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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法師文鈔》讀後記—— 從《文鈔》看印師的德行(呂沛銘)

  《印光法師文鈔》讀後記—— 從《文鈔》看印師的德行

  ◎呂沛銘

  印光法師(一八六一—一九四○)是近代淨宗高僧,佛教界無不熟知其名。師俗姓趙,陝西合陽人,廿一歲出家,自號常慚愧僧。出家後大部分歲月居普陀山,間亦駐上海北京等地,畢生致力弘法及教化信衆,皈依者逾萬,遍布各省,不少居遠地者常函師求開示,師亦盡可能函覆。其信牍及其他散文爲弟子收集,編爲《印光法師文鈔》(以下簡稱《文鈔》)。印師畢生對弟子的訓示,盡見于《文鈔》。

  《文鈔》的編集

  印師從不宣揚其著述,故無自編《文鈔》之意圖。弟子若致函求開示,則“稍答幾句,亦不留稿,以一向不留稿。”1由于不留稿,故弟子無法從師獲得信稿。一九一一年,弟子高鶴年收集師之覆函數件,刊于《佛學叢報》。以師不好張揚,故不敢署師之名爲作者,僅用師之別號“常慚”(常慚愧僧簡稱),人不知作者爲誰。一九一七年,弟子徐蔚如又搜得師之書信十余件,經再叁請得師之允,用《印光法師信稿》之名印行。次年再得師函二十余件,于北京出版,名曰《印光法師文鈔》,是爲《文鈔》之最初版本。一九一九年又得師其他函件及散文,編爲《印光法師文鈔續編》,複將此編與初編合並爲一冊,由商務印書館出版,以後重版數次,每次均增入後來獲得的資料。一九二六年轉由中華書局出版,並易書名爲《增廣印光法師文鈔》,此後亦重版數次,每次也有增補。印師往生後,弟子續搜求師之遺文,又得書牍六百余件,散文一百叁十余篇,時爲一九五○年,由于當時環境所限,未能印行。四十年後(一九九○),始由福建莆田廣化寺出版,名曰《印光法師文鈔叁編》。二○○○年,張育英將《文鈔》初、續、及叁編之全部內容重新編排,又以各種版本互相校勘,將所有信牍集爲一輯,分爲七卷;又將序文、論說、題記、頌詞、楹聯等分類及集爲另一輯,分叁卷,全部十卷共一百六十余萬字,用新式標點,由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分裝叁冊。爲忠實于原文起見,仍保留原版顯明的排版錯字,只附注釋及更正;無寫作日期之信牍及散文,若日期可考,亦附注明;難解的罕見字亦加注釋,故此版是各種版本之最完善者。本文即參照此版本。

  印師德行簡介

  印師的德行,盡見于《文鈔》,現擇述如下:

  (一)重視因果

  佛法是以因果律爲基礎,若不談因果,則無佛法可言。印師對弟子之開示,屢言深信因果爲修行之首要條件。師雲:“因果者,世出世間聖人平治天下,度脫衆生之大權也。……使天下之人同皆知因識果,則貪瞋癡心不至熾盛,殺淫盜業不敢妄作,愛人利物,樂天知命。心地既已正大光明,則前程所至無往不是光明之域。”2“因果二字,遍攝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罄無不盡,蓋不特佛教之所尚,亦世法之所不廢。……因果者,實爲維系人心之大防,足以輔助王化所不及。”3“人若知因果,自可格除人欲,遵循天理,以複其本具之良知,則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事,皆由此而擴充發現矣。”4《文鈔》談因果極多,不能盡錄于本文。

  (二)屢言戒淫

  任何人進入佛門,第一件大事就是受戒,古今大德訓示弟子,莫不以守戒爲先。諸戒之中,印師言戒淫最多,蓋犯淫較犯其他戒爲普遍。師雲:“色欲一事乃舉世人之通病,不特中下之人被色所迷,即上根之人若不戰兢自持,則亦難免不被所迷。試觀古今來多少出格豪傑,固足爲聖爲賢,只由打不破此關,反爲下愚不肖,兼複永墜惡道者,蓋難勝數。……學道之人,本爲出離生死,苟不痛除此病,則生死斷難出離。”5“人從淫欲而生,故淫心最難製伏。”6“人之少年,最難製者爲情欲,今之世道,專以導欲誨淫爲目的,……此真殺身一大利刃也,宜痛戒之。”7甚至夫妻間的“正淫”,印師亦主張限于生育而爲。師雲:“若欲生上繼家聲之嘉兒,必須斷欲一年或半年,俾身體強健,精神充足,待婦夫癸盡後,一相交合,即可受胎,從此永斷房事。”8師之戒淫開示,可謂嚴極矣。

