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離”。這裏所謂的“舍離”,並不是意味著情識個體的內在情識對外在經驗世界之遺棄、訣離。這裏的“舍離”,就更深層的滅苦道次第而論,或就真正的問題而論,乃是指情識個體的內在情識對自我意識所建構∕虛構、企向∕反製之曆程中所營造出來的欲望∕倒影“采取距離”-持平觀察。持平觀察即是舍離-在經驗之中,而不爲“苦”經驗所製約。
最後,“道谛”。相對于苦集二谛說明世間流轉相,以八正道爲中心德目的“道谛”則開示情識個體在滅苦曆程的實踐方法。“八正道”或“八聖道”以“正見”四谛緣起來說明世間與出世間因果;以“正思”、“正語”、“正業”、“正命”來革除惡習,並確立“滅苦”之道是以世間善法爲軌則;以“正勤”、“正念”、“正定”作爲滅苦的修持要領。
在鹿野苑的初次弘法中,佛陀嘗告訴五比丘:“苦聖谛當知,苦集聖谛當斷,苦滅聖谛當證,苦滅道迹聖谛當修”[8]時,不但揭示“四谛”作爲“滅苦道次第”方法論的根本依據,也提到“知”(認識、觀察)在佛法實踐上的重要性。
四、“知”在“滅苦道次第”的重要性
“苦谛”的確立,是佛法出現于世間的現實經驗條件。若不願正視“苦”經驗而空談解脫的話,佛法也就失去其經驗世界的存在憑據。然而光是只有“苦”經驗的存在感受,卻缺乏對“苦”經驗的清楚自覺,這仍然是受苦的芸芸衆生,而非已能自覺自知自證“少苦”進而“滅苦”的聖人。所以,佛陀說:“苦聖谛當知”,這即表示必須清清楚楚地知道、見到苦,才能爲斷除苦因與滅苦的解脫進路紮下基礎。職是之故,“知苦”爲滅苦的第一步驟。而“知”在整個“滅苦道次第”更有其重要性與關鍵性。
這裏所謂的“知”即是“清清楚楚地自覺與觀察到無常即是苦”。巴利文長部經第二十二經裏,佛陀在開示四念住法門時,也提到要如何地“知”(觀察)無常之苦:
比丘們,對于凡夫只有一條路可以導致清淨,克服憂愁哀傷,袪除苦楚悲痛,得到正當行爲的准則,體證涅槃。這條路就是四念住。是那四念住呢?比丘們啊!比丘在日常生活中,對于身體,須隨時注意觀察,精進警覺,念念分明,則能袪除淫欲、悲痛;對于感受,須隨時注意觀察,精進警覺,念念分明,則能袪除淫欲、悲痛;對于心意,須隨時注意觀察,精進警覺,念念分明,則能袪除淫欲、悲痛;對于諸法,須隨時注意觀察,精進警覺,念念分明,則能袪除淫欲、悲痛。”[9](底線爲筆者所加)
“知苦”意謂著清楚地自覺與認知到問題之所在。在清楚地自覺、認知的當下,生命個體自然會自發地對灼熱的“苦”經驗采取“距離”,順遂離苦。能夠對于所觀察到的“苦”(即無常)經驗的灼熱感受采取距離,這即是出離輪回煩惱的“動力因”。而“知”(觀察)本身即具備著「離執”的能力。佛法以理化情之道,無非就是“觀察之道”(vipasanna)的實踐與
#092;用。
“知”是滅苦的必要條件。若對于待解的問題毫無所知,卻空言可以妥善解決問題,無有是處。這無異是要求一個弱視者于暗夜進入黑闇大宅,尋覓一只看不見的黑野貓。成功機率微乎其微。這也好似戰場殺(煩惱)敵之兵將,縱使擁有精良的武器,不知敵人所在,卻無的放矢,這不但對戰力無益,更將己處暴露于敵炮當前,徒遭殺機。職是之故,佛陀在宣說四谛法[叁轉十二行]時,處處提到對四谛要如實地“知”,其重要性即在此。茲錄其文如下:
爾時,世尊告五比丘。此苦聖谛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迹聖谛,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複次,苦聖谛智,(已知)當複知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苦集聖谛,已知當斷,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次,苦集滅,此苦滅聖谛,已知當知作證,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以此苦滅道迹聖谛,已知當修,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複次,比丘此苦滅聖谛,已知知已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次,此苦集聖谛,已知已斷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次苦滅聖谛,已知已作證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次,苦滅道迹聖谛,已知已修出,所未曾聞法,時生眼智明覺。[10](括弧、底線筆者附加)
由上可知,佛陀對五比丘開示四谛法之際,是多麼強調“知”(認識、觀察)在實踐的
#092;用。當目的確定、方法正確、行者又能精進不退時,此時只有清清楚楚、了了分明地“知”才能正確地引領行者邁向滅苦之標的。就此而言,“滅苦道次第”焉不是“觀察(知)之道”呢!
