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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經卷在國內的散失(呂沛銘)

  敦煌經卷在國內的散失

  呂沛銘

   衆所周知,掠奪經卷的外人主要是英國的斯坦因及法國的伯希和,其次是俄國的鄂登堡及日本的桔瑞超等。然而,本國的不肖份子也是掠奪者,這是不爲一般人所注意。

   一九○○年五月,藏經洞爲道士王圓箓無意間發現,初時他以爲洞內經卷是祭神物品,于是拿一些送給敦煌縣令汪宗翰。汪檢看後知是古物,乃問王圓箓怎樣得來,王詐稱在莫高窟內偶然拾獲,汪于是請王拾多些給他,王隨後繼續贈送,汪亦將所得一部份轉送他人,這是經卷流散的開始,後來經卷輾轉相送,有幾卷爲當時甘肅省學政(今稱教育部長)葉昌熾所得,葉是一考古學者,見這些經卷,知是唐代遺物,乃建議省府藩臺衙門派人到敦煌搜尋,並將所得運至蘭州保管,但衙門卻無動于中,當時王圓箓仍未公開他發現藏經洞的消息。

   一九○七年首位外國掠奪者斯坦因到敦煌,以重金引誘王圓箓,使他說出藏經洞的真相,並向他購得八千余經卷;次年伯希和亦到敦煌向王圓箓購得六千余卷,內有不少藏文及古西域文寫本。其後俄人及日本人亦來掠奪,當時昏庸腐敗的滿清政府卻懵然不知。一九○九年伯希和從法國再到北京,並攜帶一些經卷,出示給京師大學堂(北京大學前身)教授羅振玉,同時公布敦煌發現藏經洞。羅振玉是考古學家,一見經卷知是無價之寶,即建議學部(即教育部)速派人往敦煌收購所余經卷,惟學部竟以節省開支爲理由而拒絕。羅氏記此事雲:“往者伯君希和告予,石室卷軸,尚有存者。予亟言之學部,移書甘隴,乃當道惜金,濡滯未決。予時備官太學,護陝甘總督者,適爲毛實方伯,予之姻舊,總監督劉幼雲京卿,與同鄉裏,與議購存太學,既有成說,學部爭之。比既運京,複經盜竊,然其所存,尚六七千卷,歸之京師圖書館。”[1] 爲甚麼學部初時“惜金”隨後又“爭之”?原因是後來估計購經及運費僅叁千兩而非初時萬余兩。至于經卷被盜情況,近代敦煌學者謝稚柳記雲:“宣統元年(一九○九),北京學部始令甘肅省將余經盡繳北京,則僅八千卷而已。初學部委新疆巡撫何彥升代表接收此項經卷,以大車裝運北京。當車至北京打磨廠時,何彥升子何震彜先將大車接至其家,約同其嶽父李盛铎、劉廷琛及方爾謙等,就其家選經卷中之精好者,悉行竊取,而將卷之較長者,一拆爲二,以充八千之數,事爲學部侍郎滿人寶熙所悉,謀上章參奏,會武昌起義,事遂寢。”[2] 羅振玉複記經卷被竊後情況雲:“遺書竊取,頗留都市,然或行剪字析,以易升鬥;其佳者或挾持以要高價,或匿藏不以示人。”[3] 被竊經卷有多少,無從統計,傳說以李盛铎所竊最多,他在一九叁五年將部分四百余卷售與日本人。

   王圓箓自從揭露藏經洞被發現的消息後,恐怕經卷被人奪取,乃將一部分密藏于其他洞窟,並繼續出售。一九一四年斯坦因第二次到敦煌,又向王圓箓購得六百余卷。一九四二年向達往敦煌查訪經卷,事後記雲:“民初張廣建長甘,以石室寫經爲買官之券,民間所藏幾爲一空。民二十二(一九叁叁)任美锷漫遊西北,……曾在敦煌一人家見到寫經近二百卷,則敦煌私人所藏因未盡也。民二十七知敦煌縣事某君于石室寫經有特好,因此疊興大獄,鎖琅珰者不絕于途,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此之謂也。自是而後,敦煌人遂視此爲禍水,凡藏有石室寫經者,幾無不諱莫如深,動色相告。余于叁十一年十月抵敦,以之詢人,辄不之應。叁十二年二月以後,始輾轉獲見二十余卷。世變方殷,則此區區者將來或亦不免爲有力者負之而趨,以致蕩爲雲煙,化作劫灰!”[4]後數句尤爲語重心長,蓋出于感經卷散失之悲。史學家陳垣于其《敦煌劫余錄》序文亦說:“敦煌者,吾國學術之傷心史也。”

   二○○○年是敦煌藏經洞發現一百周年,在此百年間,國人每譴責外人的掠取,而忽略評論本國人的竊奪。若不是當時滿清政府的昏庸無能,敦煌文物當不會遭受如此厄運。北京圖書館所藏的經卷,及英法兩國所掠的,已公開發表,最近臺灣新文豐公司將這叁處所藏的影印出版,名《敦煌寶藏》,藉此可窺這叁處藏經的真面目。俄國及日本所藏的尚未全部公開。早期在國內流失者,估計有數千卷,部分已流出國外,詳情無法知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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