  (叁)生活清簡

  印師自出家至往生,過清簡克苦生活。出家後大部份歲月居普陀山,“住一閑寮,隨意修持。”9連食也向人乞求,“一向行乞,亦不能得,遂于大富長者之門,拾取所棄之殘羹馊飯,以自滋養,亦有不嫌酸臭者,迫以求施,遂即以此見與。”10蓋效印度古時比丘托乞食之克苦精神。印師又自述:“近世俗僧多以錢財用之于結交徒衆俗家,光一生不願結交,不收徒弟(本文筆者按:指出家弟子),不住持寺廟。自光緒十九年至普陀,作一吃飯之閑僧,未任一職,只隨衆吃一飯。印光二字,絕不書之于爲人代勞之紙。”11其律己之嚴由此可見。

  (四)善用捐助

  印師“一向不肯向人募款。”12若收到他人自願捐助,則全部用于賬災及印刷善書,免費派給大衆。“除印書及作公益外,均毋需錢。”13嘗雲:“現今世道人心沈溺至極,天災人禍亦頻數之極。或流布有益世道人心之善書,以期同登覺岸;或極濟遭水遭風之窮民,以期死中得生。”14所印之善書有《安士全書》、《淨業良導》、《淨土十要》、《淨土聖賢錄》、《歧路歸指》、《了凡四訓》、《格言聯璧》、《壽康寶鑒》等。印師畢生所印善書約五百萬冊15,廣贈全國各地民衆,受益者不可計量。

  (五)力避張揚

  印師厭惡誇張,邟不接受別人推崇,茲舉六例如下:

  1、師七十九歲時,信衆中有欲籌備迎接師即將來臨之八十大壽慶典,師認爲此舉是無聊之鋪張,立即製止,並厲聲诃責曰:“光一生不與流俗同起倒,甚麼八十不八十?有爲光言祝壽者,光不但不領情,且深惡痛絕,以爲大辱,祈勿以此事爲光言,若對光言祝壽,是視光爲流俗矣。”16又曰:“我甯受斬頭之刑,不願聞祝壽之名。有欲爲光祝壽者,是拉光于最下劣之下流坯一派也。”17

  2、有寺院欲聘印師爲該寺指導,藉以增師之聲譽。師不受,且雲:“有祈光爲其寺指導者,光雲:“若用印光二字,光當蹈東海以遊西方。””18

  3、某次重印《文鈔》,信衆欲于卷首附印師照片及小傳,師嚴令不可,並評曰:“照片皆屬求名以取辱之道,爲光所痛恨者,祈千萬勿效近世浮誇之俗套,大家從實行儉樸,專志修持爲事,則有大益矣。民國九年有數弟子于上海排列《文鈔》,即以照片小傳請,光謂如此,則並《文鈔》亦決不許印,遂止。……光縱不能挽回近世虛浮奢靡之惡派,決不肯隨波逐浪以效彼之所爲。”19

  4、有弟子嘗爲印師作贊頌詞,師訓彼曰:“所作之贊,乃以凡濫聖,致汝與光均獲大罪,以後萬不可稍涉此派。若不知所說,其過尚小;若知而妄說,則兼有戲論之過。……光一生不肯虛譽人,亦甚惡人之虛譽我。”20

  5、一九叁八年江蘇無錫市一報章宣稱皈依師者有數十萬,師以其誇報而斥曰:“無錫報語過虛張,皈依者當雲近萬,何可雲數十萬?即真有數十萬,亦宜雲數萬,以免小人疑忌之禍。古人有若無,實若虛之涵養,何可竟忘,而反虛張聲勢耶?以後切勿如此。”21

  6、印師晚年,自感壽緣將盡,乃囑弟子曰:“光死,決不與現在僧相同,瞎張羅,送訃文,開吊,求題跋,斂些大糞堆在頭上以爲榮。……至于作傳、作銘、贊、诔、聯者,教他們千萬不要斂大糞向光頭上堆,則受賜多矣。”22

  從上述事例,足見印師之謙誠。主編《文鈔》第叁編之達真法師贊曰:“當今競尚浮誇之秋,而澹泊如師,實足挽既倒之狂瀾,作中流之砥柱,若道若俗,獲益良多。”23誠哉斯言!