五、結語
從“四谛”的逐谛推衍中可得知,佛法的精神並非是一種恍乎神乎的冥契主義 (mysticism),而是一種強調“知性”(intellect)、重視(苦)經驗的認識與檢證(滅苦)之人文智慧。在四谛的“滅苦道次第”裏,情識個體以了“知”各谛內容與各谛緣起來開發生命的自覺智慧,進而以“滅苦”爲目的論,以“正道”的實踐來證成“滅苦”之完成。職是之故,四谛的滅苦方法論,從經驗出發,在經驗中以知性檢證。此亦是佛陀在人間的真實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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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尼爾
高曼著,張美惠譯,《EQ》(臺北:時報出版社,1996),頁15。
[2] 一般而言,“菩提道次第”與“解脫道次第”分別是代表大、小乘的修行道次第。然而,相對于此,我甯願忠實佛陀“四谛法”之教說,側重古典教法的“滅苦目的論”,職是之故,我提出“滅苦道次第”一詞作爲以“四谛”爲核心之佛法在修行道次第的總稱。
[3] 曆來學者關于四谛說的種種問題有;四谛的成立是同時或異時,四谛說與法或緣起說等關系的問題。相關課題可參閱:平川彰著,<四谛說¤Î種種相¤È法觀>《平川彰著作集第一卷 法¤È緣起》(日本:春秋社,1992),頁213-269。
[4] 巴利文dukkha(苦)一字,在一般用法上雖然有“苦難”、“痛苦”、“苦惱”等意義,但實際上它還包括更深的意義,如“缺陷”、“無常”、“空”、“無實”等。
[5] 即使是漢譯經典中,“四谛”各谛具體的譯名亦未取得統一,如《雜阿含經》“苦、苦集、苦滅、苦滅道迹”,《長阿含經》“苦、苦集、苦滅、苦出要”,《中阿含經》“苦、苦習、苦滅、苦滅道”,《增一阿含經》“苦、苦習、苦盡、苦出要”等。請參閱叁枝著,《初期佛教¤Î思想》(日本:東洋哲學研究所,1978),頁411-412。
[6] 原文如下:“何謂爲苦,謂生、老苦、病苦、憂悲惱苦、怨憎會苦、所愛別苦、求不得苦,要從五陰受盛爲苦。何謂苦習,謂從愛故而令複有樂性,不離在在貪喜,欲愛、色愛、不色之愛,是習爲苦。何謂苦盡,謂覺從愛複有所樂,淫念不受,不念無余無淫,舍之無複禅,如是爲習盡。何謂苦習盡欲受道。謂受行八直道,正見、正思、正言、正行、正命、正治、正志、正定,是爲苦習盡受道真谛也。”請參閱《大正藏》第二卷,頁503。
[7] 譯文轉引自亨利
克拉克
華倫著,顧法嚴譯,《原始佛典選譯》(臺北:慧炬出版社,1992),頁162-171。
[8] 原文如下:“複次,苦聖谛智,當複知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苦集聖谛,已知當斷,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次,苦集滅,此苦滅聖谛,已知當知作證,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複以此苦滅道迹聖谛,已知當修,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請參閱《大正藏》第二卷,頁103下。
[9] 譯文轉引自亨利
克拉克
華倫著,顧法嚴譯,《原始佛典選譯》(臺北:慧炬出版社,1992),頁148-149。
[10] 請參閱《大正藏》第二卷,頁103下-104上。
《論“四谛”的“滅苦”方法論》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