 [P5] 少差別些。在宣揚經法時,講說這些事例,使聽衆容易信受。如阿育王As/oka 派到各地區的宏法者,大多是講說有譬喻、本生、因緣的經法。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 中,有「持經譬喻者」一系,上座部系的其他部派,也應有持經而重一般教化的比丘。持經譬喻者的一般教化,從傳記、故事而又藝術化,與重聲音佛事的呗!2塱者相結合。如『法華經』所說的法師──受持、讀、誦、解說、書寫,法師是dharma-bha^n!aka的對譯,也就是法的呗!2塱者;呗!2塱者也與建築寺塔等有關(4)。「大乘佛法」興起,有更多的佛與菩薩的本生、譬喻、因緣流傳出來。傳說每與一般信衆心理相呼應,與民間神話、古事等相結合。如過分重視這些傳說,很可能偏向適應世俗的低級信行。

  

  論法者,是僧衆內部對法義的論究者。起初是摩呾理迦──本母ma^t!rka^,對每一論題(一一法門,其後演化爲一一經)的明確解說,如『法集』、『法蘊』等論(5),佛教就有了持母者ma^t!rka^dhara。有的對一一法的「自相」,「共相」,「相攝」,「相應」,「因緣」等,作深入廣泛的論究,名爲阿毗達磨abhidharma [P6] ──對法,也就有了持阿毗達磨者abhidharmadhara。阿毗達磨論非常發達,成爲論書的代表,取得了與經、律的同等地位,總稱爲叁藏。論義,從修行的項目,擴展到佛法全體。對于佛的應機說法,或廣或略,或同或異,或淺或深,加以分別、抉擇、條理,使佛法的義解與修行次第,有一完整而合理的體系,所以佛法是宗教而又富于學術性的。但論者的思想方式,各有所長;不同的傳承發展,論義也就有部派的異義。等到「大乘佛法」興起,又依大乘經造論。如龍樹Na^ga^rjuna論,是南方經師及北方論學的綜合者。無著Asan%ga、世親Vasubandhu等論書,淵源于說一切有部的經師及論師,更接近阿毗達磨論者。論是經過分別、抉擇,不是依文解義的。如龍樹依據「四阿含經」的不同宗趣,立「四悉檀」以解說一切經義(6);無著論立「四意趣」與「四秘密」,用來解釋經義(7)。這是說:對于經典,不能依文解義,望文生義,而要把握佛法的真實意趣,去解說一切,貫通一切。「大乘佛法」時代,論義特別發達,在論究抉擇法義外,也有面對梵文學的興盛,印度教教義發達,而負起評破外學 [P7] ,成立佛法自宗的任務。

  

  瑜伽者,即一般所說的禅師。佛buddha是覺者,佛法是覺者的法。法是本來如此的,佛出世如此,佛不出世也如此。但佛的教法,是由于釋尊的覺證正法,然後適應時機,開示宣說,教導弟子們修持,也能證入正法而得大解脫。所以佛法是「從證出教」的,本著自身的修驗來教人的。也就因此,佛弟子尤其是出家的佛弟子,從原始的經、律看來,都是過著修行生活的。說到修行,主要是戒s/i^la ,定sama^dhi,慧prajn~a^──叁學。出家衆依戒而住,過著潔身自好,守法,于大衆中和樂共住的集團生活(在家衆生活方式不同,但有關道德的戒行,還是大致相同的)。定與慧的修習,就是瑜伽行;專于修習定慧的,被稱爲瑜伽者。瑜伽者大抵住于適宜于專修的阿蘭若aran!ya處,但爲了法義與持行方法,還是要到大衆住處來請益的。僧事(出家衆的共同事務)多了,佛弟子有了偏重與特長,但並非經師們不修行,瑜伽者不知法義的。雖然傳習久了,不免彼此間的風格不同,但在同一的佛教來說,這應該不是對立的。說到定慧熏修,傳授 [P8] 者要識別來學者的根機,授以應機的修持法門,如『雜阿含經』說:「有比丘,修不淨觀斷貪欲;修慈心斷瞋恚;修無常想斷我慢;修安那般那念斷覺想」(8) 。修不淨as/ubha^觀,可以對治貪欲,如「九想」等。修慈maitri^心,可以對治瞋恚。修無常想anitya-samjn~a^的,可以對治我慢。修安那般那念a^na$pa^na-smr!ti ,也就是修數息觀的,可以對治覺想尋思,多種多樣的雜想。這些煩惱,是人人都有的,但人的根性不同,某類煩惱特別重的,就應修不同的法門來對治。後代所傳的「五停心」,「五種淨行所緣」,就是由此而來的。對初學者,要「應病與藥」,如修法與根性不適合,精進修行也是難得利益的。瑜伽者的根性不一,大抵以自己修持而有成就的教人;這樣的傳習下去,瑜伽者也就各有所重了。同樣的修習方法,流傳久了也會多少差別,如數息觀,雖大致相同,而四門或六門,數入或數出,就不一致:瑜伽者又隨地區、部派、師承而分流了。不但如此,瑜伽者觀行成就,呈現于自心的境界,瑜伽者是深切自信的。這可能引起義解上的歧異,如『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九(大正二七‧四五上)說: [P9] 「隨有經證,或無經證,然決定有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謂瑜伽師于修觀地起此行相」。