  (六)勸勿信風水與算命

  印師以風水與算命皆是迷信,非佛弟子所信,且斥風水師誤人不淺。師曰:“世人不在心上求福田,而在外境上求福田,每每喪天良以謀人之吉宅吉地,弄至家敗人亡,子孫絕滅者,皆堪輿師所惑而致也。若堪輿師知禍福皆由心造,亦由心轉,則便爲有益于世之風鑒矣。又堪輿師人各異見,凡古人今人所看者,彼必不全見許,以顯彼知見高超,實則多半是小人之用心,欲借此以欺世盜名耳,試看堪輿欴家誰大發達?”24印師又斥算命雲:“八字一事,何可代造?有求造者,當以因果宿緣開導。如其不聽,只可推說,斷不可看情面而誤人一生也。”25

  (七)以念死作爲修行

  一般人好生惡死,認爲死是不吉祥,往往不願談。佛教則視死是諸行無常一種表現,故念死是一種修行,使人醒覺生命無常而應修行及時,以善用此難得之人生。古時印度比丘以住宿冢間使自己醒覺生命無常。印師亦以死自勉,嘗書死字于床前,並注曰:“學道之人念念不忘此字則道業自成””。26又訓弟子曰:“凡夫之心,熟處過熟,生處過生,若非將死字挂在額顱上,決難令妄想投降。妄想既不能投降,則妄想成主,本無出期。”27又曰:“念佛要時常作將死,將墜地獄想,則不懇切亦自懇切,不相應亦自相應。”28複勸弟子雲:“閣下既知氣憤爲害,何不當發氣憤之時,作我已死想。死則任人所爲,絕不相爭矣。若時常作將死想,則道念自切,情念自息矣。”29又雲:“此字(死)好得很。”30“實則死之一字,原是假名,以宿生所感一期之報盡,故舍此身軀,複受別種身軀耳。不知佛法者,直是無法可設,只可任彼隨業流轉。”31

  《文鈔》是修行良導

  妙直法師雲:“印師之爲文,不獨佛理精邃,即格至誠正、修齊治平、五倫八德等儒門經世之道,不背于淨業叁福者,亦必發揮盡致。”32印師雖宗淨土,惟《文鈔》所記師之訓誨,則是修任何宗佛弟子之修行寶典。誠如谛閑法師序《文鈔》雲:“深願是編流布于叁千界內,宣傳于百億國土,普使見所未見,共獲真修。情與無情,同圓種智,庶不負印老人之無量悲心。”33■

  注 釋

  1、《複淨土宗月刊社書》,見《印光法師文鈔》,張育英點校,宗教文化出版社,北京,二○○○。七二七頁。以下注釋所引印師書簡及散文均見此版《文鈔》,括號內頁數亦屬此版。

  2、《到光明之路序》(一二九八至一二九九頁)。

  3、《示殷德增母子法語二則》(一六六八頁)。

  4、《成複初忏悔文跋》(一四七二頁)。

  5、《複甬江某居士書》(二一○至二一一頁)。

  6、《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一七叁二頁)。

  7、《複甯德、德複居士書》(二八九頁)。

  8、《複葉沚芬居士書》之二(八○叁頁)。

  9、《嘉言錄題詞並序》(一叁叁○頁)。

  10、《複王與楫居士書》(二一六頁)。

  11、《複邵慧園居士書》之一(八二四頁)。

  12、《複慧華居士書》(八八○頁)。

  13、《複王修本居士書》(八○四頁)。

  14、《複劉觀善居士書》之二(一○四七頁)。

  15、 據真達法師所述,見真達等:《中興淨宗印光大師行業記》(《文鈔》一八四七頁)。

  16、《複嚴伯放居士書》之二(七六六頁)。

  17、《複夏壽祺居士書》(五六八頁)。

  18、《複章緣淨居士書》之一(七一四頁)。

  19、《複李慧實居士書》之叁(七八一頁)。

  20、《複真淨居士書》(七○九至七一○頁)。

  21、《複袁德常居士書》之四(四○二頁)。

  22、《致德森法師書》之二(四五五至四五六頁)。

  23、 同注15(一八四六頁)。

  24、《複昆明蕭長佑居士書》(叁六一頁)。

  25、《複卓智立居士書》之叁(七八八頁)。

  26、 手書影印見《印公遺墨》,臺中蓮社編,青蓮出版社,臺中市,一九九四,四六頁。

  27、《複王修本居士書》(八○四頁)。

  28、《複永嘉某居士書》之六(一六一頁)。

  29、《複馬宗道居士書》之一(八八四頁)。

  30、《複甯波某居士書》(一七八頁)。

  31、《臨終叁大要》(一六五四頁)。

  32、 同注15(一八四五頁)。

  33、 此序刊于《文鈔》卷頁(一一頁)。

  

《《印光法師文鈔》讀後記—— 從《文鈔》看印師的德行(呂沛銘)》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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