  

  依修持經驗而成爲教義的,如法救Dharmatra^ta說:「二聲(語與名)無有差別,二事相行別」,是「入叁昧乃知」(9)。瑜伽者的修持經驗,影響到論師的義學;論義也會影響瑜伽者,如『修行道地[瑜伽行地]經』的長行,是以論義解說瑜伽本頌,內容就多少變化了(10)。經師教化者的傳說,也會影響論師與瑜伽師。總之,佛法在「佛弟子對佛的永恒懷念」中,誦經者、呗!2塱者、論義者、瑜伽者,彼此不斷的相互影響,而從「佛法」到「大乘佛法」,又從「大乘佛法」演進到「秘密大乘佛法」。雖說彼此間相互影響,但發展到出現新的階段,除適應時地而外,瑜伽者是有最重要的關系。修行者本著自身的修驗,傳授流通,漸漸的成爲大流,進入新的階段;佛法的宗派,大多是從證(修持經驗)出教的。

  

  修行,是佛法最重要的一環。不過,「佛法」是解脫道vimoks!ama^rga, [P10] 「大乘佛法」是菩提道bodhima^rga;解脫道是甚深的,菩提道是難行的。爲了宏法利生,無論是攝引初學,種植出世善根;或是適應當時當地的一般根機,不能不善巧的施設方便upa^ya。佛法展開的修行方便,是重「信」的,淺近容易一些,也就能普及一些。「佛法如大海,漸入漸深」,所以由淺而深,由易入難,不能不說是善巧的方便。不過古代的方便,有些是適應神教的低級信行;有些是適應不務實際的信行,如過分的重視方便,以爲是究竟無上的,那不免「買椟還珠」了!本書想從一般的方便道,來說明印度佛法的流變,表示印度佛教史的一面。

  

  

  注【1-001】『攝行炬論』分叁行:離欲行,波羅蜜多行,具貪行。『叁理炬論』作:「谛性義,波羅蜜多義,廣大密咒義」。見法尊譯宗喀巴所造『密宗道次第廣論』卷一(北京菩提學會印本五──六),與本書所分叁類相同。『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一,總攝「法寶」爲素呾纜[經]藏、毘奈耶[律]藏、阿毗達磨[論] 藏,及大乘般若波羅蜜多藏,陀羅尼藏(大正八‧八六八下),與此叁類大同。

  注【1-002】『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叁0(大正二二‧一九一下)。各部廣律,都有此說。 [P11]

  注【1-003】『叁論玄義』說:「灰山住部(即雞胤部)……引經偈雲:隨宜覆身,隨宜飲食,隨宜住處,疾斷煩惱」(大正四五‧九上)。這對于衣、食隨宜;住處可結界也可不結界,律製幾乎一切可以通融了(道德軌範,當然仍受尊重)。

  注【1-004】以上參閱拙作『說一切有部爲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八章(叁六五──叁七一);『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四章(二二四──二二九)。

  注【1-005】『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四0(大正二四‧四0八中)。

  注【1-006】『大智度論』卷一(大正二五‧五九中)。

  注【1-007】『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叁一‧一四一上──中)。『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六(大正叁一‧六八八上)。

  注【1-008】『雜阿含經』卷二九(大正二‧二0九下──二一0上)。『增支部』「九集」(南傳二二上‧一一──一二)。

  注【1-009】『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卷一(大正二八‧七二叁下)。

  注【1-010】參閱拙作『說一切有部爲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八章(四0叁──四0四)。 [P13]

  

《華雨集第二冊 緒言 方便之道》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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